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彩笔与彩色铅笔不一样,画出的颜色更漂亮水润,在他们这里,是极其珍贵的东西。
以他自己的本事,在活动课上,根本抢不到水彩笔。
这支彩笔,是有一次他一反常态地积极举手,回答出了所有孩子都不知道的问题,老师奖励给他的。
他小心翼翼地把它珍藏起来,一直都舍不得用。
所以它还是簇新簇新的。
玫红色,是525最喜欢的颜色。
他想,她就要回家了,万一以后不会再见面了怎么办?她会忘了我吗?
我还是把这支水笔送给她做个纪念吧。
他轻手轻脚地下了床,走出了门,快手快脚地向一楼走去。
他在心里默默祈祷,希望还来得及,希望525还没走。
一楼一片漆黑,只有餐厅和厨房的灯光亮着。
橙色的光线从里面倾泻而出,在伸手不见五指的走廊上投下了一片方方的光明。
里面时不时有黑色的影子投射在地上,看起来有人在走动。
还有一些模模糊糊的声音传来。
666笑了,太好了!看来525还没走!老师正在与她玩游戏!
他刚要向那里跑去,才发现自己赤着脚,不由吐了吐舌头。
啊,急着出来,又忘了穿上棉拖,被老师看到了,一定会挨骂的。
如果能不让老师发现,把笔放在525能拿到的地方就好了。
666这么想着,放轻了脚步,猫着身子,偷偷从门缝里往里面看。
乔鹊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他想阻止他,想抬起手捂住这孩子的眼睛,把他按进自己的怀里,想大喊:
别看!别看!
快走!
然而他动弹不得,发不出任何声音。
他借着666的眼睛,看到了房间里的情形。
并不算明亮的老旧灯光下,黑衣女人正站在长条桌的一侧,心情很好地哼着歌。
周围的墙壁上,散布着大片的深色斑点,仔细看看,连女人的脸上都沾到了污渍。
然而她好像完全不介意的样子,继续切着手里的东西。
她的面前堆着一些切成大块的肉。
这些肉看起来十分新鲜,呈现出一种亮晶晶的粉红色,上面冒着丝丝鲜血,从桌子上一直滴到了地上。
666觉得哪里不对。
我们哪来的这么多肉?525呢?已经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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