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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过的白月光来找我了》作者: 裁云刀

文案

沈如晚向来冷心冷肺。

她曾灭家族、弑师尊、杀友人,一身骂名;后来退隐红尘,却又人人称颂。

她都不在乎。

她一生中只有两次温情。

第一次,是为一个少年天才,人如寒山孤月、剑比紫电青霜,高高在上,甚至没和她说一句话,却妆点了她半生仙梦。

第二次,是为一个落拓剑修,他倦怠又洒脱,嬉笑怒骂,世事洞明。他浪迹天涯,却时不时来寻她,静饮半杯清茶。

第一次温情结束于十年前。

少年天才堕魔叛门,她奉命追杀,万里奔赴,将从未出口的情愫一剑斩断。

而第二次温情结束于现在。

芙蓉帐暖,一晌贪欢后,落拓剑修紧紧搂住她,似笑似叹,凑在耳边,偏执般一遍遍唤她的名字,而她忽然发现,他心口狰狞的剑伤——

是她留下的。

-阅前指南-

1.sc,1v1

2.双向白月光,双向奔赴,谁都不虐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天作之合 仙侠修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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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简介:【正文完】仇人(x)爱人(√)

立意:对待感情一心一意,每份感情都应被妥善郑重地对待

第1章 风卷莲动船(一)

沈如晚注意到曲不询,是他在对街看了她三天。

修为越高,对他人的注视也就越敏感,沈如晚尤甚。

到她这样的层次,直觉从不出错。

三天里,曲不询清晨就来,傍晚即归,独坐在对街的酒楼上临窗的桌边,面前只一银盏,安静地自斟自酌,每当他放下银盏前,便会隔窗朝她所在的小楼露台看上一眼。

只一眼,绝不多,短暂到根本不容任何人分清这一眼究竟是为什么,即使是沈如晚也不能。

但这不是她额外注意曲不询的理由。

如果一个人天生美貌,她是很难不对旁人的注视和痴迷眼神习惯的,而沈如晚恰好就是其中最有理由习以为常的那种人,她对此既不如何自傲,却也不会拼命否认。

她之所以注意曲不询,是因为每当注视他,她总会无端想起一个故人,她曾经的同门,蓬山十八阁公认的大师兄,曾经的修仙界年轻一辈第一人,长孙寒。

然而就在十年前,长孙寒灭杀蓬山某家族满门上下后,堕魔叛逃,震骇整个修仙界,甚至引来蓬山掌教亲自过问。长孙寒在宗门的悬赏追杀下逃窜整整十四州,血溅大半个修仙界,最终伏诛。

十年前,长孙寒是整个修仙界谈之色变的大魔头,但年轻的修士们来了又去,风云人物总是不长久的,到如今还总在午夜梦回时辗转反侧、整夜难眠地想起这个人的,恐怕也只有沈如晚了。

当一个人只在夜深人静时,咬牙切齿地想着另一个人,那她多半爱他,又或者恨他,而对沈如晚来说,两者兼有。

她自觉这两者中无论哪一个,她都理由充分:

知慕少艾,喜欢上全宗门乃至全天下最皎皎不群的天才师兄,再正常不过;

道义为先,憎恨心狠手辣、令宗门蒙羞的堕魔大恶人,更是挑不出毛病。

然而有意思的是,无论从前还是如今,所有认识她的人中,没有任何一个猜到这件事——一个都没有。

他们的理由当然也很充分,充分到沈如晚自己都觉得他们才是对的:

她拜入蓬山门下整整二十年。

前十年,她和长孙寒没有半点交集,甚至连一句话都没有说过;

后十年,长孙寒已成冢中枯骨,而她退隐小楼,不问世事,就连昔日同门也鲜少知道她寻了一处繁华大城,过上日上三竿才起,每日只有玩乐的颓废养老生活,风云已成往事。

但这都不算什么。

最戏剧性的另有其事——

十年前,当长孙寒堕魔叛门,远遁三万里、血溅十四州,无人能阻时,是沈如晚亲自奉命执剑,把昔日白月光斩落归墟,让他尸骨无存的。

这些加在一起,无论让谁来看,都不会认为沈如晚对长孙寒有点什么超出寻常同门的情谊。就算沈如晚亲自承认,恐怕他们也只会震惊地看着她,小心翼翼地问一句,“这怎么可能呢?这不可能的!”

这确实奇怪,也确实发生了,而更会让人不解的是,即使这一切都发生了,十年至今,沈如晚仍然时不时地想起长孙寒。

“年少心动,总是难忘。”唯一还有联系的旧友邵元康曾经总结,“也不算什么刻骨铭心,可就是忘不掉那种情窦初开、怦然心动的感觉。”

沈如晚想到这里,忍不住皱眉。

她是那种愁苦来时宁愿横眉而非叹气的人,就好像这样能体味出她心头一二分不服气,还不算对谁低头认输,总要再做出些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