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明楉。木字旁加个如果那个若。”
两人并排拿着书,方启行侧头扫过明楉的脸。
白皙滑嫩,即便是眼下有点黑眼圈也遮不住他这天生丽质。
方启行喜欢漂亮的人或者东西,他发自内心地感慨:“你真好看。”
明楉拿书的手一顿,不自在地将目光放在书面的画上:“你,你也好看。”
从外面进来的程闫夏正好走到他俩旁边。一听这话,扫过还弓着背堵着路的人:“麻烦让让。”
明楉一喜,立马直起身给程闫夏展露了个笑。
“夏夏!”脆生生的,适合去炸薯条。
洗得发白的衣服从脊柱上滑下,算盘珠子的痕迹被宽大的衣服微微遮掩。程闫夏别开眼,从头开始后拿自己的书。
“我滴个亲娘诶,外面可太热了。”
怎么捧着篮球出去的,嵇在桑就是怎么进来的。
“脑子有包,现在出去打篮球。”
九月的天气,外面的知了叫声就没听过。裴予将肩膀上瘫成死狗的嵇在桑扒拉下来,顺带赠送一脚。紧接着拿自己的书。
嵇在桑匆匆追上去,嘴上叨叨:“你也是,这书一学期下来就写了个名儿,要它何用!”
程闫夏瞅了他俩一眼。霎时间,耳边安静。
明楉拿了最后一本疑惑抬起头。随后不自觉弯着嘴角。烟波微转,却在看清程闫夏衣服那一刻,又不自在得快步下了讲台。
他坐在自己桌位,双手交错搭在那一堆书籍上。一双鹿眼一瞬不瞬看着走下来的人。
程闫夏察觉到他的视线,径直绕过他身后到了自己桌边。
明楉低着头,打开书开始写名字。中性笔捏在手上,食指被黑色的笔杆儿挤压着,细软的肉鼓起。像面团儿一样能轻易被揉圆搓扁。
明楉咽了咽口水,被身边不容忽视的眼神看得有些拘谨。
在他的记忆里。
一开始,程闫夏给自己的眼神都是温柔的。
大雪纷飞时,自己被催债的追到巷子里躲起来,瑟瑟发抖快要冻晕的时候,他被程闫夏托抱而起。雪花像鹅毛一样落在男人的黑色西装上。明楉清楚地记得,他望进了男人深邃的眼睛里。
他还对自己浅浅笑了一下。
不过现在,明楉有些不知所措。他知道自己最依赖的人就在身边,可两人的关系不足以让他像今天早上初次见到的时候,什么都不顾直接抱上去。
明楉脑袋一重,磕了下去。
本以为是书桌,但抬眼上看。又白又修长,很好看的小拇指。
好像是——夏夏的手!
明楉敏感的心思一下子被吹散,他微不可见地轻轻在他的掌心里蹭了蹭。
“你还想放多久?”声音冷冰冰的,听着不舒服。
明楉小心地觑他。
“明明,是你自己放过来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