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晓抿抿嘴,她俩哪能一样,她单身叫大龄未婚,而萧禹戈那叫黄金金龟女。
春晓是要自己找破脑袋找老公,人王太女只要等着女皇挑个德艺双馨的大家闺秀赐婚的。
春晓:“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
太女似乎只是路过,与她聊了一会便带着外头呼啦啦的侍从离开了,满屋子的师生齐齐松口气,仿佛谁都没打扰,又仿佛整潭水都惊动了。
春晓撑着脑袋,敛着眸子看那远处渐行远的降红色背影,唇角勾了勾。
这么善良可亲的太女殿下,可真不忍心将她踩到脚下啊,可惜了,将来的女帝注定是女主,这个可怜的太女殿下,结局要么一杯毒酒,要么幽禁终生。
中午学堂内的食堂管饭,一般懒得回家的学子会在食堂用餐,也会有讲究一些的人家,会有侍女送来食盒,在食堂聚餐。
春晓摸了个烧饼,在窗口一边晒太阳,一边听她们聊天。她的皮肤太白了,没有女子气概,她一直想要晒黑一点,可惜成效甚微。
听着听着,春晓儿的耳朵竖了起来。
今天下午那位名满大夏的男相要来国子监讲学。
“当年叁元及第,惊艳大夏,风光无限的金科状元柳觊绸啊,谁人不知谁人不晓。若能被他点拨一番,今年的乡试还用愁吗?听说他的经注策论本事很高……”
“可惜,是个状元郎……”
“唉,当心祸从口出……纵是男子又如何?你家姐妹加起来都及不上人家一根手指头……”
春晓听着听着,突然乐了,她原以为柳觊绸在两年前就被她踩到泥地里了,没想到短短两年,名声又潮起,果然权势是最好的妆点。
春晓从兜里掏了一把炒黄豆咯嘣咯嘣嚼。即便柳觊绸以男子身入仕,频频被礼部弹劾,但他的学问与能力有目共睹,全大夏的女学子没有不想拜入他的门下,成为他的弟子学个叁五成,最好再借由恩师势力铺路,青云直上的。
饭堂内的话题聊着聊着就聊到乡试的主考官推测,以及柳相平日里爱看什么书。不同于寻常状元娘,得志后总要出个几册文集,流出无数诗篇,这位柳相是走实干派的,甚少有着作流出。
春晓嗑完了黄豆,听得发笑,别的她不知道,但那姓柳的爱看什么书,没人比她清楚,想当初他的书都是她从牙缝里省出来的钱送的呢,那小子最爱看千金小姐爱上灰公子这类话本子,还偷偷藏在枕头底下。
下午的课春晓直接翘掉了。
大好时光,她打算去喝酒。
抽烟喝酒烫头,作为一个潇洒的纨绔,社会条件限制,不能抽烟烫头,只能去喝酒了。兜里的几个铜板不够喝花酒,只能去喝小馆子里劣质的小米酒。
春晓拢着袖子走在建安城繁华的大街上,灿烂的日光落在檐瓦上,沿街小贩叫卖声不绝于耳,衣着讲究的京城人士穿梭赏玩,鼻尖是各种小吃的香气。
她停在一个卖艺的圈子外面,垫着脚看杂耍。她不知道这个世界有没有武侠,但是看英姿飒爽的小姐姐舞刀弄枪真是帅死了。
看了一会,琢磨着要收钱了,春晓悄咪咪捂着荷包退出来,她没钱。
忽然,耳边传来骏马长嘶声——
她下意识转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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