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看信时,也有这种怪怪的心情,想到神官的那句话,杨阳更觉脸颊烫得厉害。
明明以前在西芙利村,她在神官面前都很自在,夏天,她还能若无其事地穿着一件单衣在他面前学习游泳,或者在他脸上拍蚊子,难道距离产生美?突然觉得那封信不像师父的正常呵护,像情书了?
心跳急促,她吐纳了好一会儿,脸上的温度才稍稍退下,继续看信。
嗯…该从哪里说起呢,这里完全没变。还是一群精力旺盛老是淘气的小调皮蛋,一个天天过来闲扯的警备队长,一帮纯粹是我出气沙包的憨士兵,一位好心的时常救济我美酒的老板娘(这点不能告诉耶拉姆哦),她那成天笑呵呵也不知笑啥的老公,一箩筐喜欢嚼舌根悠闲得没命的村民(边境的冬天是很闲的)。值得一提的只有沙莫家添了个壮丁,崔西家生了个千金,珂特家多了三口猪,里维家少了一头羊,夏那家抱了一匹小马驹,尼尔家冒出一窝小狗……打住,越说越没劲。
还是期待你们的冒险见闻吧,一定比这里的生活有趣精彩多了,不过西芙利村的可爱就在于它的朴实平静,当初我也是因此才会住下来,下回跟你们说说我年少时的轻狂事。
秋天时我常到后山的枫林独坐,火红的枫叶真是美极了,虽然还比不上里那。那边的情况——算了不说扫兴话,等下次谈到严肃的话题再聊。我见到元帅了,那天是我师父的祭日,我在墓园里碰到她。她很精神,真好。啊忘了说,她是我师父的朋友,一位了不起的女性,有机会介绍你认识,你一定会像我一样尊敬喜爱她。
冬天我就待在家里,村里的大家给了我很多存粮,放心,堆在地下室里。只是上次烧穿的厨房还没造好,最近我一直拿了吃的去艾里家蹭炉子(当然也不是我烧),乔伊斯太太做的通心粉和木薯奶黄酥实在太好吃了,只比耶拉姆差一点点,幸福。对了,我最近收了艾里的弟弟利夏做弟子,他很有资质,所以他已经是你们的师弟了,告诉昭霆不许欺负他。至于他姐姐莉妲……不说了,会害我做噩梦的鬼灵精,从没见过这么能折腾的小鬼,我甚至考虑把她嫁出去,可是她才六岁,有人会收么?
啊,拉拉杂杂写了一堆,都不知道要讲什么了,抱歉,最后说一句:我很想你们,希望你、耶拉姆和昭霆都好好保重身体,平平安安地回到我身边。
最后:代我感谢肖恩·普多尔卡雷先生。
创世历1038年冰之月9日。
黑发少女一字字默读,心里荡漾着温馨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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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这一章开头,创世神终于出来露个脸了,这位可是神族最重要的角色,另一个是混乱神兰修斯。
魔族的来历也很特别,后面会讲到,其实他们是一个科技世界的遗民,而毁灭基西莉亚所在星球的,就是贺加斯和兰修斯,肖恩看过的回忆珠有提到。
至于帕西斯,当年莉拉都没教好,别说肖恩了。
第三百五十三章 湖风镇
湖风镇,与树镇一样历史悠久的小镇,却有着开放的人文环境,座落在水质清澈的梅斯湖畔,边缘生长着许多美丽又珍贵的药用植物,对岸的森林更是药草的宝库。一到炎热的季节,坐在小木屋的二楼,享受凉风习习,眺望波光粼粼和蓊郁绿意,实是避暑的不二胜地。但吸引多数游客前来的还是著名的「魔女现象」,引起古往今来无数探险家的关注和讨论,却至今没有结论。
创世历1038年冰之月12日上午,一个旅人走进湖风镇。
他有一头闪亮的银发,在背部松松扎成一束;祖母绿色的双眸宛如深冬的湖水般冰寒;秀丽的容貌让不少行人尤其是女性驻足偷瞄;雪白的长袍沾满尘土,右手挽着一件折叠起来的黑斗篷,左手拉着肩上的背包带子。
『帕西斯,你为什么跑来这里?』隐身趴在他肩头的刃雾问出多日来的困惑。
(不知道。)
『啊!?』
银发青年的眼底燃烧着阴郁的火苗,近乎暴躁地道:(我不知道我为什么来这里,有股力量拉着我不得不来!)
看出他心情不好,虽然满肚子问号,妖兽还是明智地转移话题,正巧眼角瞄见一道倩影:『那女孩跟上来了!』
他口中的人,是打他们一走进小镇,就尾随上来的陌生少女。
(别理她!)帕西斯早就发现这个跟踪者,不耐烦地挥挥手。刃雾更加吃惊,这是第一次帕西斯对美女如此兴趣缺缺,从侧面反映了他的状态确实不佳。
『不过…还真是罕见呢,黑发也罢了,连眼睛都黑色的。』
帕西斯脚步一顿,转过头,对上一双晶灿的黑眸。见他注意到自己,女孩立刻回以真挚的笑容,使她清丽的娇靥越发亮眼。
花痴!下了个不留情面的评语,青年转头继续走,没走几步,眼前的景象大幅扭曲,他踉跄了一下,险些跌倒。
“呀!”黑发少女惊呼了一声,奔过来想搀扶,关怀之色溢于言表。但是只跑了一会儿,她就停下来,因为对方的背影透出强烈的拒绝意味。
一边调整呼吸,帕西斯一边手扶着额头站稳。热心的村民纷纷慰问,一个服务生甚至从路旁的旅馆跑出来拉客:“这位先生,看你脸色不好,要不要进我们店里坐坐?”
犹豫片刻,帕西斯走进这家名叫「河风」的旅店。
坐在靠窗的位子,他喝着有提神作用的药草茶,若有所思地注视窗外。从这个距离可以看见梅斯湖畔的森林,而拉扯他的力量就来自那里,但他才不要乖乖从命!
『那女孩没跟进来。』刃雾探头张望。
(没跟进来最好!)一不小心捏碎了茶杯,帕西斯扔给气呼呼上前的服务生一枚金币,指示他再去拿些可以醒脑的饮料过来。
可恶!困死了!粗暴地揉乱刘海,帕西斯努力与脑中一波波涌上的睡意对抗。他已经连续三天没合眼,之前三天也只睡了不到一小时,可是他不能睡!一睡着,贺加斯绝对会趁虚而入!
洪亮的歌声和着琴音传来,刹那间宛如一盆冷水浇下,浇得他无比清醒,不是因为好听,而是——太难听了!
寒冷的冬季少有吟游诗人光顾,百无聊赖的镇民在喷水池广场弹起了自编的小调,虽然不专业,水平倒也不如帕西斯认为的那么臭,博得不少掌声。
那黑发少女也站在人群外围,双手合十,白皙的脸蛋泛着兴奋的红晕,两眼射出陶醉的光芒,一霎不霎地定在唱得起劲的胡子大叔身上。
“这种破歌也能让你听得这么入迷?”基于乐师的自尊,帕西斯的双腿自动走到这里,一路火冒三丈。当看到少女的反应,太阳穴更青筋跳动——她懂不懂什么叫艺术?!
“呃……”黑发少女回过神,不好意思地搔搔头,“因为我头一次听露天演唱会。”
演唱会?帕西斯皱眉,正好胡子大叔结束了弹唱,他把背包扔在地上,斗篷丢给她:“拿着!我让你见识什么叫真正的音乐!”
天籁。
刚要离去的众人一听见突然响起的竖琴声,不约而同地浮现相同的感想。被差劲的演出气发了兴,帕西斯不再藏私,一首魔曲把在场的观众迷得七荤八素。
然而,当他弹奏完,扫视泥塑木雕般的众人时,才发现——那个少女不见了!
可恶!不识货的丫头!还拿走了罗兰的斗篷!
打发了蜂拥而来的人群,帕西斯气急败坏地把竖琴塞回背包,这时,一张白纸递到他面前。
“请帮我签名!”黑发少女的音量近乎尖叫,眼眸就像真正的星辰般闪烁,“你弹得太棒了!连当年风靡全帝国的超级巨星瓦伦三兄弟也要靠边站!请务必留下您的大名,我要回家供起来,日日三柱香膜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