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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原谅幼时拿棍子敲我额头、导致我额头至今一边大一边小的男孩,原谅污蔑我偷窃并将我比为畜生的大人,原谅小学三年级时因为穿了一条裙子而受到的所有霸凌,原谅拿凳子殴打我的同桌,原谅对此放任不理的班主任,原谅下课后等在去厕所那条必经之路上猥亵女生的男同学,原谅一直以来的批评和厌恶,原谅‘他怎么不欺负别人’的谬论,原谅我憎恨的与喜爱的人在欺我一事上的里应外合。自此,解剖完我的精神,我正式与自己和解,去跟新的人过新的人生。】

这是她被拐卖之后写的日记。

我想到一句话,每个作家都有一个不幸的童年。

我从她的文字里看到了她受伤的筋骨。

她是个好女孩。

*

XX年XX月XX日

补好女孩的日记。

【我在村子里有点名气。

那时候还没有离婚潮,但妈妈得了精神病,爸爸跟她离婚。

同为女人,我怜爱母亲。

但作为母亲,她实在不合格极了。

她不喜欢我,因为我幼时并不好看。

当然这个不好看并非是面貌丑陋,而是穿得土,脏乱差。

大概如此。

我们村子里的小孩可都是一周洗一次澡,我们天天一块儿玩泥巴,我们都是同样的人。

但是爸爸妈妈在大城市,他们爱干净,一天洗一次澡。

他们每次回家,爷爷奶奶都会沉默着在家里进行大扫除。

这不是团聚,这是卫生局视察。

我里外不是人。

太爱干净,我的小孩朋友们会讨厌我,因为在我们这个村子不提倡一天洗一次澡。

不爱干净,我的亲人不爱我,嫌弃我。

我夹在中间,连根墙头草都得嘲笑我。

二年级,几个村小学联合办六一,地点在隔壁村。

妈妈给姐姐好几块钱,让她去看热闹。

我还是表演人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