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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第139章(1 / 2)

晚上吃的就是何叔说的涮羊肉。

羊肉自然是从胡家哪里买的,他家的羊是一批一批的出栏的,因而虽然是五月份,却仍然有羊肉卖,不过因为临近夏日,天气变得越来越燥热,吃羊肉容易上火,因而近来买羊肉的人并不多。

何叔去买,胡家直接给了他一大块嫩肉,都是早上刚杀的,可新鲜了。

涮羊肉的汤是何叔亲自调的,麻辣鲜香,切成薄片,颜色红白的羊肉下锅一裹,因为切得够爆,下锅被滚汤烫个两三秒,肉就从鲜明的红白变成了熟透的白色。

这时候夹起来往调好的蘸料里一蘸一裹,裹着里边细碎的辣椒和鱼腥草塞进嘴里,那滋味,格外的麻辣鲜美。

当然,大家还调制了麻酱,夏烈家的芝麻做的,里边倒上一点辣油,醇厚的香气中多了丝丝缕缕的辣香,熟透的羊肉在里边旋上一圈,保证肉片的每一处都被芝麻酱给铺满了,这才放入嘴里。

麻酱香味很香,那种独特的浓郁的醇厚香气,混着羊肉的嫩香,夏烈只觉得满口的香气,太香太香了,和辣椒做的蘸酱又是截然不同的味道,却是相同的好吃。

为了吃涮羊肉,何叔还准备了酸梅汤。

去年的酸梅,混着陈皮等一些调味料一起下锅煮,煮好之后放凉,再放进冰箱冰镇一番,现在拿出来冰冰凉凉的。

性热的涮羊肉吃多了,此时一杯冰凉的酸梅汤下肚,酸甜解腻不说,还消热降温,因为吃锅子而热起来的身体顿时凉快了许多。

准备的蔬菜,像是白菜、菠菜、豆腐之类也放进去一起煮,土豆吸汤,所以放在后边煮。

土豆是那种黄土豆,煮出来特别的糯,你煮熟掰开之后,能看见很明显的沙沙粉粉的质感,吃起来的口感也有又粉又沙又糯糯的。

吸饱了锅子汤汁味道的土豆吃起来还特别的香,带着浓香。

等肉吃完,蔬菜也干了个一干二净,大家仍然有些意犹未尽,何叔便将自己拉好的面条拿上来,丢进锅里煮,这么煮出来的面条也特别香,好吃得很。

等一小碗面吃完,不出意外的,大家都吃撑了。

楚爷爷喝了口酸梅汤,站起身来, “我去外边遛遛狗……”便去叫小黑和小黄: "“小黑!小黄……花花!"

花花正在专注的舔毛,丝

毫不搭理他,而小黑和小黄看了他一眼,又不约而同的去看夏烈,不想跟他出门遛弯的心思直接从狗脸上显露了出来。

楚爷爷:

“真的是主人回来了,就忘记这段时间是谁天天遛你们了?”他老人家嘟嚷,背着双手去院子里转圈消食了。

夏烈将一杯酸梅汤喝完,直觉得这酸梅汤味道还真不错。

"……杨梅快要熟了吧?”她突然想起来, “我记得开宁县那边,好像有一个村种杨梅种得比较多的,到时候我们去买点来杨梅汤。"

虽然不是酸梅了,但是熬出来都是酸甜可口的,杨梅做的酸梅汤也不错。

多摘点杨梅做杨梅酒,杨梅干,等夏天三伏天来了,正热的时候,可以用来做不少东西了,杨梅也可以腌渍起来,到时候腌渍好的杨梅还可以做饭团了。

夏烈心里摘杨梅的念头更深了。

*大★★

吃完羊肉锅子的第二天,夏烈将给大家带的礼物都送了过去,主打一个人人都有,都算不上多珍贵,只能算是她的一份心意了。

最贵的得是楚云琛的那份了,是一块古董手表,上边嵌着蓝宝石,表盘深蓝,看上去优雅又神秘。

夏烈当时看见了,一眼就觉得它很适合楚云琛,所以直接就买了下来。

事实证明,这块表的确很适合楚云琛,气质也特别符合,被他戴在手上,变得更加高贵的样子。而回来休息两天之后,夏烈便请人来收麦子了。

十亩地的麦子,不算太多,但是也不算少了,麦子已经全部变黄了,经常会有鸟儿来啄食,反倒是山上的樱桃,倒是没被多少鸟儿吃。

不,不应该说没被多少鸟儿吃,更准确来说,应该是没怎么被这些鸟儿糟蹋。

要知道鸟这种生物是十分聪明的,吃果子永远知道吃树上最甜的那颗,或者说是最甜的那一块,要是一颗果子一半熟了,它们知道要吃熟了的那一块。

因而很多人家那水果,自家还没吃了,就已经被鸟把熟透的都吃了。

但是夏烈家山上的樱桃,却没被这么喱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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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虽然不是第一次见了,可是不管看见几次,都仍然觉得十分的不可思议。夏烈家山上的那些鸟,简直就像是成精了,知道不该乱唾唾山上的樱桃一样。夏烈听罗娇说完,忍不住笑了下,道: "它们的确是聪明。"而且还会守着她家的果树,不许外来的鸟儿胡乱啄食,可通人性了。

不过她家麦田那边,麦子那里的鸟可不是山上的鸟,它们可不知道要怎么吃,所以这段时间夏烈家麦田那儿可招鸟儿了,二爷拿了个稻草人过去,都吓不到它们。

夏烈看了一眼天气预报,打算这两天就把麦子给收了,这得请一批人了。除此之外,山上的樱桃都红透了,也得请一批人,也就是说,加起来要请两批人。

现在夏烈她家是有固定的两批人做事的,一批早上摘菜,一批早上摘草莓,是不同的两批人,而这两批人的工作都是在早上。

如今又要再招两批人。

不过现在在她家做工的人不少,人倒是很快就找齐了,而这批人里,和摘草莓和摘蔬菜的人也有重合的。

摘草莓和蔬菜这些人的工作只有早上那一会儿,中午下午的时间都是空闲的,所以他们完全可以再胜任收麦子摘樱桃的工作。

夏烈询问过他们,他们再三保证两份工作都不会互相影响,便随他们去了,乡下人家,能赚钱的来路实在是太少了,像夏烈家这样的工作,都是大家求着要做的。

两批人分开,一批去摘樱桃,一批去收麦子,当然,前者的日工资比后者要少八十块钱,因为收麦子可比摘樱桃辛苦多了。

麦子金黄,麦秸扎。

这两天天气好,连日的大太阳,一群人赶在变天之前将麦子全部收了起来,装在袋子里边,而后用车拉走,再整整齐齐的堆在县里夏烈租下来的仓库里。

最后收成算下来,十亩地的麦子,一共收获了大概二十多万斤的麦子,亩产差不多两千斤。

现在的小麦亩产大概八百到一千斤左右,夏烈家的这个数据,基本是翻倍了。

夏烈倒是不意外,她家的麦子从种下去之后就一直长得很好,麦粒也大颗,会有这么高的产量,也是在意料之中。

而这么多的麦子,再收起来之前还得晒干,这样才能储存很久。

晒干的麦子送去面粉厂打成粉,那就

是面粉了。

夏烈在家里留了两千多斤的麦子,晒干之后装袋,放在楼上去,至于剩下的二十多万斤的麦子。

麦子还需要晒干,二十万斤,夏烈这里可没那么宽的地方晒,因而这二十万斤的麦子,她拿了十万斤出来,卖给了县里打过交道的袁家人。

袁家也是熟人了,夏烈打电话过去,还在S市的袁夏立刻就赶回来了,等站到夏烈面前的时候,风尘仆仆的,但是眼睛却很亮,精神蓬勃的。

也难怪他这么精神了,如今事业红火,新开的粮食店以夏烈卖给他家的稻谷和玉米为突破口,打开了市场,如今已经在s市已经算是小有名气了,那家店专供那些有钱人。

不过他可知道,要不是当初夏烈卖给他家的那批粮食,他新开的粮店哪里能这么容易就打开市场?

所以啊,对于夏烈的电话,他是一点马虎不得。

听到夏烈想卖小麦,人立刻就收拾着回来了,十分看重夏烈家的小麦。夏烈先带他去看了小麦。

新收的小麦装在袋子里,还带着几分潮,这也是夏烈为什么要急着将小麦卖出去,麦子水分没晒干,天气又热,是很容易发潮生芽的。

她这边倒是可以买烘干设备来烘干,但是倒是没太大的必要,因为她又不是专门做生意的,家里只留自己吃的就够了,用不着烘干设备。

袁夏抓了一把麦子在手里,忍不住道: “夏小姐,你家的东西,真的没有一次让人失望过,这小

麦真的很棒!"

是他见过的品质最棒的麦子了。

夏烈:"这麦子三块五一斤,你要的话,能卖你十万斤。"

袁夏基本没有任何犹豫: "好!"

夏烈爽快,袁夏也不扭捏,两人很快的就将合同签好了,袁夏也将购买麦子的钱转给了夏烈,寻了个时间将十万斤的小麦拉走了。

回去的时候,他眼底下带着黑眼圈,但是精神却十分的振奋。想来也是,有夏烈卖的这一批好品质的小麦,他家粮店的生意怕是又要爆火一段时间了。

而夏烈这边,麦子卖了十万斤,还有十二万斤左右,这剩下的,就是打算卖给网友的。。

麦子还没晒干,这时候还是有水分的,网友们买回去还得晒

干处理,因而夏烈要的价格并不算很高,一斤五块钱,比给袁夏的批发价格要高一块五。

不过要是一斤一斤的打包卖,十二万斤的小麦,光是打包就要累死人了,因而这次的购买数量,是以十斤为单位的。

一斤五块钱,十斤五十块钱。

对于很多人来说,这个价格都是能接受的,所以不出预料,十二万斤的小麦上架就被兜售一空,接下来就是熟悉的打包邮寄了。

邮寄的小麦落到买家手里,得先晒干之后才能去做成面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