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不聊对面的事情了,开始一门心思的吃饭,等吃过饭宣布婚礼结束,结婚这件大事就算正式的办完了。
对于陆德平也在今天结婚的事情,林敏君并没有放在心上,还以为这辈子都没有交集了。
结果吃饭吃到一半,忽然有人过来喊,“新娘子,新娘子人呢?过来敬酒啦。”
林敏君便端着酒杯过去找阎立哥,到了那,看见几个长辈站在阎立哥身边,笑吟吟的介绍。
他们的对面站着一个中年女人,打扮的很漂亮很时髦,举手投足都是一股贵妇的气息,林敏君一眼就能认出来,这女人跟她几十年后看见的富太太们一模一样。
林敏君走过去,便有人介绍:“这是护国饭店的老板娘,你们小两口一起敬个酒吧?”
老板娘便笑着说,“不用这么客气,我就是听说今天有一对小夫妻结婚,过来看看,我叫王秋华。”
她对林敏君笑的和善,过来就说,“我一看新娘子就觉得亲切,长得真漂亮,听说你是自己开了个酒楼?”
“是的。”林敏君说。
王秋华笑容顿了顿,很快又笑起来:“真是年少有为,我听你说话的口音跟我们不一样,不是北城本地的吧?”
旁边的人就帮着介绍,“是云南来的姑娘。”
“哦?云南哪里?”王秋华就问。
林敏君说:“我是从曲靖来的。”
王秋华:“我年轻的时候还在曲靖插过队,真巧,你们那姑娘都很漂亮啊,以后你做生意碰见什么不懂的可以来问问我,我帮你想办法。”
这等于搭上了行业大佬的关系,旁边人立刻帮忙圆场,“小林,你们夫妻俩一起敬杯酒吧,人家过来帮忙捧场的。”
林敏君看着王秋华,虽然她在笑,虽然她表情很和善,但不知道怎么了,就是觉得哪里不对劲。
不过这时候也来不及思考太多,她举起酒杯,落落大方的说,“我敬您一杯。”
王秋华也很豪爽,把其他人端过来的小酒杯一饮而尽。
喝完酒,她立刻就说自己还有事情,只是过来看看热闹,很快就走了,大家也没把这个当回事,只当是凑巧了,人家客气过来捧场。
这时候酒席已经吃的差不多了,开始上汤汤水水,紧接着就得上果盘,吃完果盘,酒席也就结束了。
林敏君穿上了大衣,还以为马上要去送客,结果刚穿到一半,又听见有人喊新娘子过去敬酒。
她只好把大衣放下,端着酒杯凑过去,这时候她便有些无奈。
结婚可真麻烦,结婚这天不能说任何不好的话,而且有人过来敬酒你还得陪着,因为人家是过来帮忙捧场的,来者是客,这是老规矩。
走到半路,林敏君跟阎立汇合了,手挽手走过去,这时候林敏君才发现阎立哥好像喝多了。
他喝多了也好玩,并不会撒酒疯,也不会到处找人说话,而是异常的沉默,眼神有些迷茫。
林敏君笑着看他,压低声音说:“哥?”
“嗯。”阎立应了一声。
林敏君便问:“你知道那边什么情况吗?为什么又要我们去敬酒?”
“不知道。”阎立过了很久才应了一句,他好像喝醉了。
婚礼上就是这样,新娘子的酒杯里大多数是被换成了白开水,但新郎总是免不了要喝一两口酒,酒量不好的,婚礼还没结束就醉了。
此时走到宴会厅门口,门口聚集了一群人,其中有个阎立父母那边的长辈便笑着说:“小立,带着你媳妇过来喝杯酒,你看,今天对面也在举办婚礼,我们一聊才发现这么巧。”
走过去之后林敏君才听明白了,原来是他这边的长辈和对面的长辈有认识的,在这里碰见了,一聊才知道两家的晚辈今天同一时间在这里举办婚礼,两边的长辈都觉得很有缘分,于是把两对新人叫过来互相喝杯酒,认识一下,也算缘分。
林敏君听完就捏了捏鼻梁。
她这辈子都不想再见陆德平,但偏偏,婚礼上居然碰见这种情况,这叫什么事儿啊。
长辈是好心,说着认识一下,喝杯酒。
林敏君深吸一口气,立刻想开了,喝杯酒而已,尴尬的不应该是她,是对面才对。
她跟在阎立身边,大大方方的看过去。
果然是陆德平和沈红玉,两个人一看就不熟悉,偏偏还带着属于新郎新娘的红花,站着的时候中间隔着八丈远,还能再站一个人。
“来,大家一起喝杯酒,大家能在这里碰见就是缘分,我嘱咐你们两对小两口恩恩爱爱,早生贵子,喝酒!”有个长辈率先说。
林敏君便举起酒杯,看着对面的两个人,真心祝贺:“我也祝你们永结同心,白头偕老。”
她说话的时候落落大方,嘴角带着浅浅的笑意,嘴边还有个小梨涡。
“谢谢。”沈红玉很激动,听见这话立刻干掉了杯子里的酒。
其实她一开始听说要来见林敏君还很紧张,生怕林敏君还惦记陆德平,在婚礼上跟他说话。
如果真是发生这种事情,陆德平绝对会扔下她去找林敏君的,他们的婚姻现在不堪一击。
好在林敏君没有,人家很坦荡的给了一句祝福。
沈红玉今天特别高兴,一高兴就喝多了,她看着林敏君,再看看自己身上精致美丽的婚纱,心里顿时生出来一种满足感和优越感。
她感觉自己找到了重生的意义,她抢了林敏君的老公,抢了林敏君的富太太命。
这时候再看见林敏君,她就忍不住想炫耀,炫耀一下自己的婚纱价值多少多少钱,有多珍贵,再炫耀一下自己的婚礼,多气派,来了多少有身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