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明指着他捡纸的位置,“方才坐在那儿的,好像是公子往。”
那个位置,正是刚才发笑之人所坐,秦往。
许秩攥着绘有斧钺的白纸,匆忙往桂花园而去,迎面撞上一个在桂园闲逛的人。
此人正是那天燕道上追小偷的青年男子。
许秩认出是他,心中感叹正是天涯何处不相逢,推手一揖,“不想又遇到足下。”
“许……循之。”他这几天天天能听到许秩的名字,大概没记错。
许秩却无从知道他姓甚名谁,觉得失礼,“足下是……”
“秦徵。”他爽快回答道。
竟是秦国宗室之子。
许秩一惊,恭敬称呼道:“徵公子。”
“这已经是我们第三次撞见了,真巧啊。”
“第三次?”许秩却没有印象。
无名小人自然是没人上心,秦徵摆了摆手,没有多说什么,只问:“你怎么这么匆忙?”
许秩一笑,“下人在公子往座位边捡了一样东西,在下正想去问问公子往。”
“哦,阿往啊,他正在里面喝酒呢,你去就能看见他了……”秦徵正想给许秩指方向,想起这正是许秩家,今天的一切都是许秩安排的,讪笑着收起了手。
“多谢公子。”尽管如此,许秩还是礼貌回谢了秦徵的指路,去了宴会方向。
秦徵叉起手,看着许秩的背影,觉得有点意思。
许秩无疑是风懿范佳的,无论是那天宴席上领命,还是这次主持诗会,他的度都把握得很好。许秩比他还小一点,年纪在众人中更不算年长,一手操办主持今天的诗会,全然没有怯场,也没有自傲于秦王称赞的才名,深知自己并不是主角,进退得宜,对每人的诗作都有不偏不倚的评价。从这一点看来,许秩的才名可不是人云亦云,真乃谦谦君子,温润如玉。
这样的谦和君子,私底下也有失态的时候。那天许秩拉着阳兹公主,脸黑得跟块儿炭似的。
秦徵耸了耸肩,继续开始闲逛。
也不知走到了哪处,桂花的冲天香气慢慢淡了,入眼是一树粉嫩的木芙蓉。
一名少女站在花树下,随手摘了一朵盛开的木末芙蓉花,凑到鼻尖轻嗅。她听到了有人衣摆划过草叶的声音,转头一看,是一个衣装笔挺的少年人,于是冲他浅浅笑了一下。
少女头上的珠翠反射出一道夺目的太阳光辉,闪得秦徵眯了一下眼睛,等他重新聚回目光,只余一道娉婷的背影。
她的衣是淡淡的秋香色,身侧的木芙蓉蔚若锦绣,却抢不过她那一笑的颜色。
“咸城,”秦徵注视着已经无人的芙蓉花树,良久,“果然是名都。”
名都多妖女,京城出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