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但我们或许该弄懂这个世界的模式……”“哇喔,我猜我知道这是哪里了。”阿瑟和伊姆斯同时开口说道,又互相瞪了一眼。
伊姆斯指了指远处的一栋高楼,刚才被一块破旧的广告牌挡住。此时指出来后,才发现这栋高楼十分惹眼,任谁只要抬头就能看见它。
“韦恩集团,听起来有些耳熟,不是吗?”伊姆斯说着又扯下了一张某脱衣俱乐部小广告,递给同伴们说道:“看看时间和地址,我们在三十年前的哥谭。”
“这么说,我想起来韦恩集团……三十年前的哥谭确实有一个韦恩,布鲁斯韦恩,就是近代历史中一定会被提及的那位义军领袖,蝙蝠侠。”阿瑟说道。
“如果这不是一部恐怖片场景的话,我猜我们知道了这位潘尼沃斯先生的来历?他是哥谭人,按照年纪来算,他现在应该还只有十二三岁?”伊姆斯依旧用那种满不在意的口气说道,他似乎对三十年前的哥谭很好奇。
“童年的印象在潜意识梦境中会起到很大的引导作用。”道姆冷静地分析道:“我们得找到潘尼沃斯,而我们只有六个小时。现在梦境师不在,这个梦境并不由我们做主。”
“但它毕竟是个梦,而且我们是一起进来的,目标不会离我们太远。”阿瑟刚说完这句话,就被一声凶恶的声音盖过——
“把值钱的东西都交出来!”
三人回头就看见五六个拿着刀子和钢棍的凶恶大汉贪婪地看着他们身上得体的西装还有手表。好极了,潘尼沃斯没有按照计划“被绑架”,反而是他们一进入梦境就被打劫。
即使被杀,也不过是回到现实,但他们不能承受任务失败后,位高权重的雇主的怒火。他们三个人现在谁都不能死,至少在那份竞标案到手之前。
道姆和他的团队在不熟悉的小巷里奔跑,他们只有三个人,在不惊动梦境主人的情况下,没法违反逻辑地变出重武器。所以打不过只能跑了……
然而,他们毕竟不熟悉哥谭的地型,很快就被围在了死路上。
“该死,真是好极了,你的认路能力真不错,阿瑟。”伊姆斯这时候还不忘讽刺道。
“这不是我设计的梦境!”阿瑟用低吼回应:“哥谭的岔路太多了。”
看着几个恶棍一步步朝他们走来,伊姆斯翻了个白眼,好吧,往好处想,至少他们不会真的死在这个肮脏的小巷子里;往坏处想,至少半年内他要过着居无定所的逃亡日子了。
然而,在刀子落下之前,就被一枚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飞镖击落。
那枚飞镖钉在昏暗的墙上,蝙蝠形状的锯齿让几个混混看了一眼就开始发抖。他们集体向天上看去,仿佛天上会下怪兽一样,伊姆斯在内心吐槽道。
……
……
当尖耳朵的紧身衣义警凭空冒出来,将打劫的混混挨个揍了一顿又铐起来后,伊姆斯面无表情地把刚才的吐槽扯吧扯吧撕碎了一口咽下肚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