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家不是临河的,而是一个偏僻的山沟沟里。
荒年里,韩氏被以一斗糙米的价格卖到了贺家,基本上也断了和娘家的来往。
也就是这几年,沈云清去县城做生意,结识了韩春来。
韩春来辈分大,但是年纪并不大,才二十出头,之前就是个市井混混。
后来他给沈云清干活,虽然他结巴,但是人机灵且卖力,渐渐被重用,某次吃饭论起家里,才发现还有这样的亲戚关系。
虽然他有些贪财贪杯的小毛病,但是大抵上,还是十分护着自己人的。
这一条,是沈云清最看重的优点,这几年也没少给他银子。
韩春来找安哥儿这一小段时间就吓得魂飞魄散,弄得灰头土脸,嘴唇都干裂了。
他进屋先灌了两大杯凉水,这才把家信拿出来,然后开始说起家里的情况。
只要不着急,他结巴还没那么严重。
沈云清接过信,看到信封上的“云清亲启”四个字,分明是贺仲景熟悉的字体,铁钩银画,苍劲有力。
就是这臭小子,竟然敢对自己直呼其名了。
不过十六七岁的少年,正是中二的时候,沈云清也没有多想,拆开信一目十行地看完。
家里还是太婆婆王氏说了算。
这封信,就是王老太太口述,贺仲景执笔。
这老太太,十分干练,虽然已经将近六十岁,但是精神矍铄,家里家外都说了算。
沈云清是由衷地佩服她。
虽然自己有金手指,但是家里的主心骨,却是老太太。
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在王老太太身上,绝不夸张。
老太太信里就说了,再等两三个月,地里的庄稼就都收了。
虽然佃户们都是知根知底的,但是东家在不在,肯定不一样。
辛辛苦苦大半年,别浪费了粮食。
既然打算长久搬到京城,家里的房产得安顿,对族里也得安排好……至于读书,明年秋闱,赶趟。
她对自己曾孙子,很有信心,也不给压力,言辞之间十分平和。
这份心境,让沈云清佩服至极。
印象之中,老太太就是一个深不可测的厉害人物,根本不像一个农妇。
她一生经历了丧夫丧子丧孙之痛,却还能坚韧不拔地拉扯着家里的孩子,教他们做人,连沈云清都从她那里学到了很多道理。
沈云清对老太太,是发自肺腑的敬重。
家里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比如沈云清想“创业”,别人迟疑反对,她支持;沈云清和温止的事情拖累到了贺家,她开解……
哎,不能回忆了,好想老太太。
那边海棠已经买来一大摞卷饼,又切了一大盘酱肉,韩春来正大口吃着,十分香甜。
他一边吃一边道:“我,我都走出了一天,临,临到天黑,安,安哥儿突,突然拉我衣袖,吓得我,我以为,为见了鬼,差点把我吓尿了……”
然后又絮絮叨叨说了,睡一觉第二天准备把人送回去的时候,贺仲景追来了。
后来也不知道叔侄俩怎么说的,贺仲景就让他把安哥儿带到京城。
这一路上,韩春来小心翼翼,唯恐出差错。
来到京城的那一刻,他整个人如释重负。
却没想到,遭到官兵盘问,一害怕激动,把安哥儿给弄丢了。
这一天发生的,都是什么破事!
“安,安哥儿呢?”韩春来问。
“出门了,晚点就回来了。”
沈云清又把信看了一遍,然后把信折起来,重新塞回到信封里。
然而打开信封的时候,却发现里面好像还有什么东西?
她把里面的东西倒到掌心里,却发现是一片玉兰花瓣。
她院子里种着一棵玉兰,想来是老太太担心她思乡心切,特意往里放的。
沈云倾低头轻嗅,香气袭人,这种被人惦记着的感觉,真的令人愉悦。
可以说,她能安心留在贺家,也真是因为贺家的人,对她掏心掏肺地好,事事为她着想。
“还带了东,东西,在,在马车上,我,我吃口饭,去,去搬下来……”
“行,你慢慢吃,不着急。马车都赶进了后院,也不怕东西丢了。”沈云清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