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佛小时候喝的,某种凉茶散发的香气。
大概,远处有一条小小的河。因为她听到了水流冲刷石子的声音,明快而生动。
眼球迟钝地往左移动,花知婉用余光瞥见,大草原上有一只土狗,在悠哉悠哉地散步。
它走走停停,最后,在路过她边上的时候,抬起一条腿……
从容不迫地上起了厕所。
等会儿,请问这个↑↑↑画风一点也不小清新的东西是哪里混进来的?!
花知婉缩着身,躲过了那条金黄色的抛物线。
不想视线正好与土狗对上。
土狗:“……”
花知婉:“……”
一番激烈复杂的眼神交流过后,土狗略微收敛了自己金黄色的急切。
迈着贵族般的步伐,它离开了如厕现场。
花知婉:(=_=|||)
并未感到身体有之前那种撕裂般的不适,她抬手,摸了摸自己的头和腹部。——竟一点也不痛。
“我,穿越了。”
按住枕在脑袋下面的电脑,花知婉淡定地爬了起来。
不需要业余的大惊小怪,不需要自说自话以为在做梦,不需要配角解释来龙去脉。
Get到自己穿越了,是身为作者的基本素养。
这年头,穿越题材如此的红火。
写小说的不遇到意外穿越一番,出去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作者。
“被入室抢劫的小偷捅死,穿越到异世界。这种烂大街的设定,完全没有竞争力和新意,读者看过马上就忘记了。差评。”
花知婉一脸正经地给出了专业的评价。
冷静地翻开电脑屏幕,在暗掉的桌面上,她看见了一张熟悉的脸。
“看来不是魂穿,是用原来的身体穿越。”
很好,这一点也迅速地了解了。
眼前是一片一望无际的绿色大草原,除了渐行渐远的那只土狗外,看不到一个走动的人。
按照穿越的传统走向,花知婉在这一刻应该就成为了新晋女主角。
而睁开眼看到的第一个人物,通常会对之后剧情的发展很重要。
她睁眼看到的第一个人物是……土狗!
对,就是它。
别急着摇头否定!
不要看不起土狗,有的作者就喜欢走这种猎奇路线。
你怎么知道你穿的不是兽人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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