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总,要不然您去刷个脸?”
“放屁。”
现代社会,没钱没手机,大老板也是寸步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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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匀开始头疼,他住的地方离这里二十公里,走回去可能会把腿走断。
王秋自然也清楚郑匀走路回家很不现实,于是他们异口同声。
“要不然……”
“要不然……”
王秋谦让:“郑总你先说。”
郑匀表情跟吃了苍蝇一样:“要不然我今天走回家之后,就把钱前给开了吧。”
“哈哈哈哈……”王秋觉得自己还是有必要为钱憨憨做点什么,于是说,“要不然先一起回我家吧。”
“啊?”
看到郑匀诧异,王秋便解释道:“我家离这里近一点。”
其实王秋也觉得心焦,他本来想打车回家的,谁知道现在手机没了电也没钱在身上,好在他家离这里只有两三公里,勉勉强强还是能走回去的。
“走吧,请郑总去我家拿钱。”
王秋站起来,就发现郑匀一动不动的盯着他看。
“怎么?”
被这么盯着,王秋还有点不太好意思。
郑匀一笑,跟他讲:“穿这么高的跟也没我高。”
果然,大魔头的可爱只是一时的。
秋秋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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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当空照,走路还是很累的,特别是你穿细高跟鞋已经走了一天的时候。
王秋的脚就被磨得有点痛,要知道,不管多贵的单鞋总归都是磨脚的,羊皮再软也没有人皮软。
再加上他今天走了太久,脚比平时要肿,还出了汗,摩擦起来更疼。
后跟已经感觉在火辣辣了,但是脚往前小脚趾又会痛得厉害。
王秋皱了皱眉,努力在鞋里把脚缩了起来,准备咬咬牙坚持走回去。
一直没说话闷头走路的郑匀却突然站住了。
“怎么突然不走了?”
郑匀嫌弃看他:“你那脚跛得跟瘸子一样,能行?”
他哪里有像瘸子,他明明一直在强装端庄。
“一点点,我可以。”
“可以个屁。”郑匀拉着王秋去了街边凳子坐下,蹲下来强迫人家把鞋脱了,一双脚上五六个水泡,后跟都破皮了。
“你是准备用血把你的白皮鞋染成红色?”郑匀嘲笑,然后背过了身,“上来吧,我背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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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魔头他撩我!
王秋一下子没抗住,蹭的站起来,面红耳赤的结了巴。
“不……太方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