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的时候,白芡的确有些难以适应,工作时频频出神,总会担心小姑娘能不能适应新环境、害怕小姑娘进入新环境会被其他早已拉帮结派的同学排斥……
到了第二天,繁忙的工作不允许她继续对傅思琬过分担忧。
再后来,要不是女人闲暇时会看一眼手机,几乎都要忘记,自己家里还养着一只没被完全驯化的兔子。
……
周五。
傅思琬按下指纹,门锁开启的同时,暗自思考等下可能会收到女人的哪些问候。
一想到接下来一整晚可能都要听对方那烦人的唠叨,她的头就忍不住泛疼。
明明那人也就二十八岁,怎么念叨起来,会跟四五十岁的人一样烦?
傅思琬知道自己是在恃宠而骄,要是没有女人,她已经在李兰昭的逼迫下,委身于一个满脸痘印、一口黄牙的秃头老男人,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安全逃离那个她十八年来都没能喘过气的魔窟。
人的劣根性是天生就存在的。
一旦被人宠着,就会得寸进尺。
而被人疼着,就容易得意忘形。
傅思琬心知如今的自己十分不识好歹,女人明明是她的救命恩人,可自己非但没有感恩戴德,反而还如此对她,这种事放到任何人身上,估计都会被骂是白眼狼。
她深知自己的劣根,却不想改。
都是女人惯的,是她用她的温柔与耐心,亲自救下了一株无法独自生存的菟丝花。
菟丝花想要生长,除了攀附托着她的大树、夺取树的营养,还能做什么呢?
屋子里很静,傅思琬看了眼玄关处的鞋,得出结论,女人还没回来。
她给自己榨了杯果汁,盯着颜色鲜艳的玻璃杯,将它一口一口地抿光。
解完渴,少女回屋。
床前摆着一张宽大的书桌,桌子靠着的白色墙壁上,贴着一张白色A4纸。
白纸中央被女人用马克笔写着“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八个大字,看起来幼稚又可笑。
在学校的这几天,傅思琬和以前一样,并没有学习。
人类自我养成的习惯,必然不是他人打鸡汤似的劝说三两句就能改变的。
她已经忘了自己上一次专注学习是几年以前,唯一印象深刻的,是李兰昭那张丑陋的嘴里吐出来的一段话——
“学习再好有什么用,我把你生得这么漂亮,不是让你花心思学习的,你要把你的美貌利用好,抓住那些男人的心,他们肯为你花越多的钱,你才越有出息!”
李兰昭每天都在说这种话,她很小的时候反驳过,结果被对方拿着拖鞋扇肿了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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