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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4节(1 / 2)

“嗯嗯,这是一定的。”众人附和着点头。

吃完东西,大家闲聊了一会儿,就去睡下了。

前半夜又是梁元守夜。

金毓等大家都睡下后,就悄悄起身,来到梁元面前坐下,压低声音问他:“山外是不是发生了什么?”

梁元看了她一眼,才说:“是的,诸王起兵造反,已经打起来了,虽说还未影响到南方,但南方边境紧挨着曼国,曼国见赤云国不仅发生了天灾,还发生了内战,便趁机攻打南方边境,他们杀人不眨眼,抢粮食,抢女人,无恶不作。诸王忙着内战,无人管南方边境,无数百姓死在曼人手中,待诸王反应过来的时候,南方的城池已经被曼国夺走了一半。”

这片大陆诸国林立,赤云国乃第一大国,一直备受诸国瞩目,一发生灾难,就引起了附近诸国的窥视。

除了曼国,还有其他几个胆大的国家也跟着对赤云国出手,趁机占了东西北几个方向的重要城池,虽然上辈子这些城池都被抢了回来,但也是元气大伤。

金毓皱紧眉头:“也就是说,我们出了羊驼山之后,很有可能会遇上曼人?”

“嗯!”梁元道:“不仅如此,还会遇上很多流寇和往京城逃难的百姓。赤云国近八年都不得安宁,除了百兽山,没有更安稳的地方。”

金毓很好奇:“那里不会受到战乱的影响吗?”

梁元摇头,用双手比划出百兽山的地形:“不会。百兽山比羊驼山更大更危险,山的北面有一片海洋,海上有迷雾,此迷雾也叫鬼雾,它会让船只迷失方向,唯有日月部落的人才知如何走出鬼雾,在海上航行。”

“日月部落背靠百兽山,前面是大海,与世隔绝,日月人不讨厌外来者,只要你不伤害他们,他们就会热情招待你,欢迎你成为他们部落的人。”

“这个部落什么都好,就是有一点不好,那就是穷,那些人的生活方式和野人很像,他们不识字,不会盖房子,不会种地,不会医术,以打猎和捕捞海鲜为生。也是因为如此,日月部落还有个别名,那就是野人部落,他们被诸国嫌弃,因为备受嫌弃,日月部落无法加入任何一个国家,连纳贡的资格都没有。”

因为太穷,加上鬼雾极为危险,又是背靠大陆第一山脉百兽山,诸国对日月部落都提不起兴趣,便懒得去攻打,浪费财力物力。

所以,在战乱四起的那些年,日月部落是最安全的,那里的人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只要不生重病,几乎每个人都能够长命百岁。

金毓:“穷?那他们的海鲜能卖给诸国吗?”

梁元点头:“能,因为日月人捕捞的海鲜是最肥美的,诸国一边嫌弃他们,一边又迷恋他们的海鲜,于是各国的航海商人便想了办法,与日月人沟通,以低廉的价格收购他们的海鲜,或者用米面等东西换取。”

日月人不懂种植,便没有米面,他们很向往外界,想与外面的人和平相处,想尝尝外面的美味,可总被外面的人嫌弃,心里一直很难受,难得外面的人喜欢他们的海鲜,还愿意收购,或用粮食换取,他们很高兴,毫不犹豫就答应了。

在诸国眼里,日月人就是傻子!

诸国允许日月人在他们的国家行走,但从不把他们当做人。

可在梁元眼里,日月人却是最淳朴善良的,他这辈子别无所求,只想成为他们之中的一员,把自己会的东西都教给他们。

听了梁元说的这些,金毓也觉得日月人是真的很善良淳朴,这种民族实在少见,她对他们很感兴趣。

“如此说来,去日月部落得坐船喽,我们去哪弄船?”

梁元往火堆里加了一根柴:“会有办法的。”

金毓点点头:“嗯嗯,穷不可怕,可怕的是志气短浅还不努力。梁元,等到了日月部落,那里的人若真如你所说的那么好的话,咱们就教他们种地和各种知识好不好?”

她指了指自己的头:“我的脑子里有很多很多很有用的东西,都可以教给他们。”

若真成为了日月部落的一员,让日月部落变强,也是对自己和家人们的保护。

梁元看了她一眼,忽然笑了起来:“好,我们一起教。”

第34章 梁元居然还会纳鞋底?

金毓和梁元聊得很晚,醒来的时候天已经亮了,她被金娇和梁月两个丫头紧紧抱着,肚子上还趴着一只白狐。

外面的大雨已经停了,这是这两年的第一场雨,地面全部被打湿,在这种刚下过雨的山里行走不是明智之举,尤其是,他们脚下的鞋子都烂的不成样了,双脚上都是老茧和水泡,更不好赶路,于是,大家便决定在此处继续休息几日,先处理脚上的水泡,抹点药,再做点鞋子和袜子,换上新鞋袜再赶路。

鞋子有草鞋和布鞋,在场男人包括最小的丁洒都会做草鞋,所以这种鞋子就交给男人们来做,干草在山里遍地都是。

女人们和梁宏负责做布鞋,用的是之前做衣服剩下的布。

先打袼褙,把布糊在木板上,一层加一层,待晒干后,再画脚样裁剪,然后叠压在一起进行纳底。

纳底是个技术活,更是个体力活,金毓等人从手机里买了纳底需要用到的锥子和麻绳,一手执锥子,一手拉麻绳,拉得麻绳铮铮作响,再在锥把上绕几圈用力拉紧,再纳下一针,使其鞋底针脚密布这才算完成了。

金毓一边纳鞋底,一边看着也在纳底的金母等人,有种回到了小时候的感觉。

现代的她也是出生于农村,爸妈都是种地的,她从小跟着爸妈一起种地,在田间乱窜,穿的衣服鞋子都是妈妈做的,那时候布鞋也叫千层底,后来有了一种软胶底可以做布鞋,妈妈就不纳鞋底了,直接买胶鞋底来做布鞋,做出的鞋子改叫白边鞋。

纳鞋底的时候,隔壁的婶婶伯母老奶奶们都会来她家跟妈妈一起纳底,边纳边聊天,气氛美好无比。

但自从爸妈去世后,十岁的她进了福利院,就再也没有种过地了,也没再看到过别人纳鞋底,再后来,时代在发展,她忙着挣钱,使劲的挣钱,将小时候的记忆一点点的遗忘,很多都想不起来了。

如今,跟着金母等人住在这深山里,在山洞中做布鞋,金毓一下子想起了很多被遗忘许久的珍贵记忆,爸妈的笑容,隔壁邻居家做的包谷粑......,这些画面在脑海中逐渐清晰,她爸妈的模样与金母和金父的脸逐渐融合在一起,竟是那么相似。

金毓顿了下,一不小心扎到了手指,疼得轻哼一声。

“怎么了?扎手指了?”金母放下鞋底走过来:“我看看,哎呦!都出血了,怎么这么不小心。”

她拉住金毓的手指就塞嘴里吸吮,直到不出血了才放开。

“小毓扎到手了吗?”金父和金兰也过来关心询问。

见金毓的小脸白白的,都心疼了好一下子,金兰说:“要不小毓休息休息吧,鞋底我和你娘来做。”

金娇也凑过来:“我也能做鞋子,我比大姐力气大,娘,你教我纳底子。”

金母欣慰得很:“好勒!我家娇娇真懂事,知道心疼大姐,还知道帮忙干活。”

金娇一脸认真:“我不止心疼大姐,我还要保护大姐,我要跟娘一样厉害,什么都会做,有坏人敢来我就冲在前面把他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