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还唱起来了呀,大叔。”何永一曲唱罢后,刘玥悦说道。
“我觉得这首歌现在挺适合林羽的,所以我就唱给他听了。”何永说道。
“我曾经最喜欢的就是这首歌。”林羽道,“谢谢你。”
“我也挺喜欢这首歌的。”刘玥悦说道,“一开始,我以为这首歌是约翰列侬在印度冥想的时候写的,没想到他是跟辛西娅大吵一架后,才写出了这么一首好歌。这就叫什么来着?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
“我发现我们三个喜欢的音乐都差不多,”何永说道,“这让我有了一个不错的想法。”
“什么想法?”林羽和刘玥悦问道。
“我们三个人可以组建一支乐队玩玩。”
“乐队?”林羽问道。
“没错,我想组乐队玩好久了,只是一直没有物色到合适的人选。后来我认识了刘玥悦妹妹,现在又有了林羽兄弟你,这不就齐活了吗?一个吉他手,一个贝斯手,还有一个鼓手。”何永兴奋地说道。
“我觉得可以,羽弟你说呢?”刘玥悦问道。
“我水平不行,怕拖累你们。”林羽道。
“拖累什么呀,我们又不是要靠组乐队来赚钱吃饭,只要我们三个都玩得开心就好了。”何永说道,“林羽兄弟,相信我,音乐,尤其是摇滚音乐,可以治愈很多东西。”
“可以治愈我吗?”林羽问。
“当然了。”何永道,“好了,现在就是要确定一下我们在乐队中的角色。我三种乐器都会,你们先选吧。”
“女士优先。”林羽道。
“那我首先肯定会选择当吉他手咯。”刘玥悦道,“羽弟,你会打鼓吗?”
“不会。”
“那你就负责贝斯。”何永问道,“你贝斯水平怎么样?”
“我可不是吹牛,我的贝斯水平基本上已经达到Sex Pistols乐队成员Sid Vicious的程度了。”林羽说道。
“很好,这是我听到过最牛逼的解释自己不会弹贝斯的说法。”何永道,“刘玥悦妹妹,我记得你说过自己不会打鼓,对吗?”
“对啊。不过贝斯我会一些。”
“那就最终确定下来了。”何永道,“鼓手是我,贝斯手是你,让林羽兄弟做吉他手,如何?”
“我没意见。”刘玥悦道。
“不好意思,居然让你们这么迁就我。”林羽道。
“不要不好意思,大家都是好朋友嘛。”何永道,“接下来,我们就抽空排练几首曲子。到时候,我来安排场地,咱们好好rock一回。”
“你那朋友的酒吧livehouse我是再也不想去了。”刘玥悦道。
“不好意思,我已经把我那个朋友臭骂一顿了。”何永道,“我已经找到了一个更加牛逼的演出地方,敬请期待吧。”
“今天要先排练一下吗?”林羽问道。
“今天不方便。”何永挠挠头,笑着说道,“我老婆回来了,今天要跟她补习一下生理课。我们过两天开始第一次排练吧。”
“好吧,说到底,我们的乐队终究不如你老婆下面的洞重要。”刘玥悦吐槽道。
……
三人又嬉笑怒骂了一会儿,才相互告别离开。林羽和刘玥悦背着各自的吉他,并排行走在路上。此时是下午三点多。
“心情好点了吗,羽弟?”刘玥悦问道。
“嗯,好一些了。”
“如果你晚上觉得寂寞,可以来找我,姐姐陪陪你。”刘玥悦道,“你想和我拥抱,接吻,做爱,都可以。除了不能过夜。”
“你男朋友现在还是每天早上过来给你做早餐?”
“是啊。”
两人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终于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学校和出租屋的方向是不同的。林羽要回宿舍,而刘玥悦要回自己的出租屋。
“总之,你要振作起来啊,羽弟。”刘玥悦说道。
“嗯,我会的,谢谢悦姐。”
刘玥悦笑了笑,然后踮起脚尖,亲吻了林羽一下。
“再见啦,我可爱的羽弟。”刘玥悦挥手向林羽告别后,便转身离开了。望着她的背影,林羽若有所思。这时,他的手机响了,拿起来一看,来电的是夏梦璇。
“喂,梦璇啊。”林羽接通了电话。
“嗯,是我。”夏梦璇的声音跟平常有些不一样,“你晚上有空吗?”
“没其他事。怎么了?”
“那你今晚可以……陪我喝点酒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