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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烧的蜂鸟(出书版) 第27节(2 / 2)

“高度怀疑是龙番发电厂的人,我们派出去一队人调查了,估计还得一两个小时才能回来。”年轻公安说道,“我问了一下,发电厂距离这里二十公里呢,这肯定是熟人,才这么大费周折地抛尸。找到了尸源,案件也就好破了。”

“不会是跳井自杀吧?”老马一边慢慢地从包里拿出手套,一边说道。

“不会,头上都是伤。”另一名穿着白警服的老者说道,看来是云泰市的法医。

冯凯打量了一下眼前这个老者,想着,这年代,怎么法医全都是老头子?他们龙番也就老马这么一个宝,都不怕青黄不接的吗?看来是这个职业的特殊性让这个年代绝大多数年轻人望而生怯了。到现代,就好多了。

“老牛,你有接班人了吗?”老马微笑着看了看老者,又瞥了瞥刚才说话的、现在正在戴手套的年轻人。看来老马和老牛这两人关系很熟悉。

“他是侦查员,一天技术没学过,不过他自己有兴趣,我就带带他。”牛法医指了指年轻人,说道,“介绍一下,小杨,我们三个搁一起,牛马羊,赶上家畜聚会了。”

冯凯耸了耸肩膀,心想不管什么年代,干法医的都喜欢讲冷笑话。

这个年代,在哪里发现了尸体,就要在哪里现场解剖,毕竟连正儿八经的火葬场都没有几个,更不用说什么解剖室了。好在这里很僻静,尸臭也熏走了想来围观的群众,倒是个方便解剖的好位置。

“怎么?你没找个徒弟?”牛法医看了看冯凯和顾红星。

“喏,两个人都是公安部民警干校的高才生,他是学技术的。”老马指了指顾红星,“不过,一看见尸体就抖,见到这个样子的,还不得吓趴下?”

顾红星欲言又止,很不服气,快走几步走到几个人的前面,想要用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并不害怕。可是,当他近距离看到尸体的时候,确实差点给吓趴下。

尸体的上半身因为浸泡在井水里,已经高度腐败,高度膨隆,上衣制服的扣子本是扣着的,都因为尸体的膨隆而胀开了两枚。尸体上半身的“粗壮”和下半身的瘦弱形成了强烈的反差。露在衣着外面的胳膊和脸呈现出暗绿色的模样,上面还有深浅不一的血管纹理。尸体的眼珠几乎全部突出了眼眶外,舌头也有大部分伸出了口部,就像是一个瞪着眼睛吐着舌头的绿色巨人。尸体穿着长裤,但小腿部位布满了蛆虫,还在不停地蠕动着。

2

冯凯有些嫌弃地站在解剖地点十米开外。

对于冯凯这个“身经百战”的“老刑警”,这种状态的尸体,他倒是看过不少,也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但是这种不穿解剖服,几乎没有任何防护措施,仅仅戴着手套,就蹲在地上这样划拉尸体的,他还是第一次看到。当然,这个年代连白大褂都不一定配发,更不用说什么一次性解剖服、防毒面具什么的了。

冯凯亲眼看到,两个老法医在脱下尸体衣服的时候,暗绿色的尸水溅在他们的白色警服上,还亲眼看到有两只蛆虫爬进了老马的解放鞋里。他心里暗想,回去的时候,决不允许老马坐在副驾驶上。

顾红星就没有冯凯那么幸运了,他要负责照相,所以必须贴近观察。可是这剧烈的尸臭味,是顾红星从未闻过的,他几乎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来避免自己呕吐在解剖现场。

顾红星看着两名老法医和那个作为帮手的年轻人一起费力地从尸体上剥下衣物,脸上青一阵白一阵,还要在老马的不断提示下凑上前去拍照。拍照的时候,需要将相机抵近尸体,那股浓烈的恶臭更加令人无法忍受。顾红星总是长憋住一口气,然后将相机凑上前去、对准、调焦、按快门,十几张照片拍下来,顾红星因为缺氧都有些晕乎。

不一会儿,尸体上的衣服、裤子和鞋子都已经被脱了下来,被年轻人在身边的枯草地上摆成了一排。即便是脱离了尸体,但这些饱吸了尸水的衣服依旧恶臭难忍,上面还附着了不少白色、蠕动的蛆虫。

“尸表拍完了,你先去拍衣服吧。”老马转头对顾红星说,“等我们动完了刀子,你再来拍几张。”

“嗯,头上这十几个创口,很显然是奶头锤砸的。”尸体另一边的牛法医似乎已经得出了死因结论。

顾红星如蒙大赦,不管怎么说,衣服的气味总比尸体的好一些啊。他不再听两个老法医之间的讨论和推断,而是独自来到衣物旁边,戴上了手套,开始一边拍照,一边检查。尽可能地让老法医们拉动手锯、锯开死者头颅的声音不要钻进他的耳朵里。在之前办案的时候,他看见老马用手锯锯头,就很是不舒服,每一锯都像拉在了他自己的脑壳上一样。

尸体的衣物一共有五件:一件破旧的制服外套,一件大部分被尸水染成墨绿色的白色背心,一件黑色的裤衩,一条涤纶面料的蓝色长裤和一双黑色面、白色底的布鞋。

顾红星忍着胃里的翻江倒海,一会儿用手整理整理衣物,一会儿又拿起相机拍照。手套接触到衣物的时候,他能感觉到衣服上湿漉漉的,那种恶心的感受就又甚一番。顾红星犹豫着,自己刚碰完衣物的手套,又不得不接触相机,回去怎么才能把相机收拾干净呢。

冯凯似乎看透了顾红星的心思,于是走上前去,接下他手里的相机,担负了协助他勘查的任务。顾红星很是感激,朝冯凯竖了竖大拇指。对衣物检查的进展很快,背心和裤衩挺破旧的,没什么奇怪的,这个年代大部分人都是这样。破旧的制服外套之前已经被牛法医仔细检查过了,除了胸口有一个磨损得几乎消失的“龙番发电厂”字样之外,没有其他任何特征。倒是这条涤纶的裤子,引起了顾红星的好奇。毕竟在这个年代,这种面料是很时髦的,而且也不便宜。这一身破旧衣物的人,居然有这么一条时髦的裤子,这是个疑点。

经顾红星这么一说,冯凯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布裤子,确实不一样。这个疑点,自己着实是发现不了的。在他的思维里,穿什么料子的裤子都是正常的,通过面料来发现疑点,这在陶亮十几年的警察生涯里,还没有过。

裤子因为尸体的腿挺直在井里,所以除了裤腰以外的地方都没有被污染。虽然裤兜里没有东西,但顾红星还是趴在地上,对裤子的整体进行了观察。

“你看这是什么?”顾红星突然用激动到有些颤抖的声音说道。

冯凯凑近一看,在涤纶裤脚的位置,有一块暗褐色的印记,于是说道:“你别告诉我,你又能找到指纹。”

顾红星没有搭话,而是从勘查包里拿出放大镜,几乎把上身贴附在地面,去看裤子上的印记。冯凯也凑近了一点,却被臭气又熏了回去。刚才不还恶心得不要不要的嘛,怎么看到了疑似的指纹,顾红星就好像闻不见味道了?

事实情况也是这样,顾红星确实因为精力的高度集中,忘记了尸臭的恶心,他趴在地上不断转换着角度,用照相机、放大镜、马蹄镜,看来看去看了一个多小时。冯凯的腿都站酸了,也不知道顾红星为何不惧臭气的同时还能不知疲倦。

老马那边,通过一个多小时的解剖,解剖工作已经接近了尾声。最后一步,是检查死者的胃内容物,而两个老头儿却在这时吵了起来。

“这明明是红色!你见过红色的鸡吗?要是黑色,我还能觉得是乌鸡。”老牛说道。

“可是这就是鸡皮啊!鸡皮疙瘩、鸡皮疙瘩,你还见过什么吃的东西,是这样的?”老马吵架的时候,都感觉语重心长。

冯凯见两个老头儿吵架吵得面红耳赤,很是可爱,于是走上前去,看了看老马伸开的手掌上放着的东西。老马吵完,还不甘心,用一个勺子从死者的胃内又舀了一下,把那些半液体状的食糜倒在手上。液体从指缝里流走,剩下固体的胃内食糜。老马翻找了一会儿,又用止血钳夹出了一块,说:“你看,你看,这还有一模一样的。”

冯凯眯了眯眼睛,说:“两个老家伙吵什么呢,这不是红皮烤鸭的皮吗?”

两个老法医顿时愣住了,愣了好一会儿,老牛才说道:“嘿,还真是,这个我怎么就没想到?”

“红皮烤鸭,我见都没见过。”年轻公安说道。

“我倒是见过,去北京的时候。但我一把年纪了,也没吃过。”老马陷入了沉思,说道,“我们龙番还真有一家饭店能做这种红皮烤鸭,我听说过,但太贵了,没去吃过。就在,就在郭头镇,对!郭头镇不就是离你们云上县很近吗?我们来的时候还经过的!”

龙番市是南方城市,而且这个年代经济条件有限,人们勉强能吃饱肚子,哪儿来的红皮烤鸭吃?既然是个稀罕物件,当然就不能在老法医的“经验之谈”里了。冯凯更是没有想到,自己这么一瞥,居然把侦查范围给缩小了。

“一个男人,在发电厂工作,到郭头镇吃烤鸭,吃完四五个小时就死了。”老马沉吟道,“发电厂宿舍距离这里有二十多公里,不太可能是从那里被运来的吧?背个尸体,还不得累死?那是不是第一现场,应该就在郭头镇呢?”

“只要知道尸源,案子应该就好办了。”老牛说道。

话音刚落,一阵发动机的轰鸣从远处传来,一辆两轮摩托,后轮带起飞扬的尘土向他们驶来。

“我们去发电厂调查的同志回来了。”老牛说道。

两名穿着警服的公安一路疾驰到了他们身边,灰头土脸地跳下车来,说:“没有,他们龙番发电厂说,肯定没有失踪人员。”

“啊?”老牛吓了一跳。

“发电厂是管理很严格的单位。这尸体在这里估计有四五天了,如果是发电厂的员工,四五天不考勤,肯定要给处分的,厂里不可能不掌握情况。”老马已经脱了手套,摸着下巴上的胡须说道。

“厂里人说,他们的制服管理有问题,经常有员工丢失晾晒在屋外的制服,所以,怀疑这衣服是被人偷的。”

“那就麻烦了,这尸源到哪里查去?”还没脱手套的老牛又掰开死者的下颌,用手电筒把光打进死者的嘴里,说,“这牙齿,只能看出是三十到四十岁之间,没办法再精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