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才所谓的坦白中,刘善确实没怎么撒谎,但却未必“言无不尽”。
那么到了这种时候,他还努力藏着掖着的事儿,到底是什么?
或许就是那些没说出来的只言片语,会成为破案的关键。
谢钰想了下,点了阿德和另一个衙役,“稍后返回开封时,你们等走远些再悄悄折返,暗中监视。”
两人抱拳领命。
谢钰又道:“从这里买些吃食带上,另外,尽量不要分开行动,确保同伴每隔一段时间就能看见自己。情况不对时立刻放联络烟花。”
他总觉得这家客栈有秘密,很不好的那种。
本以为真的就一无所获了,谁知集合时最后一个衙役满面喜色地跑进来,“大人,有个熟客说他认识高快腿,还知道他本名叫高发,只是不晓得籍贯。”
好奇是人的天性,打从谢钰一行人进入客栈开始,就有不少胆子大的客人等着瞧热闹。
后来看他们拉着伙计问话,便有人忍不住也插了一嘴。
衙役们就想着,高快腿也算这里的老客人了,没准儿就跟谁是朋友呢?!于是就去问。
这一问,还真问到一个行脚商人。
这人也是四处挑货卖的货郎,偶尔也来这里歇脚,几年前在进货的地方碰见过高快腿,后来又在这客栈遇见,难免有种他乡遇故知的感慨,还一同吃酒、交流心得来着。
当时高快腿还没闯出名堂,也没混得名号,见了人说的便是本名。
有了这个名字,众人不禁欢喜起来。
官府有各处的户籍文档,只要去查查年纪相仿的叫高发的就是了。
哪怕有重名,范围也会缩小许多。
见谢钰等人要走,刘善还出来送。
阿德便道:“忙了一日,看人家吃那大锅炖得油渣猪肉粉条子倒是不错,我也饿了。掌柜的,大块烧肉有没有,若有,切上几斤我带着。”
烧肉的做法比较简单,简单来说,丢了配料扔到大锅里狠命炖煮就是。
虽因为调料而口感略有不同,但下头的百姓并不挑剔,所以在北方许多酒馆客栈都能见到。
刘善立刻着人去切,“挑好的,要肥肥的!”
若是别的做法,空口吃肥肉难免有些腻味,但烧肉经过长时间炖煮后,大油大脂早就化到汤里,肥肉才是真正的香而不腻入口即化,是最好吃的部位。
不多时,伙计捧着个喷香的大油纸包过来。
因塞得太满,边角竟合不拢,果然露出好大一块热乎乎颤巍巍的烧肉,便是油光发亮,膏脂肥腻,端的香甜。
后面阿德要给钱,刘善死活不肯要。
“差爷们吃点喝点,那是看得起小的,哪儿能收您的银子呢?”
阿德便模仿谢钰眯眼看他,“以前没少这么打发差役吧?你们这是正经买卖吗?”
刘善急了,本能地去摸小胡子,斩钉截铁道:“那必然是诚信经营!”
众人的视线都落在他摸胡子的手上,“……”
刘善:“……”
伴随着令人浑身不自在的诡异的沉默,一行人离开客栈。
待到绕过一个路口,客栈完全被树林遮住,阿德才和另一名衙役停住,悄然折返回去。
回到衙门后要做的就是按着户籍找人,暂时没有马冰什么事儿了。
她便先回了药园,结果一进门,王衡就吸着鼻子问:“你们出去吃烧肉啦?”
马冰一怔,抬起胳膊问了问,好么,阿德买的那肉没包好,味道又染到旁人身上了。
“经过了一口煮肉的大锅……”
说着说着,马冰也饿了,径直去取了腊肉下来,“得了,咱们先吃吧!”
腊肉刮洗干净后先煮熟,去掉大部分盐巴,然后快刀切片,凉拌也好,炒肉也行。
这条肉很好,肥肉约莫六分,煮熟后晶莹剔透,马冰刀工又好,两三片叠起来尚能看见对面王衡的老脸,十分美丽。
肥肉多确实香甜,但平时不缺油水的人吃多了容易腻。
马冰就先把腊肉片大火爆炒一回,待到油脂滋滋作响,肉片边缘卷曲,染上漂亮的灿金色,锅底汇聚出相当可观的一汪莹润油脂时,再加入切好的蒜苗。
被油水滋润的蒜苗越加青翠欲滴,好似上等翠玉雕刻而成,竟有了九分颜色。
王衡和两个学徒就在旁边伸着脖子吸气,连道“好香好香~”
自从马冰来了,大家多有交流,如今医术进展暂且不提,身上的肥膘确实稳步提升,当真是可喜可贺。
除了蒜苗炒腊肉,马冰又添了个丝瓜蛋花汤,淡绿色的丝瓜,浅黄的蛋花,在汤水中起起伏伏,煞是娇嫩,竟颇有春意。
丝瓜清热凉血,正适合这夏秋之交办公的时候吃,也省得大家上火。
将这一菜一汤分出一半给王衡师徒三人,马冰便将剩下的都装入大食盒,提了就走。
王衡冲着她的背影喊,“不一块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