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朵的茎秆被我捏的太用力,渗出来些青色的汁液,染的我满手都是。
白色的花瓣也零零碎碎的。
不美了。
*
但是有些事情不是不想就可以拒绝的。
我最后还是嫁了过去,去享受他们说的“美好生活”。
他很有才华,相貌也很出众。
和我一样接受的都是精英教育,只不过他的更加全面而已,按部就班的完成了上面父辈的所有安排。
而我虽然半路离经叛道了一回,但给世人留下的印象依然是白家那个才女。
当时几乎所有人都在说我们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甚至我自己都相信了。
毕竟是我们那一辈,最为有示范作用的模板了。
啊不,或许是最为完美的两个工厂加工品。
他很体贴、很尊重我,记的我每一个小细节。
我很难不动心。
他告诉我,我可以自由的画画,可以做一切我想要做的事,可以有专门的练琴室。
几乎像是听到了我的心声。
很早之前,我就知道,这婚我是必须结的。
我的家境是处在金字塔的顶端,但是正是因为它是顶端,所以空间狭窄的很,根本不如底层的宽广。
我注定是逃不掉的。
横竖都是嫁人,倒不如选一个看起来尚且不错的。
后来我才知道……
呵,是我瞎了眼。
*
这应当是待在这栋别墅的第二十天了么?
我从震惊转为平静再到麻木,大概也就用了一周左右。
兴许秦家是有什么祖传的疾病么?我自暴自弃的这么想。
他前后像是变了个人,似乎是终于确定我是他的归属物了,才开始变得自在了起来。
抱着我说爱我,然后又每天回来带着不同的香水味。
答应的画室、练琴室确实有,但是我也没什么兴趣了。
“你为什么不弹琴?”他抱着我,在我耳边低喃。
我看了看带回来的百合花,突然觉得有些遗憾……
没能给它找个好的环境。
“我喜欢你弹琴的样子。”耳边还是那发了狂的声音。
……
*
这么混混沌沌的过了几年后,我生下了一个男孩。
很漂亮,很可爱。
我想,宝宝应该是我留下来的理由。
不过他还是一如既往,我是可以出门了,但是依然需要得到他的首肯。
走到哪里,都感觉自己身上有跟丝线牵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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