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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朵的茎秆被我捏的太用力,渗出来些青色的汁液,染的我满手都是。

白色的花瓣也零零碎碎的。

不美了。

*

但是有些事情不是不想就可以拒绝的。

我最后还是嫁了过去,去享受他们说的“美好生活”。

他很有才华,相貌也很出众。

和我一样接受的都是精英教育,只不过他的更加全面而已,按部就班的完成了上面父辈的所有安排。

而我虽然半路离经叛道了一回,但给世人留下的印象依然是白家那个才女。

当时几乎所有人都在说我们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甚至我自己都相信了。

毕竟是我们那一辈,最为有示范作用的模板了。

啊不,或许是最为完美的两个工厂加工品。

他很体贴、很尊重我,记的我每一个小细节。

我很难不动心。

他告诉我,我可以自由的画画,可以做一切我想要做的事,可以有专门的练琴室。

几乎像是听到了我的心声。

很早之前,我就知道,这婚我是必须结的。

我的家境是处在金字塔的顶端,但是正是因为它是顶端,所以空间狭窄的很,根本不如底层的宽广。

我注定是逃不掉的。

横竖都是嫁人,倒不如选一个看起来尚且不错的。

后来我才知道……

呵,是我瞎了眼。

*

这应当是待在这栋别墅的第二十天了么?

我从震惊转为平静再到麻木,大概也就用了一周左右。

兴许秦家是有什么祖传的疾病么?我自暴自弃的这么想。

他前后像是变了个人,似乎是终于确定我是他的归属物了,才开始变得自在了起来。

抱着我说爱我,然后又每天回来带着不同的香水味。

答应的画室、练琴室确实有,但是我也没什么兴趣了。

“你为什么不弹琴?”他抱着我,在我耳边低喃。

我看了看带回来的百合花,突然觉得有些遗憾……

没能给它找个好的环境。

“我喜欢你弹琴的样子。”耳边还是那发了狂的声音。

……

*

这么混混沌沌的过了几年后,我生下了一个男孩。

很漂亮,很可爱。

我想,宝宝应该是我留下来的理由。

不过他还是一如既往,我是可以出门了,但是依然需要得到他的首肯。

走到哪里,都感觉自己身上有跟丝线牵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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