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喻刚来那会儿,盯着上面的小木板上上下下的打量,却是动了抠下来的心思。只是碍于这玩应是人村里祖辈传下来的东西,到底作罢了。每逢得闲,必搬着个小板凳出来瞅上一瞅。
方大姑娘交银子作画,即便不清不愿的黑着脸,也还是得客随主便。
澜卿往哪搬,她就得往哪走。
自从上次被那货啃了一口之后,打碎的两样古董便没再听他说要赔银子的事儿。想来澜卿公子也难得有了羞耻之心,不好在占了姑娘便宜之后再张口去坑她。
事实也确实如此,但是实际情况似乎跟方婉之想象的有些不同。
澜卿的心有点乱,或者说,分外糟心。不过这种糟心无关于什么情窦初开的男女情愫,更多的,是那一嘴下去没办法没皮没脸的问人要银子的憋屈。
活到他这个岁数,是不可能因着同姑娘的一吻而生出什么暄旎的。这东西长了张不谙尘世的脸,皮囊年轻至极,却是实实足足快要奔三的人了。
二十七岁。
于很多大家出身的王侯公子来说,不算老,但也该是妻妾成群儿女环绕。就算没有子女,女人的滋味总是不少尝的。
但是澜卿不同,他非但没有尝过,便是同方婉之的那一口,也是二十七年来的第一次。
皮皮今年也二十五了,跟着这个不着调的主子出生入死这么些年,从来没见他身边有过女人。年少时也曾在两人月下小酌的时候赖眉赖眼的说:没见过哪个爷们守身如玉成您这样的。
连喻醉眼惺忪的一横眼,非但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女人吗?他不缺。
只要他想,只要他肯要。
临着月光拦镜自照,他觉得自己好看死了,谁家的姑娘要是嫁给了他,那都得捂着嘴角偷笑好几十天。他不想轻易便宜了谁,随着年龄的增长,心中越发因着这个认知而生出无限的孤芳自赏。
前些时日的那一口,于他而言实际上是觉得方婉之占了他硕大的便宜的。只是他虽无耻,到底没修炼到泯灭人性的地步。打碎的东西不好让她赔了,堪堪算做补偿,心里头却总是不舒服的,作画的时候眼神总情不自禁的往她唇边溜,被她看见了,也就大大方方的对视,然后挂起一脸淡漠的脸谱,继续懒洋洋的作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