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王出现在窗台上,听到义子接下来的问题,他的下巴滑落到地:“你有喜欢过谁吗?”
“……”
“巴哈姆斯?”
“没有喜欢过。”黑龙王轻触前额角的位置,镇定下来,原来他的小义子也来到为情所困的季节了,“我只爱过。”
罗兰诧异地看着他:“是谁?”
“她叫玛蕾尔妮,是个半精灵。”
金发青年只觉这个名字好像在哪里听过,就听见黑龙王道:“也是她把我封印在龙眠里。”
“为什么?”罗兰想起关于龙眠的传说。
“因为我毁了她的国家,确切的说,是另一个我。”
瞥见青年不解的眼神,巴哈姆斯解释道:“我原有八重龙格,是我父王的杰作,他希望我成为龙族里最强的强者,就在我还是颗蛋时对我下咒,让我孵化成这么奇怪的模样。”
“你多长七颗脑袋,不,多出七种人格就能变成强者了?”罗兰困惑打断,难以理解前黑龙王的盘算。
“他是这么想的:强者只有通过逆境才能炼成,最好是那种得时时刻刻保持警戒,不断有势钧力敌的对手挑战的逆境,但现实不可能有他想的那种环境,也没有那么多强敌,所以他只好为我创造敌人,也是最强的敌人——自己。”
真…真是条变态龙!有道是“虎毒不食子”,他居然……罗兰心下震撼,对前黑龙王几近疯狂的行径甘败下风。
巴哈姆斯垂下眼:“父王的计划很成功,打出生那天起,为了争夺身体的所有权,我们就一刻不停地战斗,彼此撕咬、扭打,战力一天比一天提升,心境一天比一天冷酷。七百岁时,我的力量就超越了已经三千七百多岁的父王,所以我毫不犹豫地在一次比试中咬断了他的脖子。”
罗兰的嘴角抽紧,他曾在梦里多次梦见弑父的景象,那是来自血之契约的记忆,如今才明白真相,但还是不敢置信:“是你做的?”
“不,是辰,我的第三个龙格。接到其他黑龙通报的金龙王马上赶过来,把我打趴在地,先痛骂了父王一顿,再用心灵之眼在我们当中挑挑拣拣,最后他把我拎出来,要我管好我那七个凶残的分.身,我说我没这本事也没这兴趣,可他不听,硬将辰他们封印了,把我带回去,要我勤加锻炼,吃掉另七个我,成为一个完整的龙格。”
“我一点也不感激金龙王,也不相信我能吃掉他们。因为我是我们当中最弱的,我也不想独占身体。平时我和其他的我在精神世界里争斗,只是为了保全我自己罢了,加上一下子失去大半的自我,让我很不习惯。幸好还有麦先和扎姆卡特陪在我身边,尤其是麦先,他教会什么也不懂的我识字读书,虽然扎姆卡特总是把我的书撕破,拉我出去飙玩,回来时被金龙王和麦先臭骂罚跪。”
嗯,我现在大致了解三首龙的性格了。罗兰心道。
“满千岁那年(注:相当于人类十八岁,以龙族算刚成年),我为了弄到和扎姆卡特打赌用的金币潜进奥斯曼帝国的王宫,洗劫完出来时,撞见离家出走的玛蒂,也就是玛蕾尔妮。她背着一只大包裹从窗口跳出来,爬到一半绳子断了,正巧压在我头上,惊叫声把侍卫引了过来,我没办法,只好带着她一起逃。”
“这么说,玛蕾尔妮小姐是帝国的公主?”罗兰想起历史书上的记载。奥斯曼帝国的开国皇帝是福斯家族第一代始祖渥利克·菲尔赛纳·福斯,他的妻子茱莉亚据说还是一位神级法师。到第十一代,奥斯曼帝国差点亡国,就是因为黑龙王巴哈姆斯。纪念玛蕾尔妮封印恶龙的伟大功绩,从此奥斯曼帝国的王徽,后来东城伊维尔伦的城旗就绘上八颈黑龙王。
原来背后的故事不像传说那样简单。
黑龙王点点头:“嗯,她是奥斯曼帝国的七公主,也是你的祖先,伊维尔伦开城城主鲁西克·福斯的曾曾曾姨母。”罗兰愣了半晌,吐出一句:“哦,好巧。”不愧是缘分。
“我们一直逃到城外才停下来,这时太阳升起来,我看到玛蒂的长相,呆住了。她长得比我见过的任何人类都美丽,头发是月白色,是月精灵才有的发色,可是她又没有尖耳朵。玛蒂骂我看什么看,难道没见过半精灵吗,我问她什么是半精灵。玛蒂用看乡巴佬的眼神看着我,发现我的瞳仁,说‘原来是头龙少爷’。”
巴哈姆斯眼中浮起柔情,显然回想起当日的情景:“我觉得很稀奇,从前每个人类一看出我龙族的身份,都飞也似的逃跑,只有她一点也不怕我,还对我评头论足,后来我才知道,那时的玛蒂就已经是帝国排行第六的大魔导师,被喻为「神童」的天才魔法师。”
神童?罗兰一怔,摆摆手:“等等,容我插嘴,请问那位玛蒂小姐当时几岁?”
“十二岁,怎么了?”
你和血龙王一样,恋.童啊!
“没什么,说下去吧。”金发青年用无力的语气催促。
黑发龙王不疑有他,续道:“玛蒂对我解释了什么是半精灵,我很高兴,我觉得她和我一样是四不像的生物。这时,她大叫一声,说她的行李不见了,然后她盯住我,不,是盯住我的包,一把拎起我的领子,要我负责,理由是她的行李会掉都是我的错,命令我把她护送到月精灵之乡。其实就算她不要求,我也打算跟着她,看看这个既不属于人类也不属于精灵的少女是怎样生活的,所以我二话不说就答应了。”
“你认为你不是龙吗,巴哈姆斯?”罗兰蹙起眉头。巴哈姆斯沉默良久,道:“我认为我是,但我的族人不承……”
“这就行了。”罗兰打断,“只要你自己相信你是龙,他人的闲言碎语,无需放在心上。”巴哈姆斯眨眨眼,回以开怀的笑容:“嗯。”
“话说回来,那位玛蒂小姐,应该也有和你相同的烦恼吧?”
“嗯,但玛蒂没有我迷茫,她求我带她去月精灵之乡,只是想看看孕育了她那精灵母亲的到底是什么样的地方,不是想做精灵,她已经决定作为一个‘人’而活。所以当我们到达月精灵的栖息地紫月森林时,她只在外面看了一天,就离开了,连进去都没进去。她真是个非常坚强的女孩子,不像我,她总骂我是条窝囊的龙。”巴哈姆斯笑了,笑容充满深挚的情意,“和她在一起旅行的三个月,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我们俩都是初出茅庐的旅行家,一路上闹了数不清的笑话。”
罗兰奇道:“为什么徒步旅行?你可以背她去紫月森林啊!”
“这是玛蒂的主意,她说都出来了,就要好好享受旅行的乐趣,一下子就到多无趣。而且她平常被关在深宫里,都没机会看看百姓的生活,正好乘此机会帮她父王体察民情。”
“哦。”天生的王者。
巴哈姆斯漆黑的眸子浮起几近感伤的怀念:“一路上,我都没发现自己的心意,直到我送她回到王宫,觉得好不舍,才发现不知何时起,我已经爱上玛蒂了。我爱她活泼率直的个性,明亮耀眼的笑容,蛮横泼辣的语气,扮鬼脸时的俏皮表情……爱她的一切。玛蒂也很舍不得我,就和我拉勾约定,每晚都去看她。我没有向她告白,吻了她的额头就走了。”
“为什么不向她告白?”罗兰插口,语气除了不解,还有一股难言的艰涩。他想起自己对茶发少女那欲吐却不能吐的梗塞情结。
“因为不敢。”巴哈姆斯咬牙,“在我察觉对玛蒂的情感时,我清晰地感到另七个我对玛蒂的恨意,他们认为我玷污了龙族的骄傲,爱上一个低贱的半精灵,加上被我独占身体三百多年的怨恨,他们恨不得把我和玛蒂一起撕成碎片。那股恨意强烈到差点把金龙王的封印都冲破了,我当然要急忙赶回龙谷求他再给我施一道封印。金龙王施完后说,另七个我的力量已进步到连他也快压制不住,要我别再心软,干掉一个是一个。我说我已经试过,可是他们学乖了,联手对付我,让我一点下手的机会也没有。金龙王丢下一句‘你好自为之’,就走了。”
“他可真不负责任。”
“不是不负责任,金龙王已经尽力了,他也老了,当然敌不过年轻的我,何况他本来就不是我什么人。”巴哈姆斯不以为意。罗兰皱眉道:“那血龙王和银龙王呢?他们总帮得上你也肯帮你吧?”
“帮不上,他们更不是我的对手。”
罗兰睁大眼,用一种不确定的口吻道:“喂,「红黑白」三龙王,你的排名好像比血龙王低耶!”
虽然他见识过黑龙王的强大战力,但他家呆呆的义父这么强,他还是不太相信。
巴哈姆斯低低一笑:“那不是我们三个的排名,是我们父王的排名。我那时还没被族人承认,是后来辰占了身体,一口气杀了包括母后在内三分之二的黑龙,剩下的族人才忙不迭地把王的帽子扣到我们头上。但我知道,在他们眼里,我永远是「怪物」。”
“……”
“为了赶在封印解开前压制辰他们,我拼命锻炼,忙得连和玛蒂的约定也忘了。一天我听到几头母龙在打屁(不用怀疑,这么粗俗的用词一定是从某条同性恋龙那儿学来的),说一个奇怪的女魔法师到处抄龙窟,从五年前开始,不知道为什么。我听得大惊失色,想该别是玛蒂,连忙翻人类的日历,才发现不知不觉已过了五年了。当夜我就赶去奥斯曼帝国的王宫敲玛蒂房间的窗户,她一见我,又哭又骂,差点把我从楼上推下去,然后她盘问我,为什么不守约定,五年里音讯全无。我不敢告诉她实情,就随便编了个理由。可玛蒂一下子就拆穿了,她咬牙切齿地掏出一只锁龙枷,趁我不备套在我的脖子上,威胁我一天不说真话,就一天戴着这玩意儿做她的狗。”
好…好性格的女人。东城城主抹汗:比拉克西丝还有女王派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