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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之所以对这并不出名的篇章印象深刻,全因对原著中的批语十分不满。

这个故事大约就是讲了一个遵化闹狐患,因邱公刚正,狐狸就求饶服软。但邱公不接受何谈,用大炮把狐狸都炸死,但不幸逃走了一个,在数年后告发邱公贿赂上峰,导致邱公仕途尽毁的事。

最后批语大致的意思就是:狐狸害人的确改啥,但狐狸已经服软了,邱公就该得饶人处且饶人。如果不是邱公不肯发慈心,狠心杀了一窝狐狸,也不会惹来漏网之鱼的报复。

对了,最后还有一句:如果干这件事的是公正廉洁的杨震,狐狸就找不到报复的契机了。

头一次看的时候,胤禛就觉得,蒲松龄先生还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敢情他老家不在遵化,被狐狸祸害的人不是他吧?

狐狸害人的时候,怎么不想着发发慈心饶了那些被祸害的人呢?

等来了一个厉害的县令,要收拾狐狸的时候,反而要县令发慈心了。

凭什么呢?就因为狐狸服软了?

他问过那些受害者了吗?

如果丘县令真的发了这慈心,只怕也不用等到三年后升迁的时候,被狐狸告发行贿了。

因为遵化当地的乡绅百姓,根本就不会让他平稳地度过这三年。

反正遵化临近边境,民风彪悍,失踪个把县令,京城那边根本不会追究。

自古以来,边境地带莫名其妙失踪或病逝的官员还少吗?

朝廷就算想追究,也追究不过来。

至于邱县令收贿受贿而遭报应,那是另外一回事,胤禛觉得两件事不能混为一谈。

执法者不必道德完美,因为执法者也在法律的管辖之下。若是执法者犯了罪,自有法律制裁他,最不该任由逃犯报复他。

若不然,日后再有百姓受鬼狐之患,还有哪个官员敢下死手,替百姓讨回公道呢?

胤禛说得理直气壮,絮儿再次低下了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四爷,接下来咱们先进县城?”揆叙忖度着胤禛的心思提议道。

“当然。”胤禛冷笑道,“带好这群狐子狐孙,咱们先去拜访一下邱县令。”

既然是漏网之鱼,自然就该有漏网之鱼的待遇。他们是生是死,该由深受其害的遵化百姓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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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后半夜的时候,风雪就停了。

他们一路辨别着方向,往遵化县城走来。

因为没有再用神行符,纵然马蹄全部用稻草包裹了,到大腿深的雪窝子也严重拖慢了他们的行程。

偏偏临近中午的时候,太阳又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