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东西要做记号,不然会被别人拿走。 」
尤其是出社会工作,各楼层办公室这么多人来来去去,虽为共事同僚,天晓得有没有人是走后门进来的。总而言之,总之而言,手脚不乾净的人可多着呢,
谁胡说?某天你发现桌上笔筒里的高级文具,可能是十元不到的钢珠笔、粗红笔、剪刀美工刀,甚至是一把铁尺。
躺在未上锁抽屉里的便条纸很容易消失不见,可能去一趟厕所就自动回归原位,也许在开会时变成大家签到的公用笔,更多时候「它们」被迫默默消失,只能说除了你任何人都是嫌犯,从自认倒霉到焦躁不安。
靠,这是良知吧,根本不需要法律的规定,是啊,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只因为他们「觉得可以」这样做。
妈的,难不成办公室里的监视器是装饰用?
生命中遇到任何情况,一律无条件选择大事化小,小事化无,若真是如此,试问真理何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