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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郁的叉骨队长四十五度角望着天……花板。又忍不住转头看着衔尾蛇一副温顺的样子慢慢把汤喝了一半,然后虚弱地摇摇头,脸色苍白地躺下。

真特么够了,你们两个!衔尾蛇你是重伤不错,但你不是产后虚弱的孕妇啊!注意一下你脸上带着贤良淑德的温顺圣光好嘛!冬兵你也够了,不会笑别笑,会吓死人的啊!

心塞得无以复加的叉骨队长再一次抬头望天,反正他早该知道每一任的特别行动队长都不会有好结果的。唉,他是不是该去找下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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衔尾蛇光是养伤就花了三个月,恢复训练又花了两个月。几乎是大半年后,叉骨才敢把他放出去执行几个不痛不痒的小任务。

上次从寂静岭弄回来的能量很有效果,这说明衔尾蛇和冬兵的任务是成功的。加上衔尾蛇重伤到几乎死亡,上头这回很大方地多放了几天假。不过还是很快又派下新的任务。

这次的任务地点是哥谭。

要说哥谭这地方算得上人杰地灵……个头!应该说是个群魔乱舞,尽出妖怪的地方。远的不说,光说几十年前的阿卡汉姆就涌现了一批又一批蛇精病。那时候才真是人才辈出,什么款式的都有,而且各个都很彪悍。没办法,此地风土人情就是这样。

当时也只有大德州人民敢和哥谭市民并肩,被称为北美双煞。敢来招惹哥谭人的必须有竖着进去横着出来的觉悟。

而几十年前哥谭的蛇精病之王就是小丑,而唯一对付得了小丑的,自然也是个妖孽——哥谭的黑暗骑士蝙蝠侠。反正那年头蝙蝠侠的日常就是巡街顺带收拾不长眼撞上来的小毛贼、收拾大型犯罪集团、收拾阿卡汉姆那群时不时越狱的疯子和帮正联收拾另一群暂时没有精神病院能关得住的超级疯子。

这样的生活简直听起来就心超累有没有?!所以才说蝙蝠侠是哥谭妖孽之王呢。

再后来,小丑好死不死去撩拨超人的底线,弄死了他的妻儿。才造成了世界最佳拍档决裂和正义联盟一分为二等等破事。这么一想,小丑简直人生赢家,终于扳回了蝙蝠一局有没有?超人变成首领后,死活就是抓不住全世界到处窜,怂恿别人对付他的蝙蝠侠。

嗯……其实历史学家都觉得当年的不义联盟就没指望超人真能抓住那只蝙蝠。这和实力没什么关系,这和挖洞经验还有智商有关。

总之,抓不到蝙蝠侠的超人很暴躁。他看哥谭不顺眼很久了,尤其是那个产出小丑这种蛇精病的阿卡汉姆精神病医院。在超人看来,双面人啦,毒藤女啦,根本就没有关起来的必要,通通弄死才好!然后他就做了三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