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景逸嗐了声:“这事儿也怪我,我爷骂我天天不着家的,干什么去?我得拣着正大光明的事儿说吧,就说我在县衙办正事呢,看神医如何妙手回春。”
“我爷那是什么人物!跟着太爷出海杀过匪的,一听,神医竟能让断肢再续,立马坐不住了,说要亲自来看看神医什么样。”
唐荼荼直当自己聋了:“断肢……再什么?”
等两边一对话。
“不是大前天截的腿,拆下来洗洗,明儿重接回去吗?!小杜神医会断肢再续的神术啊!”
公孙景逸差点从胸口把自己剖开,以证清白:“街上茶馆酒楼说书的都这么说的!半个县城都传遍了!你昨儿顾不上理我,我随手拉了个衙役问他,衙役也是这么说的!”
唐荼荼眼前一黑:大意了,这群医盲竟什么都敢讲,还传遍了市井!一传十十传百的,得传成什么样?
“你没常识吗……”她骂人都没力气了。
放后世,“你没常识吗”跟“你没脑子吗”威力有得一拼,放这儿,也就是句轻飘飘的呵斥。
所以哪怕唐荼荼气得直想揍他,在公孙景逸眼中,她也不过是板着脸,像头圆脸小狮子,嗷嗷叫唤了几声。
怪喜人的……
公孙景逸难免一恍神,看她气得鼻息咻咻,连忙拱手讨饶。
“这事儿赖我,茶花儿别慌,我爷又不是豺狼,等他来了,我再跟他细细说一声便是了。”
也只能这样了。唐荼荼心痛地想:还没跟公孙府交好呢,就给人家留下个“吹牛皮没下限”的第一印象。
断肢再续,亏他们敢讲!
第204章
天公作美,连着几个晴天。
截第二条腿的那日,黄八宝让家人挪着他病榻到窗边,在太阳底下打了个盹,又饱饱地吃了一顿。
人的脸色一发灰,总是要透出点死气。他如今不论干什么,都仿佛有了昭示意义。
黄家几个儿女天天眼也不错地看着,牢牢记着他爹每一顿吃了什么,喝了几口水,怕爹一个不好就去了。记清楚了,好叫以后留下点“爹临走那天”的回忆。
及至杜仲开刀前半刻,公孙老前辈也没来。
公孙景逸嘴上没门,还不定来不来,唐荼荼也不多等,跟着杜仲进了偏院。
后世手术有全麻,有插管,所以手术前是不能吃东西的,麻醉的时候病人控制不住自己的舌头,咳嗽呕吐都不由自主,既怕病人被自己的呕吐物呛死,又怕影响插管,所以术前禁食。
眼下什么也没有,术中又失血又失水的,消耗太大,得吃点东西垫补。
挑这饭后一个时辰——未正时刻开刀,则是因为杜仲说正午阳气重,吃完饭该消化了,血液往胃部和心肺走,强心脏护肺腑,这时候开刀最合适。
杜仲所学的全部医理都是混合了古今中外的,新不够新,旧也不够旧,因为缺乏经验,知识也没成体系。
像他说的这“正午阳气重,血液往心肺走”,唐荼荼听了,心里就要先打个问号,想想是不是这么回事。
她大概知道这条医理有点偏,因为饭后胃供血多了,心脏负担就大了,血流速应该会变快,未必能强心。
这就是一手捧中医典籍、一手捧外科医书的结果,古今医学知识给混一块了,还没混好。
四个医士听了,自然也要打个问号,琢磨这跟医家圣贤书里的哪处知识点能对应上。
唐荼荼早早挑好了位置。
她把桌子推靠墙,上头摆一张椅子,自己高高坐在上边,姿势有点滑稽。可这个高度能清楚望见手术台,不会被几个医士阻挡视线。
唐荼荼抻抻手指,从杜仲穿上白大褂开始,提笔画起来。
她脑子里那盏秒表滴答滴答流转,以每300为一组计数,300秒正好是五分钟的时间,五分钟里,唐荼荼的掐点能分秒不差。
刚开始,她慢慢取点勾形,画出了诊床,还有五人手术团队的站位。
很快手熟了,一张一张草图飞快成型。
——0:04:00,剪除溃疮。
——0:08:20,设计外切口。
——0:11:40,切开皮肤与浅层肌肉,溃烂严重,出血不多。
——0:17:00,深层肌肉暴露,能看见粉红的血肉颜色(确如杜仲所说,深层肌肉没完全坏死,但也保留不下了)。
——0:29:30,切开骨膜,从关节下截去断腿。
——0:35:18,结扎主血管,切断主血管。
——0:42:45,刮骨清理腐肉。
刮骨那声儿,配上杜仲淡然的脸色,衬得他活像十八层地狱里的刑房大长老。
几个医士胆战心惊,有人嗫嚅着说:“血出得比上回多。”
杜仲沉着气,四平八稳应了声。
“嗯。上回截的右腿几乎烧熟了,而这条左腿,兴许是受伤当夜浸凉水的时辰更长,降了降温,是以这侧腿血脉里仍有新血流动,但筋肉已经坏了。锯断腿骨容易,防溃烂难,他经不住再开刀了,只能从膝头下一并截了。”
隔了不久,医士惊惶叫道:“这血怎的止不住啊!那日咱们用几块纱布就止住了!这、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