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润月心酸起来,觉得是自己让她受苦了。
最后她实在没办法,只好尽量挑了几件素净的拿出去,等着待会让赵之华自己选,又将女人的羊绒大衣好好地收起来挂好。
这些事情原本在梅市的时候她是做惯了的,现在她虽然离开了一段时间,但还是很熟悉自然。
她搅了搅锅里的大碴子粥,热了馒头跟咸菜碟子一起端出去,想了想觉得磕碜,又消了几颗冻梨,勉强拼了一小桌饭,一回头赵之华就已经出来了。
赵之华正在拿毛巾擦发梢的水滴,见她望过来,便朝她很温和地笑了笑:
“润月。”
女人穿着她的旧衣服,居然也很合适。蓝底白花的棉袄微微敞着一点衣领,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露出锁骨下一片细致的肌肤,在灯底下是象牙一样的白。
她脸和气质放在那里,穿着棉袄倒像穿着什么高定,仍旧漂亮。
李润月看得有点愣神——她所见到的赵之华永远都很体面,矜贵优雅,衣冠楚楚,美艳傲慢,人群之中一眼望过去所有人只能看得到她。她天生就发号施令的人。
她像这样卸下全身防备和气势,穿着最朴素的衣服,坐着最简单的小事,反倒让她觉得新奇又亲近,同时也激起她心中一片柔软的悸动。
但她紧接着又想起来——就算赵之华看起来这样柔软,那也不是她可以亲近的。
以前她倒还可以仗着自己是她养的小情人,理直气壮地往她身旁靠,美其名曰“履行义务”,但她现在却觉得自己的心空荡荡,虚蓬蓬,像河边摇来晃去的芦苇,看起来还在撑着笔直,其实空心软弱。
“这是腌白菜……这个是玉米粒粥……这个是冻梨,解酒很好。”
李润月不敢再看她,低下头怯生生地一一介绍这些食物,“姐姐,你要是不喜欢,我——”
“喜欢的。”
赵之华却好像一点儿也不介意,已经拉了板凳坐下来,挽起头发端起碗,见她惊讶,便又抬起脸来一笑:“怎么了,看着我做什么?我脸上有脏东西?”
“……没有。”
李润月摇了摇头,咬着嘴唇取筷子吃饭。
吃饭的时候两个人谁也没说话,赵之华是家里的习惯,李润月则是不敢说。饭桌上寂静极了,连碗筷都不响。
姐姐连穿着棉袄喝粥都很好看……李润月悄悄地看了一眼赵之华,又飞快地低下眼。
吃完饭之后李润月自然地去收碗筷抱去洗,赵之华也跟她进了厨房,四处看了看,问:“润月,围裙在哪?”
李润月见她袖子都挽起来了,显然在准备给她帮忙,吓了一大跳,忙去推她出去:
“你怎么进来了!哎呀,你快出去,锅上这些事情你怎么能沾手……”
姐姐的手那么漂亮,一点茧都没有,像是雪雕玉铸,天生只应该握笔或者翻阅文件,怎么能沾锅上的油烟呢?
“为什么不可以?”
赵之华找到了围裙,一边扎头发一边抬起脸看了她一眼,“我是什么不食人间烟火的人吗?”
“我来洗大件的,你负责擦干净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