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歌一时也不知道说什么合适,难道说‘彼此、彼此’?
林太太吃了几口,接到家里工作人员的电话说先生从城里回来了。
“好,我马上回去。”又冲秦歌挥挥手,“回见啊!你员工的服务不错,下次我还点单。”
“好啊,多谢。”
季薇问道:“这谁啊?”
“王明远的林伯母啊,上次点了个价值15000的跑腿的大单。遇到了就打个招呼。”
季薇想了想,“就上次你跟着他去参加生日party的那个?”
“是的。”
“原来就是她啊!但她的风评可能不是太好啊。你跟她走近了,怕有人说你们人以群分。”季薇不无担忧的道。
秦歌道:“我是生意人,和气生财。而且,富人圈子里备受赞誉的估计跟我同样不是一类人。”
豪门喜欢什么样的儿媳妇?
第一,能生儿子的,尤其是多多益善的那种;
第二,听话乖巧的,唯婆婆之命是从的;
第三,曲兰陵那样,本身带着婆家需要的人脉、资源的。
这三样她都不符合!
或许还要加一条面向旺夫的!
要不是傅宸对她实在是好,她真不想蹚浑水的。
她创业阶段找个志同道合的,一起做大做强。
或者以后功成名就了找个情商高,能提供情感需要、哄得她每天开开心心的不好么?
她又没想高攀!她现在就算差不多320万吧,跟320亿比,万分之一啊!
季薇看看她,“我觉得你俩真要成了,以后的日子估计也挺热闹的。你哪是能一直伏低做小、委曲求全的人啊?傅太太从现在的发展看,也不是省油的灯。我看傅宸以后有得头痛了,他怕是不敢把你俩放在同一个屋檐下。”
废话,能省养出傅宸那样的儿子,能是简单角色?
季薇现在越来越觉得傅珩去年那么轻易就放弃了,于她其实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反正他对她的感情也不深,早早晚晚会弃了她。
而且,现在对她来说,搞事业更重要。她太喜欢秦歌收礼物时的底气了。
我自己也能买得起的,怕什么?
秦歌道:“她如果真成了我婆婆,看在傅宸的吗面上,只要她不故意找茬,我就把她当领导伺候。但她要是故意刁难,我也不会逆来顺受。”
至于傅董,他那样的人物是不会直接和她为难的。而且,有婆婆在他当公公的也不会直接和她接触太多。
不过,不住在一个屋檐下是个好主意。
反正又不缺房子。
傅宸这会儿在公司附近的小房子里。过了十天有人分享被窝的日子,睁开眼就能看到人睡在他怀里。
这只剩一个人了,不习惯。
他先拨家里的座机,芝姐告诉他‘秦小姐和季小姐开车出去玩了’。
于是又打秦歌的手机。
谢天谢地,她的消费观念终于在慢慢改变,不再坚持要他拨北京那个手机号了。
那是留给房产中介的。
“喂,你在哪玩啊?”
“大晚上的,也懒得下山。就在半山的俱乐部。”
“我想你了怎么办啊?可是我觉得你这个没良心的怕是没想我。你还有心思出去玩呢。”
秦歌忍不住的笑,“你干嘛不出去找朋友玩啊?”
“我这个年纪,朋友大多是有主的了。不好去当人家的电灯泡。就连阿珩都去北京了。而且,我也懒得去听人劝我或者笑我。”
韩宇倒是打电话约他出去喝一杯。可他不想去听韩宇说他和舒心的事。
这十来
天他都住在秦歌家里,也撞见一两次他们在走廊尽头发生争执。
所以推说要加班,回绝了。
秦歌这会儿在外面走廊里。出来接电话,里头有些吵。
她对着手机道:“其实我也想你了,可是我得招待季薇啊。不然难道两个人在家大眼瞪小眼?”
两人又说了几句才挂断。
第二天一早,秦歌和季薇就坐车回城里了。
是保安开着凯迪拉克送的她们,没让芳姐再开车出城来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