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长着各色长毛的毛人部人挤在山崖顶部,看起来是那么怪异。
第三十九章 掏鸟窝
也许是一刻,也许是一纪。
公良都忘记了自己身在何方,睁开眼来,倏然看到一张苍老毛脸,豁然一惊。
这才想起自己身在毛人部中,眼前毛脸的主人是毛人部族长。
毛人部族长阿大看到他醒来,不觉喜极而泣,“恩公,你醒了,多谢恩公为我毛人部除此祸害。”
阿大退后几步,带着族人拜了下去。
“不过是举手之劳,族长快快请起。”公良连忙上前把阿大扶起来。
“多谢恩公,要不是恩公,我毛人部不知又要有多少人害在这孽畜嘴里。”
“族长就不要叫我恩公了,我叫公良,部落的人都叫我阿良,您也叫我阿良吧!”
“这怎么行,这怎么行。”
最终推辞不过,阿大只好答应道:“那就恕小老儿我倚老卖老叫恩公一声阿良了。”
跟毛人部族长阿大聊了几句,公良重新将视线转回圆鳞鬣蜥身上。这圆鳞鬣蜥鳞甲坚硬程度,竟然不输于在焱部发现的龙蝰祖神皮甲,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公良看了下,就将圆鳞鬣蜥翻过来,取出一把长刀,对屁股后面的小洞劈砍起来。
圆鳞鬣蜥背甲太过坚硬,肯定砍不动,只能从腹部下靠近屁股的柔软位置下手。
即使是这么柔软的位置,砍起来也十分费事。
足足劈砍了一个多小时,折了两口万锻钢精锻打的长刀,才在上面砍出一道伤口。
有一道口子就好办多了,公良顺着这道伤口往下砍,将圆鳞鬣蜥皮给剥了下来,然后再取圆鳞鬣蜥的心头血,并把里面的血放出来用大盆大桶接住,假装放入纳物宝袋中,其实都放进果子空间浇灌三色稻了。
取完血,他留下一条圆鳞鬣蜥的大尾巴,和几大桶圆鳞鬣蜥血,就把圆鳞鬣蜥尸体给收了起来。
毛人部族长阿大看了,羡慕的说道:“没想到你竟然有这么大的纳物宝袋!”
公良诧异道:“族长也知道纳物宝袋?”
阿大感觉自己被深深鄙视了,不由吹胡子瞪眼道:“当然见过,这纳物宝袋虽然少,但却不稀奇,像那些大部落,出来的精英差不多都人手一个,差别只是里面空间大小而已。”
“没想到族长阅历这么丰富。”
“那是自然,想当年我可也曾到神庙朝拜过。”阿大摸着下巴已经苍白的胡子,傲气的说道。
跟阿大又聊了几句话,公良才指着剩下的圆鳞鬣蜥血和大尾巴说道:“来到部落被族长盛情款待,小子无以为报,就以这点东西答谢吧!尚请族长收下。”
“这...这怎么可以。”阿大看着圆鳞鬣蜥血和尾巴,脸色激动得通红。
说起来毛人部是一个非常落魄的小部落。
没有祖神护佑不说,还没有巫,也没有其它部落该有的首领头目之类,部落所有的事情几乎都是阿大一个人承担。
要知道,在大荒之中,不管祖神实力如何,它的存在就是一个部落强大的象征,更不要说祖神还可以庇佑本部族人;而巫是部落的智者、先知、大能力者,指引着部落在大荒之中前进和生存的方向。
但这些东西在毛人部通通没有。
若非还有灵果、灵酒这两样其它部落看得上的东西,毛人部早就被撇出万部之外,成为那种愚蒙无知的荒野部落之一。
因为人小体弱,所以毛人部的人大部分都没吃过荒兽肉,更别说是喝过荒兽血了。所以这种高级别的荒兽血液,对毛人部来说就显得弥足珍贵。
“族长不用客气。”公良又问道:“不知你们部落有没人知道圆鳞鬣蜥的窝在哪里?”
“圆鳞鬣蜥?”阿大不解道。
“哦,就是大鳞虫。”
“知道,当然知道。”
“那能不能请族长派人带我去看一下。”
阿大听了,就转头跟两个比较壮实的族人说了一下。那两人激动得要命,能跟杀圆鳞鬣蜥的恩人在一起,简直是无上的荣幸。于是,公良就在两人的带领下,往圆鳞鬣蜥的窝走去。
本来他想让圆滚滚和小鸡留在毛人部,谁知道两个谁都不想在这里。
无奈,公良只得带着他们。
爬着山藤离开山崖,两个毛人部的人带着公良在丛林中飞速前行。
别看他们个子小,身子却非常灵活,手臂抓着林中山藤,从一棵树荡到另一棵树,完全不费什么力气,倒是公良还要在下面拼命追。
所谓“凤凰不落无宝之地”,公良想圆鳞鬣蜥决不会无缘无故来到这里,所以就想去看看,说不定能找到什么好东西。这就是俗话里说的“掏鸟窝”,至于能从里面掏到小鸟还是鸟蛋,或者是一窝鸟毛、鸟屎,那就看运气了。
穿过一片片树林,爬过一道道山岭,最后,他们来到一处向阳山坳前的树林中。
两个毛人部的人在树林中跟公良指了指前面山坳,说圆鳞鬣蜥就住在那边。
公良看他们害怕,就让他们在这边呆着,自己抱着圆滚滚带着小鸡走了过去。
小鸡现在羽翼逐渐丰满,迅速跑起来还能扇着翅膀滑翔一阵,速度极快,带着它倒没什么;但圆滚滚这家伙整天好吃懒做,肥得要命,纯粹就是一个累赘,而且还喜欢当跟屁虫跟来跟去,让人很无奈。
若非感觉它即可以当抱枕,又可以当坐垫,还可以跨脚;自己又喜欢它又蠢又萌又可爱的样子,早就把它给扔了。
来到山坳前,公良把圆滚滚放下,就往山坳潜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