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活区就不错。乔什马上就提议,距离我们的学校很近。
马克慢悠悠地瞥了乔什一眼,忍着笑补充:可别听那些人的话,住到新泽西去,我个人并不认为你会喜欢纽约地铁。说起来,我们对面的那间公寓还没有被租出去。
好吧,听起来有道理。乔茜察觉到两人的互动,轻笑道:如果你们不介意,或许我们可以当个邻居?
随后三个人一起去看了苏活区的那套房子,趁着大家下午都没事,又去百老汇看了一场摇滚音乐剧《耶稣基督万世巨星》。
期间乔茜和乔什被一对小情侣认出来了,给对方签了名之后,就从后台的通道迅速离开现场顺便一提,百老汇后台就好像连通了另一个世界,打开门竟然就出现在另一家剧院了。
然后,就到了令人期待已久的晚餐时间了。
无论在路上磨蹭了多久,反正爱德华是踩着点儿站在PJClarkes的这间红房子之外的。
乔茜已经坐在窗边过去靠墙的那个位置上,她刚刚摘下帽子跟侍应笑着说话,陌生的深色短发和青涩大学生的造型出乎意料的融洽,也少了一些属于美艳女明星咄咄逼人的攻击性。
但,还是相当吸引人。
好吧他得承认,自己看过Vogue的那支短片和采访,甚至那期杂志也早就买了,所以几乎是第一时间就认出来了乔茜的新造型。
而他站在街边,隔着餐厅明亮的玻璃窗,完全不需要寻找,眼睛就已经先于头脑,为他锁定了餐厅里的目标。
乔茜好像并没有注意到他。
她为那个侍应生签了名还合了影,态度亲和又不失属于大明星的魅力,他完全可以想象得到,她是如何令人如沐春风的。
所以,他该去见她吗?
尽管在来之前已经经历过无数次的动摇和否定的过程,但是到了这个时刻,这种情绪依然毫不意外地冒了出来。
他想要转身离开,心却将双脚钉在原地。
而这个时候,乔茜低头看了看时间,接着颇为孩子气地双手托腮,似乎是在考虑是不是该用面前的手机打个电话,眉宇间流露出忧虑的神色。
爱德华这才回过神。
丁零一声轻响,他将双手兜在外套口袋里,在玻璃上快速地看了看自己,然后主动上前为一对老夫妻推开餐厅的门,自己的步伐却顿了顿,没有立即跟了进去。
这间餐厅仿佛一直如此。
胡桃木的深色吧台边坐着各种各样的纽约客,标志性的红白格子桌布清新又活泼,就连侍应生端着的牛排和焗龙虾也是十分熟悉的味道,整个空间充满让人感觉温暖的烟火气。
一盏盏暖黄色的顶灯散发着不刺眼的柔光。
眼前的一切就好像电影一样,他的目光穿越人群,周遭事物面目模糊,只有她的存在清晰无比。
爱德华闭了闭眼。
感情应该是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绝不是最重要的部分,至少对于他来说,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