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匪夷所思。”青年摸着下巴,忽然道:“我想起来了!”
“什么?”
“妈的!朱烈这龟孙儿就不是个好家伙!”青年气的又锤了一下石壁,解释道:“早几年老子混迹江湖的时候,层听说过有种黑色的蚂蚁名叫食金蚁,因为它们有种特殊的习性——能吃下金银后将其藏匿在肚子里,只要有足够的人血来供养这些蚂蚁,那金银便可安好的带着食金蚁的肚子中,若是缺了人血,金银也会在食金蚁的肚子里逐渐消失……”
顿了顿,青年问:“从南阳王死到现在,有多久了?”
“将近一月之久。”
“也就是说,如果老子猜得不错,这些都是食金蚁,那么它们已经近一个月没有吸食过人血了,”青年眉头紧皱,眼神烦躁,“那么它们肚子里的金银怕是剩不了多少了。”
“食金蚁怎么处理?”
“得得得,一把火烧了!”青年暴躁异常,“多浇点儿油,烧的旺点。”
“是。”守在地窖门口的侍卫们立马照办。
很快,熊熊烈火便在地窖中燃起,原本黑沉的空间变得明亮,地窖底部的黑色蚁群被火焰包裹、吞噬,油光覆在它们的身躯上,不一会儿便响起了噼里啪啦的声音,伴随而来的还有一股浓烈的焦煳味儿。
青年在火光的映衬下,在逐渐消融的黑色蚁群中果然看到了金色的微光。
“您猜对了。”夜歧道。
“猜对了……”青年闻着这味儿只觉得脑子疼,“也不知道朱烈那老家伙杀了多少人才能豢养这一地窖的食金蚁。”
炽热的火焰逐渐变小,地上乌黑的痕迹愈来愈多,终于在小半个时辰后,地窖的火焰完全熄灭。
青年捂着鼻子低头一看,大片大片都是焦黑的痕迹,偶尔能瞧见一些淡金色的颗粒。
夜歧道:“来人,下去清理一下。”
“是!”
地窖中黑煳煳的东西被清理掉,很快便露出了大片大片金灿灿的粉末,都是颗粒细小的金子。
这一次,地窖中点燃了明亮的烛光。
“朱烈走私得来的金银大约有多少?”青年问道。
“粗略估计,南阳王走私已经有三年多了,黄金至少得千万两。”夜歧着重道:“只是粗略计算,实际数量应该更多。”
青年懒洋洋道:“就这地窖下面的食金蚁,差不多能有上几十万只,我们眼下见的都是近一个月没有人血供养的食金蚁,它们的身体和体内的黄金都有所消耗,江湖传闻——一只食金蚁最大可吞下十来两黄金,可想而知,那得有多大。”
夜歧看了看地窖下正收敛这金色颗粒的下属,轻声道:“这些黄金颗粒,几乎不到南阳王走私的几十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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