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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 一百二十三(1 / 2)

公元前120年,汉武帝时期

刘彻斩钉截铁道: “人肯定是妻子杀的!”

语气之肯定,让一众还在猜测的大臣愣了一下,然后忍不住顺着刘彻的想法往下想。连卫青都忍不住问,“何以见得是妻子杀的?”

刘彻解释道: “这还不容易,前面天幕不是说了吗?公主要救她脱离苦海,她不愿意。这是正常人能干出来的?一国公主屈尊降贵帮她一介妇人,正常人都知道顺着杆子往上爬。

放着青云梯不上,非要回去过苦日子,肯定有诈!”卫青: “……”好像很有道理,又好像哪里不对的样子。

唐太宗时期

“这也太巧了吧?”李世民语气肯定道: “白天才打了人,晚上人就死了,其中定有隐情!”

长孙无忌附和道: “陛下所言甚是,臣也这么认为。”

有人猜测道: “会不会是妻子怀恨在心,谋杀亲夫?”

“我看不像。”杜如晦分析道: “妻子差点被卖,说明她没有娘家人撑腰,否则丈夫怎敢?也说明妻子不敢反抗其夫,或者说无法反抗。试问一个弱质女流如何能将一个男人打成重伤?"

“莫非凶手另有其人?”李世民和大臣平日都是商议国事,这种审案断案的事一向都是由大理寺管的,除非有大理寺管不了的案子比如涉及宗室、涉及敌国等才会上报,由李世民和三省六部长官一起商议。

像这种小案子李世民还真没见过几回,加上说的又是他最感兴趣的宋朝,李世民兴趣颇高,拉着大臣们一起讨论案情。

此时,房玄龄悠悠道,“怎么不可能啊?”

众人: "嗯?"

房玄龄: “谁说女流就不能将男人打成重伤。”众人先是一愣,随后恍然大悟,大笑不止。

尉迟敬德拍了拍房玄龄的肩膀,“老房,不是所有女子都能和你夫人一样彪悍的。”

房玄龄无语道: “敬德上次提到尊夫人的时候可不是这么说的。”是只有他夫人凶悍吗?在座的有几个敢对自家夫人呼来喝去?

怕老婆的只有他一个吗?五十步笑百步也好意思。李世民看着一众属下相互揭短,笑得直摇头, “玄龄还是这么怕夫人。”

**

*

【在赵凌舒的坚持下,展昭只能带着她前往死者家中。

平民百姓一般都住开封外城,距离内城越远地就越便宜,相反距离内城越近地越贵。

意外的,死者家中距离内城并不是很远。

按照后世的算法,死者的家庭算中产家庭,家中有房有地,还有一间铺子。看到男人卖妻,赵凌舒还以为是个输急眼的穷光蛋呢,没想到居然不是。来的路上赵凌舒已经了解到死者家中情况,上有双亲,下有幼子,哥嫂俱在,并未分家。

但巧的是这些人昨日都不在家中,嫂子前日带着孩子回了娘家,五天前父母去看望嫁到隔壁村的妹妹,至今未归,大哥则是三天前外出收账去了。

据死者妻子说子时过后丈夫就一直喊疼,疼得脸色发白、浑身冒冷汗,她看丈夫实在难受就连夜去请大夫,谁知大夫请回来后,丈夫已经没气了。

赵凌舒已经认定这桩案子不简单,太过巧合的案子往往就是人为。死者家中已经被围了起来,官差衙役正在维持秩序。

包拯看到展昭居然带着赵凌舒一起过来,眉头紧皱。他把展昭拉到一旁,低声问道:展护卫,你怎么把公主带来了?

本府只是让你去公主传唤动手的家丁。

展昭无奈道:公主非要过来,卑职也没办法阻拦。二人正说着话,突然听到公孙策的惊呼声。

包拯循声看去,只见刚才还在马车上的公主不知何时溜到公孙策身边。看两人的样子,似乎是公主想对尸体出手,而公孙策不许。

包拯连忙赶过去,说:公主千金之躯,实在不宜出现在此。此乃案发现场,公主应该回避才是。

赵凌舒:你们不是认定人是被我公主府的人打死的吗?事关公主府,本公主当然有权了解事情经过。

再说了,昨天公主府的家丁不过是打了他几拳而已,他走的时候可没事,怎么过了一晚上就重伤而亡?

我看分明是有人想讹诈本公主。

都给本公主让开,本公主要自己看个究竟。

赵凌舒挥开挡在她前面的人,终于看清了躺在担架上的死者,确实是昨天的男人。男人身上很多淤青。

赵凌舒看了看简陋的验尸工具,下意识后退了两步,不做好全身防护她可不敢碰尸体。她转头看向仵作

:他身上的致命伤是哪里?

仵作畏于赵凌舒的气势,老实答道:死者腹腔有大量积血,是被人大力击打腹部造成,死者腹部的淤青就是致命伤。

死者的妻子也说了,公主府的家丁打了死者腹部好几拳。赵凌舒:只有这些伤?其他地方都没伤?仵作摇头:并未看到有其他伤势。赵凌舒语气肯定道:那这里一定不是第一案发现场,他是被人打死后挪过来的。】

大秦

太过巧合确实只能是人为,秦始皇对此深有同感。

“何以肯定不是第一案发现场?”

在天幕出现之前,大秦连纸都没有,更别说这种题材的小说了。秦始皇坐拥四海,每天日理万机,哪有空看底下的官吏是怎么断案的。

头一次听到这种题材的故事,加上顾清瑜念得抑扬顿挫,不知不觉中,秦始皇听得入迷了。

甚至将心中的疑惑脱口而出。

话刚出口,秦始皇就后悔了,怎么可以被天幕牵着走呢!失策失策。

好在在场之人也同样困惑,没人发现他的异常。

秦始皇望着顾清瑜手里的小说若有所思,将断案经过编写成册竟如此引人注目?

区区一部《包公案》就能造就包拯青天的美名,此后代代相传,甚至到了将之奉为神的地步,果然不能小觑。

而且他还从中发现了“法”的痕迹。

“儒”被秦之后的各个朝代尊崇,用来治国,他用“法”肯定也可以的,只是没用对方法。更何况后世已经给出了答案——依法治国。

法制是可行的。

或许天幕这回所讲的内容就是一个契机。公元前120年,汉武帝时期

刘彻:"??"

不是案发现场?为什么?

难不成是他想错了?刘彻皱了皱眉,挥退了扇扇子的宫人,端坐直身子,他倒要看看这个案子有什么玄机。

宋仁宗时期

赵祯一开始也觉得是妻子干的,但如果案发现场不是家里,凶手是妻子的概率就很低了。“包爱卿,此案你怎么看?”

被点名的包拯在同僚们羡慕嫉妒的视线下,淡淡道: “未经审讯,臣不敢妄言。”

赵祯

:“……”猜猜都不行吗?

还是书里的包拯更有人情味一点。现实中的包拯只会喷他,喷大臣,唉。

【包拯诧异道:公主何出此言?

赵凌舒说:他如果是死于内伤,应该会吐出大量的血,可这屋里可没多少血。

出血量多且出血速度快的内出血才有可能在短时间内死亡,如果出血量较小、出血速度也不快的话,一般是不会致死。

家丁打得那几拳根本不足以造成致命伤。

屋中虽然凌乱不堪,但是血迹极少,只有被褥枕头沾了点血迹而已。

最关键的是妻子说子时的时候男人才开始喊痛,子时就是现代的23点,这个时间在现代可能夜生活才刚开始,但在古代已经进入梦乡好几个小时了。

睡觉肯定不会穿着出门的衣服吧?

子时男人喊痛,大晚上的,家里又没有其他男人,妻子第一个想到的肯定不是去找大夫。她想的肯定是先缓解丈夫的痛苦,比如烧水热敷什么的。

实在没办法了才会去找大夫。

算这段时间花了十五分钟好了,也就是古代的一刻钟,妻子子时一刻去找大夫,来回花了半个时辰,四刻钟。

也就是说妻子是子时五刻回来的,而那个时候男人已经死了。

说明男子死的时间是在子时五刻之前,换成现代时间就是23:15之后,01:15点之前。而现在是辰时四刻,早上8点钟。如果才死了八个小时左右,尸斑不应该是这样才对。

尸斑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尸斑形成的最初阶段叫做坠积期,一般在死亡1~2小时后开始出现,死后5~6小时内达到明显可见。

这个阶段的尸斑被按压后会褪色或者消失,停止按压后尸斑会重新出现。

尸斑发展的第二阶段叫做扩散期,从死亡后发展到扩散期约需要8小时,可延续26~32小时。

这个阶段被血红蛋白染红的血浆渗透到周围组织,此时按压尸斑已经不能完全消失,只能稍微褪色,停止按压后尸斑恢复原色也很慢。

到第三个阶段时,怎么按压尸斑都不会再改变颜色,也不会消失,变动尸体位置尸斑也不会转移。

死者如果才死了八个小时左右,尸斑应该刚进入

扩散期,甚至可能还没到扩散期,按压尸斑可以达到褪色和消失的效果才对。

但死者的尸斑更像是进入扩散期好一阵了。

由此,赵凌舒推测死者在子时之前就死了,妻子在说谎。】

公元前120年,汉武帝时期刘彻又支棱起来了, “朕说得没错吧!妻子果然有问题!”

大臣们:“……”可是你刚才不是这么说的,你说人肯定是妻子杀的!

现在只能证明妻子说了谎,不能证明人是妻子杀的。

刘彻可不管,他只觉得自己英明神武,断案如神。

不过对于天幕提到的出血量和尸斑,刘彻还是挺有兴趣的,看尸体就能知道这么多吗?不仅能推测出是不是案发现场还能推断出死亡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