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夏拎着牙签的手指点了点街道左右:你看这构图,这色彩,特别漂亮。再浓烈一点,像马蒂斯。
游弋看不懂,也不知道那个马啥啥是谁,他迅雷不及掩耳地从慕夏端着的塑料小碗里叉走一块糍粑:那改天你可以画一画,你不就喜欢这个吗。
慕夏被他说得有了灵感,他把小碗递给游弋端着,拿出手机拍了一张。
没轴对称,慕夏不满意,跑到马路中间去,游弋在街沿喊小心,他挥了挥手示意没事,飞快地拍了好几张,三两步跨回来。这时间段还没到晚高峰,老街道僻静,否则慕夏刚才的举动既突然又危险,说不定会出什么事。
游弋懒得数落他,抹掉嘴上的红糖,朝慕夏后脑勺抡了一巴掌:皮!
到时候我把你画在中间,就坐在马路中间那根白线上,现在文艺青年拍照不都喜欢那样吗,显得酷,与众不同。慕夏说,拿手机给他比划,显而易见的兴奋。
游弋笑了:真的假的啊?
啊。慕夏指着街道,又揽过他的肩膀,这里我喜欢,你我也喜欢。
此言一出,游弋不说话了,他定定地看向慕夏提及风景与画时发亮的眼睛,喉咙发紧,突然感觉自己很不通人情。
虽不是花好月圆,好歹也算良辰美景,他应该说,我也喜欢你。
但他就是如鲠在喉。
如果他说不出来,心里那道坎就过不去,就算爱慕夏爱得要死要活,讲不出的话还是走不出心理阴影。源于他青春期的迷茫和自卑,喜欢一个人的手足无措。
慕夏比他更清楚。
游弋无言以对,他只好把慕夏拉上电瓶车:走了走了,找个离你家近的地方吃饭,然后我把你送回去你家在哪来着?
慕夏说了个小区名,游弋听不懂,就近把电瓶车停下,拿导航先查。
停车的地方离居民区很近,日落黄昏,旁边一排门市中某家手机店把音响开得很大。流行天王的歌在晚风中唱,爱情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躲不开暴风圈来不及逃。
慕夏静静地听完半首歌,跟着伴奏哼唱。
慕夏。游弋喊他,声音不大就响在两个人之间,散在了风中,下次你别上课了,我们去打电玩,撸串,干什么都好我们去约会吧!
某两个字音咬得很重,慕夏忽然间心花怒放。别人的心花是一朵一朵,他是一簇一簇的烟花,蹿上天空,在黄昏的绚丽中炸开了。
游弋开着电瓶车,一只手飞快地拍了拍他抱着自己腰的胳膊,电瓶车随着这动作有一刻不稳,慕夏赶紧示意他握紧车把:你特么要我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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