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约了人在哪里见面?”耶拉姆冷冷地道。博尔盖德一听就知道他摆明了是拒绝,识趣地道:“在一家叫作‘蜜蜂与蝗虫’的酒店,不过还有点时间……”
“那就请你带我们稍微逛一会儿吧。”神官瞥见两个少女失望的神情,心下不忍,开口答应。而师父说话了,原本想赶紧拆伙的少年只得吞下拒绝的话语。
杨阳和昭霆脸上顿时焕发出夺目的光彩,博尔盖德也难掩喜色:“好,那我们先找家旅馆放包,然后你们休息一会儿,等我同客人打声招呼,我们再一起逛夜市,由我做东。”两个少女齐声欢呼。
耶拉姆微一皱眉,博尔盖德的态度太热情了,让他起了疑心。神官却似一无所觉,笑道:“这样麻烦你,真不好意思。”
“不麻烦不麻烦,来,我们走吧,附近有家不错的旅店。”
哈梅尔商会长牵着坐骑在前方领路,余人跟着他混入夜市的人流里。
杨阳和昭霆被擦肩而过发色和肤色各异的人们、周围琳琅满目的店家和商品完全眩花了眼,左顾右盼,一不小心就落后本队一大截,三名男士不得不紧紧盯住她们,尤其是昭霆,已经三次差点消失在食肆里,连药草铺的马嚼子果和蜂蜜也没放过,被列为一级麻烦份子受到严密的监视,但这么一来,对另一人的注意就不免松懈下来……
“哎呀!”黑发少女和一个大概刚从馆子出来满嘴酒气的男人撞了个满怀,一屁股坐倒在地,四周的喧哗笑语掩盖了她小小的惊呼,当她发觉不妙赶紧爬起来,已经连一张熟悉的面孔也看不见,茫茫人海转眼只剩下她一个人。
不知过了多久,陷入呆滞状态的杨阳才猛然警醒,脑中跳出一个令她惊骇不已的认知:
我迷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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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盖德那家伙真慢!”
“老板,再等等吧,还没到点。”
“我好饿,首领!我可不可以吃了?”
一个奶白色头发,长相中性的少年盯着满桌佳肴流口水,眼中射出饥渴的光芒。坐在他对面,身穿短袖麻衫,亚麻色头发的高大青年双眉一挑,左手抓起一瓶麦酒,右手一挥,豪爽地道:“吃吧!不等了!”少年欢呼一声,大快朵颐。
“老板,这不太好吧。”两人身旁的红发青年劝说,一脸老好人的温和,他是这张桌子唯一没动的人。西城城主贝姆特·瓦托鲁帝仰头喝了一大口酒,道:“怕什么!等他来了再叫一桌好了!反正又不是咱们付帐……危险!”
“咦?”维烈压根没反应过来,大神官夏亚咬着鸡腿瞪视他身后,呜呜连声。贝姆特探出手,捞住一只险些砸中部下后脑勺的碟子,然后看向“飞碟”的来处。
不出他所料,是两批刚刚火拼起来的客人。在北城埃特拉,这是随处可见的情景。因为这里是个民族大熔炉,世界各地的人都可以来此定居。然而,不设藩篱地接纳移民固然可以带来丰富的商机和新鲜的文化,同时,一些属于渣滓的东西也会混进来,比如亡命者和罪犯。敌城的人们在这里狭路相逢,也常常会从叫骂升级为斗殴。像这会儿干架的双方,很明显就是一帮中城人和一帮西城人。
不过还鲜少有在酒馆闹事的。贝姆特一下一下抛着碟子,不怎么感兴趣地瞧着那团乌烟瘴气。埃特拉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就是要打要杀要寻仇都可以,只要别在任何私营设施,还有别牵连无辜。显然,这票人是不知道这条规定,等他们打完肯定要倒霉了——他心想。
“蜜蜂与蝗虫”的老板哀嚎连连,计算每秒他又损失了多少财产。其他客人早就见机地溜了,一半还没有付帐,不愧是商业城市的居民。店里只剩下来自西城的三位客人。
贝姆特站了起来:“算了,我们走吧,这里真吵,那帮家伙干架的水准也太低,看着有够气闷。”
“我还没吃饱啊!”夏亚抗议,维烈体贴地道:“我给你打包。”
这时异响迭起,三人反射性地转过头,原来是那群人嫌赤手空拳不过瘾,纷纷开始操家伙了,寒光烁烁的利器挥舞。老板和店员惨叫一声,躲到了桌子底下。
就在这时,一把菜刀飞了过来,擦过红发青年的脑后,深深刺入墙壁里。贝姆特和夏亚还不及松口气,一条断裂的白色发带就晃晃悠悠从他们眼前飘落……
“啊啊啊啊——”
西城的佣兵王和大神官异口同声地发出世上最凄厉的惨叫。
完·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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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了完了!我居然迷路了!杨阳像没头苍蝇一样到处乱撞,半途一想不对:她这样乱走,和神官他们离得越来越远怎么办?
冷静点冷静点,她深呼吸,竭力思考:首先,神官的银发和身高都很好认,老远应该就能看见。
然而,就在杨阳踮起脚的一刻,想起银发青年今天披了罩头斗篷,又瘫软下来。
怎么办怎么办?杨阳急得六神无主,胸口一团委屈涌上,塞住了喉咙:万一他们找不到我……万一……
这是第一次,她独自一个人。虽然来到异世界,杨阳却很少感到不安或恐惧,主因不是她坚强,而是有来自同一世界的好友,还有等同新家人的神官和耶拉姆一直在她身边的缘故。所以现在,他们都不在了的现在,以往她潜意识压下的寂寞,统统化作焦虑涌上心头。
等一下!杨阳突然一个激灵,一把拉住一个路人,急声道:“对不起先生!请问‘蝗虫与蜜蜂’这家店在哪里?”她现在万分感激哈梅尔商会长,感激到想用力亲吻他的地步;她也无比感谢那位店主,起了这么个新意好记的店名。
“‘蝗虫与蜜蜂’?”路人脸露困惑,看得杨阳心惊胆战,但他下一句话又令她的恐慌瞬间消融,“应该是‘蜜蜂与蝗虫’吧?”
“呃…是吗?没关系,告诉我那家店在那里!”杨阳完全忘了礼貌这回事,逼问道。路人倒没有介意她的态度,伸指比了个方向:“就在那边啊,那栋绿房子。”
杨阳二话不说扭头就跑,然而奔到中途,视线锁定的酒店冒出冲天的火花,爆炸声震耳欲聋,写着“蜜蜂与蝗虫”五个烫金大字的招牌从天而降,就掉在她脚边。
怎么回事!?杨阳大吃一惊。她身旁的人反应就比她激烈多了,一边尖叫一边往后退。
被带着连退好几步后,杨阳顾不得猜想原委,排开人众朝前挤去。不管发生了什么事,那家店是她现在唯一的希望,她一定得去!
不一会儿,原本骚动的人群安静下来,不再后退,还渐渐朝前涌。杨阳不知道这是埃特拉人喜欢看热闹的心态导致,只庆幸路好走了,连忙加快脚步。于是没多久,她就挤到最前面。
杨阳喘着粗气看向事发现场,这一看呆住。
豪华的酒店已经变成一堆废墟,碎裂的木板上燃烧着大大小小的火头。一群脸孔被熏得焦黑,衣裳破破烂烂,模样十分狼狈的男人逃了出来,跌坐在酒馆外面。
但这些不是杨阳关注的焦点,她,不,应该说在场的所有人,包括那群男人在内,目光聚焦的对象都是一个——那个站在场中央的白衣男子。
从杨阳的角度,只能看见一头血液般鲜红的发狂肆地披散在他的背上,及臀的长度连神官过肩的银发与之相比也成了短发,热风卷起他长长的发丝和风衣下摆,露出垂荡在大腿外侧的一面精致手镜,和他背在左肩的一只奇大无比的背包一样怪异。男子全身上下散发出一股连周围的火焰也被压倒的狂狷之气,仿佛君临天下的霸主,一举手一投足都充满了威势,让人喘不过气来。
好熟悉啊!杨阳心想:为什么我觉得这个人的背影好熟?我明明没见过任何红发的男人!
“混蛋!臭小子,你想干什么!”
那群快被观众遗忘的男子稀稀落落地大吼,声音小得和蚊子叫没两样,显然色厉内荏。他们也被红发男子的气势震慑住,只是碍于面子,才不得不装腔作势地吼两声。
“你们问我想干什么?”男子开口了,声音不愠不火,但明耳人绝对听得出那温润如暖玉的声线包含了多少濒临爆发的怒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