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匀和逃跑男友的相爱,是宋间某次在她床边唸给她听,像朗诵课文那样,一字一句,像唸法条那样,没有高低起伏,清清冷冷的声调,是宋间最引以为傲的嗓音,衬着夜色的那双眼珠子,一会黑,一会红,两道浊浊的血泪在脸颊上竖着流下来。
余果没忘,那天是宋间来到她房间的第三十天,满月,月亮很大很圆,她刚读完一本故事书,书里用了一段譬喻法,写野狼的变身是披上厚重的人皮。野狼开了一家店,店卖的包子十分畅销,买的客人吃得津津有味,吃完舔了手指,抹了脸,抹到一手掌血,以为自己突然流鼻血,问野狼借卫生纸,突然一阵噁心,咳出来一团还未消化的包子团,客人凑近看,包子肉还在突突地跳。
跳的就像是一颗完整的心脏。
野狼在砧板挥下第六刀:「抱歉哈,前一位客人的心脏没切碎。」
客人的脸唰的白的像刚出炉的包子皮。
而宋间就像那隻大野狼,在角落里成人,在角落里成兽。
摊开在阳光下的是自己焦黑的陈皮。
余果也没忘,宋间一开始只站在门板外的,她透过走廊的灯影看出一双不曾离开的白色拖鞋,后来门推开了一公分的小缝,缝隙堆出宋间的气息,那个一眨也不眨的双眼,黑漆漆的瞳孔,就这么镶在门缝一整夜。再后来木门被推开,宋间是大喇喇的靠在门口的书桌旁,似笑非笑,脸上像墨一样黑。
任凭余果怎么颤抖,竟然是一步也不肯走。
余果当时害怕极了,紧张的连脚指头都在抽搐,她总感觉天旋地转,希望下一秒天花板突然塌下来,砸在宋间的身体上。
她以为宋间一时兴起,只是好奇这个刚搬来的,自己妹妹莫名其妙多出来的女儿。直到余果高一,刚结束校外旅行回来的当晚,凌晨一点,余果一身冷汗被噩梦惊醒,本想下楼倒杯水缓和情绪,一睁眼,一身蓝色条纹睡衣的宋间,手上端了一杯冷水,看着她发笑,此时宋间已经拉开书桌的椅子,坐在床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