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笙回去了英国。
那捲纸是余笙没有收到的生日礼物,就同自己要求的,她的名字大大的列在上头,娟秀的字跡早已模糊了大半,大概是被那日的雨打湿的。
她的食指一遍遍的随着字的轮廓延伸,想像着三年前的陆黎,在写这份书法是持着什么样的心情;而自己没能赴约的那晚,他又是否有为此担心。
她忆起了自己初见他的光景,他哭得那么伤心。他第一次和自己分享宝贝的小熊软糖,那么彆扭。
耳边忽然响起陆姨曾经说过的一句话,「陆黎很固执,要让他上心并不容易,可一旦是他喜欢的,他可以掛念好久好久。有时,连我都治不了他。」现在,他最喜欢、最掛念的人是谁?余笙不敢想。
很多的回忆,却好像只有自己在死守着。
她紧闭起眼,努力压下心中泛起的疼。
得知了陆黎的消息之后,方右右知道余笙的心里没有自己,便作为一个称职的朋友,给予她适当的关怀。他放下了那份喜欢,不做趁虚而入的事。
余笙将这份生日礼物收进了玄关后方的桶子,开始逼迫自己改变。
还是会去那间饮料铺子光顾,她发现了木瓜牛奶其实也很美味的。她不再将心思全部灌注于课业,而是週末的时候会去酒吧小酌一杯、兴致来的时候会规划一个人的旅程。
即便,心里依旧是空荡荡的,但情况似乎也在好转。
春天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