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江书院。
安江书院坐落在省城的一座山上,书院很大,里面有很多房舍,学生也多,足有几百人。
书院里,还有一个专门的印书作坊,这里会印刷一些学生们都需要的常见的书籍,也会印刷《安江文集》。
安江书院出这《安江文集》,起初只是想收拢一些不错的文章,印出来之后给书院里的学生看。
但因为学院里的先生挑拣出来,放进《安江文集》的文章实在太好,随着时间的推移,《安江文集》的名气越来越大,也开始得到江安省读书人的认可。
甚至于,一些其他省份的人,也会前来购买《安江文集》。
这书一开始是不往外卖的,只印个百来本,给书院里的学生看一看,但现在……每个月,《安江文集》都会印上五千本,除了给学院里的学生看以外,还会往外售卖,竟是让安江书院多了一份收入。
印书需要时间,一般来说,这个月的《安江文集》刚印刷好售出,下个月的《安江文集》,就要开始印刷了。
方山长他们,会提前一个月选好文章。
也因为这样,将自己的文章或者诗词送到安江书院,即便被选中,也大概率要下下个月才能被刊登,甚至可能被压到更后面。
张巡抚把黎青执的两篇文章给方山长的时候,正好新一期的《安江文集》刚被印出来,下一期的《安江文集》即将印刷。
今日,就是包括方山长在内,《安江文集》的定稿者对下个月要出售的《安江文集》进行最后的审校的日子。
方山长年纪不小了,近来很多工作,都交给了手下人去做,这《安江文集》的审稿工作,他现在就不怎么做了,只最后的时候看一看。
此刻,他就翻看起来。
这一看……方山长指着其中一篇文章道:“这文章是不是不够好?”
被方山长指出的,是一篇策论。
在方山长看来,黎青执写的策论就算不得多好,而这篇策论,远不如黎青执。
“这文章是有所欠缺,但写这文章的,是一个尚未过了院试的童生,年纪不过弱冠。”书院的一个先生开口:“现在我们手上,没有其他好文章,就选了这篇。”
《安江文集》每个月都要出一本,但不是每个月都有那么多好文章的。
有时候好文章的数量不够,就会选一些质量没那么好的文章补充进去。
这篇文章,就是他们选了打算补充进去的,至于为什么选这篇文章……写这文章的人,是江安省永和府的府试案首杜永宁,他已经得了县试府试两个案首,一心想在院试中拔得头筹,好得个小三元。
想要在院试中得案首,除了自身才学以外,名声也不能太弱,要不然……差不多的几份卷子摆在一起,考官大概率会给自己眼熟的人案首。
而在江安省,最好的扬名方式,无疑就是在《安江文集》上刊登自己的文章。
杜永宁家境富裕,他提前来了省城,不仅宴请省城的读书人,扩大自己的知名度,还写了文章找人点评修改之后,送到安江书院。
杜永宁还年轻,他也知道,自己写的文章虽然已经找人修改过,但想上《安江文集》还是有点难。
至于找人代笔……能上《安江文集》的好文章,谁愿意给他?他也怕别人知道这件事。
而且,他学问如何大家都知道,炮制出一篇他写不出的文章送到安江书院完全没必要。
杜永宁干脆就从别的地方想办法,他给安江书院负责审阅稿件的先生送了礼。
安江书院的先生收了礼,正好最近没有什么好文章,就将他的文章放了进去。
杜永宁年纪小,连秀才都不是,能写出这样的文章已经很不错了,放进去也不算错。
要是以往,方山长虽然对文章不是很满意,但也会让过,可他不久前刚看了黎青执的文章。
同样是匠气十足雕琢出来的文章,黎青执写的比这个杜永宁写的,要好上不少。
“这文章还是撤了吧。”方山长道。
那收了杜永宁礼物的先生面露迟疑:“可这……最近没有什么好文章,我们下个月的《安江文集》已经有些短了。”
“我刚得了两篇好文章。”方山长这次过来,本就带了黎青执的文章,这会儿也就拿了出来:“选一篇放进去吧,另一篇就先放着,以后放进去。”
众人纷纷去看方山长拿出来的文章。
这文章的水平远在杜永宁之上,还是读书人能学的那种,有个先生夸奖道:“这文章不错,让我的学生背一背,科考之时兴许能用上几句。”
又有个先生道:“这文章写得四平八稳,字更是好……是哪位官员写的?”
倒是那个收了杜永宁钱的先生忍不住道:“山长,这文章虽然不错,但杜永宁年纪小……”
方山长道:“这文章是禾兴府府试案首写的,他今年才二十四。”
杜永年想得小三元,因而迟了几年参加科举,今年二十有二,就比黎青执小了两岁。
这点岁数差距,可以忽略不计。
到这时候,就连收了杜永宁钱的那个书院先生都没话说了,他们全都赞同用黎青执的文章,替换掉杜永宁的文章。
也就是说,下个月,黎青执的文章就能出现在众人面前了。
现在是六月,下个月是七月,院试则在八月底……院试前,黎青执或许有两篇文章能上《安江文集》。
方山长知道张巡抚将黎青执的文章给他,是想要给黎青执扬名。
黎青执才学不错,他也愿意这么做。
商量好要印的内容,将稿子送去印书作坊,方山长等人就坐下来,开始聊天说话。
他们少不得聊起《沉冤录》。
“《沉冤录》这样的书,当真是前所未见,通篇都是市井之言。”
“你看过《沉冤录》了?我只闻其名,还未见过。”
“我那边有一册,可以借你看看。”
“我也不曾看过此书,但已经跟书斋老板说定,让他有了书之后,马上给我送来。”
……
这些人正说着,方山长道:“这书,我那边有一套。”
在场的人都羡慕地看向方山长。
方山长道:“拿书是友人所赠,我已经看过,你们若是想看,尽管来借。”
众人纷纷道谢,又问方山长对这书的看法。
方山长道:“此书,返璞归真。”
这书说是茕独散人看到可怜人之后,记下了可怜人口述的故事,但方山长看过之后,知道这个故事,必然经过了茕独散人的修改润色。
这书里,也必然融入了茕独散人的一些想法。
而他看过之后,对此人充满敬佩。
不出意外的话,这个茕独散人,应当经历过诸多苦难,而他借由百姓之口,写出了老百姓的冤屈,也写出了老百姓的苦难。
听说当今圣上让朝中官员去看这书……他觉得朝中官员,确实该看看。
不然久居庙堂之上的人,就不知道百姓的艰难了!
他们学院里的学生,也该看看这书,不然……他们中很多人,压根就不知道这片土地上的百姓,有多么不容易。
方山长对这本书很推崇,而这个时候,临湖县那边,这书也已经传开。
没了娄家和严县令之后,临湖县的百姓的日子总算过得好了一些。
崇城县办灯会的时候,临湖县的一些富户还结伴到崇城县玩,就是在玩的时候,他们发现了这书,也就买了回去。
相比于其他地方的人,临湖县的人看过这书之后,更加激动。
临湖县一些识字的人,还抽空去茶馆等地,读这书给临湖县的百姓听。
“幸好那娄家没了。”
“当时我们家,差点就家破人亡了!”
“多亏了张巡抚!”
“这书写得太好了!”
……
不过最初的激动过后,这些人也疑惑:“这书到底是谁写的?”
“这里面的故事我看着眼熟,张巡抚审案子的时候审到过,但又有些出入。”
“这茕独散人对我们临湖县知之甚详,他是临湖县的人?”
“这人到底是谁?”
……
黎青执写的这书,里面有些故事是有原型的。
其他地方的人不知道,临湖县的人却是知道的,他们找到书里写的人的原型,询问他茕独散人的事情。
这茕独散人,必然跟这人聊过,才能将这人的苦难悉数写出。
结果……黎青执写的故事里的原型人物一脸懵——他没见过什么茕独散人啊!
他家的事情,他就跟村里人说过。
而且这书里写的,跟他的真实情况也有点出入……
临湖县的读书人:“……”所以这书不是百姓口述的?
但毫无疑问,这书也不是空穴来风的,那茕独散人,必然在临湖县住过!
就不知道这人到底是谁……
崇城县。
农历六月,换算成公历,那就是七八月份,放现代,这时候是暑假。
可惜这个时代是没有暑假的,黎大毛他们每天都要去上学。
不过他们已经比其他人好很多了,毕竟他们只上半天学,回家之后,黎青执还不拦着他们,愿意让他们尽情玩水。
只是这么玩多了之后……黎大毛黎二毛又变黑了。
黑乎乎真可爱。
黎青执对这两个孩子特别喜欢,路过的瞧见,抓起他们小黑手就亲了一口。
夏天蚊子多,两个孩子身上少不得被蚊子咬,黎青执还用异能给他们治了治。
现在他的身体已经好了,异能也就宽裕起来,他平日里不仅会给黎大毛黎二毛做些小治疗,还会修复金小叶身体里的暗伤,或者帮金父金母调理下身体。
两个老人已经掉了的牙齿长不出来,脸上的皱纹什么的他也没帮忙消掉,但他们的内脏器官,现在已经比以前好了很多。
只要他们多注意点,活到七八十岁没问题。
借着方锦娘怀孕,黎青执还给方锦娘把脉,并借此把放锦娘的眼睛稍稍治好了一点。
他每次都只治疗一点点,方锦娘也就没有意识到不对,只以为是现在针线活做少了,因而眼睛又变好了。
要知道她的眼睛,本来就是没有问题的。
方母和方子荐离开了崇城县,方绣娘虽然毁了自己的脸,但也在省城安顿下来,再加上肚子里有了孩子……方锦娘现在,比以前要开朗许多。
“晚上要去夜市逛吗?”黎青执问黎大毛黎二毛。
灯会已经改成夜市了,没有之前那么热闹,但每天晚上,还是有一些人去逛。
黎青执一家,只要不下雨就都会去。
“去!”黎大毛黎二毛乐此不疲。
“那就去吧。”黎青执笑起来,又对两个孩子道:“大毛二毛,爹明天就要去府城了,应该会去好几天,到时候就不能带你们去夜市了,你们想去的话,让娘带你们去。”
“好。”两个孩子应了。
黎青执要去府城的事情,早就跟他们说过,他们已经有了准备。
黎青执这天,又带着他们去了灯会,还给他们买了一些小东西。
而第二天……他坐上金小树的船,让金小树送他去府城。
船上除了他和金小树,还有用木桶装着的几桶卤味。
这卤味是凌晨做好的,而他们天刚蒙蒙亮,就从崇城县出发去府城了。
这船中间有个可以遮阳的棚子,换作往常,黎青执肯定坐里面,但现在里面放满了卤味。
黎青执只能带了个斗笠坐在船头。
他最近事情挺多的,都没时间好好享受生活,这样在船头吹风也挺舒服。
可惜船在行驶,他不能钓鱼。
看了看周围的风景,黎青执又去看金小树,然后就发现……金小树真的越来越糙了。
刚认识金小树的时候,他高高瘦瘦完全是少年模样,可现在……他被晒得黝黑,吃得好再加上划船,胳膊还变得非常粗,肩背也厚实。
就金小树这样子,说他二十几岁也是可以的。
“姐夫,你越来越白了。”金小树看着黎青执,忍不住道。
他姐夫现在看着依然有点瘦,也不知道为什么总不长肉,但他的样子真的好看了很多。
那皮肤白白净净的……一点不比他媳妇儿差!
黎青执道:“我天生皮肤白。”他这是真话,他这身体,先天条件其实非常好。
他的母亲是个大美人,兄弟姐妹都长得不差。
当初原主一路逃难来到庙前村,皮肤都糙了,但依然是庙前村最帅气的男人。
至于现在……他用异能把体内的杂质都排掉了,相貌自然越来越出众。
尤其是皮肤……他的脸上都没有什么瑕疵,这在这个时代,绝对非常少见。
其实他也不想这样,他是不介意自己皮肤黑一点,脸上毛孔什么的大一点的,但他的异能一直在体内流转,他就算不刻意做点什么,自己的身体状况也会不自觉变好。
“姐夫你现在的样子,跟以前真的完全不一样了。”金小树又道。
“那是,毕竟我现在养尊处优,”黎青执看向金小树,“小树,你别嫌麻烦总是不戴斗笠,你这脸本来就黑,晒多了更黑,要是你不注意点,再过几年,说不定别人会以为你是锦娘的爹。”
金小树:“……”
仔细想想,还真的有可能?
他们村那些跟方锦娘一个年纪的男人,跟方锦娘站一起,看着像是方锦娘的长辈!
两人出门很早,在上午九点多的时候到了府城。
金小树直接就把船停在了他给方绣娘租的铺子后面。
今天是方绣娘的卤味铺开张的日子,方绣娘早就在等着了,看到他们,立刻道:“你们吃过了吗?”
“我们早上在码头那边买了吃的,吃过才来的。”金小树帮着把船上的卤味搬到铺子里,把里面的卤味倒进方绣娘准备的容器之后,他才回到船上:“绣娘,我要送姐夫去书院,先走了。”
他说完,载着黎青执就去崇文书院。
路上看到有卖饭团的摊子,金小树道:“姐夫,我要买个饭团吃,你要吗?”
金小树和黎青执早上确实是吃了才来的。
但他们出门的时候才五点多,金小树这一路又一直在摇船……他早就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