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穿最便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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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八点,夜魅酒吧。
屈少司准点推开包间门,刚打开,就听到让人宁愿听觉丧失的歌声。
包间中央。
一个男人唱着《分手快乐》无比投入,他身高和屈少司相仿,但要壮不少,肤色也偏黑,一头刺毛染成红色,特别扎眼。
正是苟利景。
苟利景鬼哭狼嚎着,忽地瞥到门边颀长的身影,他立马话筒一摔,快乐奔过去:“阿司!我的阿司你终于出现了,来!抱一……”
他已经喝了不少酒,仿佛一团酒糟迎面扑来。
屈少司侧身避开:“大可不必。”
苟利景嘿嘿一笑,回头摊手:“哎,我的阿司从初中就这样,冷酷无情啊!不知道将来哪位美女能获得他芳心。”
包间内其他人早第一时间看向屈少司了,至少有十几个人,有几个还是电视上的熟面孔。
闻言其中一个染着紫毛的男人接话说:“老苟,你他妈文盲就别说话,芳心是指少女情怀!”
“一样一样,我的阿司是少男情怀!”苟利景笑得傻兮兮的,他指着屈少司介绍说,“各位,看好咯,这是我苟利景最好的兄弟,没有之一!屈少司!”
听到苟利景的话,屈少司看了他一眼。
心情有一丢复杂。
苟利景是他朋友,同时也是原文男十。
苟利景从最初厌恶齐星迟,处处针对齐星迟,到后面爱齐星迟爱到无法自拔,以至于和他闹崩,反目成仇,老死不相往来。
结局前夕,甚至因为嫉妒他,喝酒之后激情捅了他一刀。
当然,由于他命得留着大结局给齐星迟捐肾,苟利景只捅到了他的手臂。
屈少司眼底染上几分同情。
就为了烘托齐星迟是个万人迷,好好一个傻大个直接被作者折腾成了法制咖。希望他改变剧情后,苟利景也能脱离工具人的命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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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间灯光打得特别低,一堆男男女女耳鬓厮磨,屈少司寻了个无人角落坐着,准备坐一会儿便离开。
他生得俊美,昏暗的灯光也掩不住的耀眼光芒,有个女人频频瞄他,心思活络起来。
她倒了杯酒,偷偷往里面加了点粉末,然后挤到苟利景那边,甜甜说:“利景,你兄弟来那么久了还没喝上酒,你给他端一杯过去呗。”
苟利景忙着和旁边女明星浓情蜜意,哪里有空,他随口说:“你端过去不就得了。”
女人捂嘴笑:“他一副女色勿近的样子,我可不敢去。”
苟利景哈哈大笑:“也是,我的阿司是不近女色。”接过随手一塞,塞给对面的清纯男孩,大大咧咧说,“那请这位男色端过去。”
紫毛是男女通杀,今晚带了不少男爱豆和男明星过来,被塞酒的清纯男孩,便是其中一个糊爱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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