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又让方余华诧异地看他。
晏时秋:“……”
“他”到底是多没礼貌啊,作者果然不愧是他的黑粉。
方余华泡了杯菊花枸杞茶,捧着保温瓶在他对面沙发坐下,观察他一会儿,摸着下巴说:“你今天好像不太一样。”
“穿衣风格变了。”他又说。
“我试试换一种风格。”
书里的“他”喜欢颜色鲜艳的衣服,尤其是粉色,他打开衣柜的时候都惊呆了,满满一衣柜的花红柳绿,就是一彩虹。
幸亏有颜值保障,才能穿得起来。
他实在受不了原主这种风格,穿不下去这些衣服,翻天找地,终于从衣柜的犄角旮旯翻出来几件T恤和牛仔裤,最普通款,大概是原主还是学生时候穿的,稍微小了点,但还能穿得起来。
方余华点点头,评价:“这样挺好的,干净,有你这个年纪该有的朝气。”
晏时秋笑了,“方哥这么说,那我以后就按照这个来。”
方余华看着他,“听得进去了?”
“听,方哥您肯定不会害我。”
“别,还是得有点警惕心,”方余华说,“轻易相信人很危险,尤其是在娱乐圈里。”
晏时秋喝了口水,又笑了下,继续给方余华戴高帽,“这个我懂,但方哥您是好人,您可以相信。”
好人卡很好用。
方余华笑了,眼底也流出些许笑意来,“你倒是变得会说话了,嘴巴变甜了。”
晏时秋眨了下眼睛,“方哥,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啊,况且我们快一个月没见了,我已经不是过去的我了。”
“这倒是。”放下捧在手里的保温杯,方余华话锋一转,“言归正传吧,你刚才说,你打算跟我重新谈签约?”
聊到正事,晏时秋表情敛了敛,背脊挺得直直的,正襟危坐,“对。”
“理由。”
“我发现,我还是喜欢演戏。”
多亏了前两天季昀年热搜里有网友对原主的科普,他才知道,书里的“他”其实是有演技的,难得的有天赋有灵气,这也是恒星当初会签下他的原因,只是过于恋爱脑,遇见叶裴远以后就成了人家舔狗,心思没在演戏上,除了最开始签约时拍了一部戏,之后再没有进过组。
这么想来,作者虽然是个黑,但在演技上,还是认可他的。
好歹做人设的时候,还叠加了时髦值,尽管微小到不止一提,文里也没表现出来……唔,倒也有,白莲戏精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