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毕,他开始收拾桌上的书籍,我本来以为他至少会说些挽留我的话,我收着讲义,心中有点不捨,他拿起饮料杯,放置回收区后,温柔的看着我,
「走吧,我送你回家。」
本来的失落消失,变成了活力满点的小鹿,踏着优雅的胜利之舞,我开心地起身走出咖啡厅。
一路上我们肩并肩的走在一起,享受片刻寧静,我回想起他之前说过小时候的事,但我就是想不起来,所以我开口问,
「你说我们小时候见过面?」
「恩。」
「什么时候?」我又问,
「5、6岁吧。」
「我们很熟吗?」
「不知道。」他冷漠的说,
我无语,明明他之前一直说有很多事要记得,但现在又说我们不熟,矛盾的人类,我拗着脾气,也没再多说什么。到了那间我家楼下的便利商店后,他简短的说了再见便转头离开,我也不知哪来的勇气,在他离开前,轻轻地抓住了他的手腕,他有些错愕的看向我,左侧的光线微微的照在他的脸上,高挺的鼻梁与丰厚的嘴唇成了分隔线,细长的双眼为了与我对视,被睫毛稍稍的档住,而脸颊微微的緋红,好看极了,
「我还没说掰掰你要去哪。」我慢慢的说,
「喔。」
严思端将身子转正面向我,而并没有甩开我的手,但我迟迟没说出道别的字句,
「明天还要见面阿,干嘛捨不得。」他歪着头淡淡的说,
我完全没想到明天的事,被他那么一说,我有点吓到,默默地笑了一下,
「我哪有捨不得啊,掰掰。」
我故意冷冷地说道,并放开了他的手走向大楼门口,他轻轻地抓住我的头,使我不得不停下脚步,
「9.路易莎,明天别再迷路了。」
微微弯起的双眼,与诱人的唇型,他每说一句话都让我迷得团团转,我就像一个天真的兔子,被狐狸狡猾的诱惑着,但却心甘情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