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点停躁,头顶青苍对双耳的寂寥生了几分嫌,唤来神兵嵌在云层之上,雷鸣击电,金山寺犹在,法度森严的罗汉虎视大殿,看得不爽快,不如续上江南白氏娘娘的神通,一举就湮了罢。
熊冯特脑中活络,噗嚓闪回的阵仗不比天工次,炎凤却是暗流不显的深渊,表皮依旧是无风无浪的兄弟深情,碾压似的,荡平了所有波澜。
封港这个地方总是多雨,地势嵌南,有教科书一样死板规范的雨季,淅淅淋淋,橙色暴雨预警迭起来堪比昏色,昏天肚量紧张得如同中年人绷炸的膀胱,急而不尽,但容积实在不小,一场半场便足以浇透整岛,雨点子生成硕大的玉珠,听动静只怕把伞砸穿,除了和伞骨紧靠的头外通身凉透,因此总给人一种大厦将倾的错觉。且此时雨沉风斜,若是一路向北怕是要砸冰溜子,可惜这里靠南沿海,轰隆声急鞭赶着,雨从来不等凝成圆块就砸下来,像女性的初潮一样令人猝不及防,慌张沾湿洁净的屿。
它不脏、不淫、不乱,只是新陈代谢、万象更迭,是自然和清理,行中必然之事。
只是有人盼望,有人畏惧。
天色晕着酒色向屋内压下,心有旁骛的人想得个浅眠也难,雨天、夜晚、异地、旧友,最适合忆往昔,有无峥嵘岁月暂且可以按下不表,但总归很适合翻旧帐。
熊冯特不是不记得有一个莫逆之交的日子有多痛快,恰恰相反,他的记忆向来很好,可就是记得越清晰,他现在就有多恐惧,面对炎凤就有多心虚。
金鹏不算什么,熊冯特只是将他当成上级,当成他要晋升必须要借足的一方土地,即便不是金鹏,换成另外一个别的什么大鹏和飞鸟,他也会用同样的态度去对待,成为金鹏的下属是他算计中的一环,不过是他追求权欲的一条路。
但炎凤不同,炎凤是这个世界上仅有的他能引为知己的那类人,他们的雄心几乎是同卵而生,从最初的频率上他们就是无比契合的。
“这天气,我倒是想起来第一次注意到你的时候了。”炎凤松开几粒扣方便落座,毕竟不是少年人,再精于保养还是免不了发福,那些经年的脂肪沙尘一样牢牢地黏附在皮下,日累的重量把飞在云端的少年逐渐牵向地面,再引向地底。鬓已星星,身处歌楼画台也似深林僧庐,红烛和残灯无甚差别,至于当年和熊冯特空许的凌云志……早就是过眼烟云了。
“我也记得,那时候我不过二十出头,你向金鹏讨几个有眼力见的马仔随你向北挺险,不知道从谁那里走漏了风声,说是你要过去的人还没几个能安全回来的,泼天富贵没命享,全都不干。”熊冯特也落座,不远不近,刚刚好拿捏了个叙旧的距离。
炎凤轻笑了几声,笑得干脆豪气:“不过你小子是真有种,知道了还能来。”
熊冯特的确有种,但也不是莽夫之勇,他谨慎多疑的性格不至于等到中年才养成,他知道炎凤一定是故意散出之前的行动无人生还的消息,所以当年他才表现得很有种。
桌上的酒杯在投影下显得影影绰绰,色泽近乎浓艳的液体勾得嗓子生津,二人都自然而然地拿起,碎瓷般的清音对碰,不错的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