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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第一种是有的,有的知青割舍不下。选择第二种的很少很少,而选择最后一种的却很多。

陈知知家就属于最后一种,原主本就有回城的念头,只是一直在犹豫,可陆斌的信却让她下定了决心。

原主走了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

而原狗蛋家也属于最后一种,或者说更加悲剧性些。

原狗蛋的妈妈名孙爱梅,是地地道道的红砖村人,而他的爸爸是一名知青,姓原。

孙爱梅第一眼就喜欢上了下乡的原父,原南。

可原父不喜欢她,更是一心盼着回城。

可孙爱梅爱他如痴如狂,时时刻刻都想嫁给他,于是,孙爱梅设计,让两人一起落水,抱在一起,还被人看见。

在这个年代,发生这种事情,相当于两人有了肌肤之亲,是必须在一起的。

无奈之下,原父只能娶了孙爱梅。

只是原父即便娶了孙爱梅,也不碰这个设计他的女人。

可孙爱梅却趁着一次原父喝醉了的时候,强了他。

也是在那一次,孙爱梅有了孩子。

原父对孙爱梅更是恶心,冷漠,对那个孩子也没有一点期待。

后来,原父得到消息,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他可以提前回城。

原父狂喜,而那时,原狗蛋三岁。

原父不爱孙爱梅,更不爱这个有孙爱梅血脉的孩子,连正经名字都不愿意给他取,对于他来说,这个孩子代表着他的耻辱。

于是,在某一天,原父寻了机会,回城了。

第528章 抛夫弃子的知青妈妈(18)

孙爱梅得知原父回城,如同晴天霹雳。

她不管不顾去城里找原父,把原狗蛋丢给家里的奶奶照顾,就离开了。

一个月后,孙爱梅回来了。

没有人知道她有没有找到原父,或者在那一个月里发生了什么。

只知道,孙爱梅回来后,整个人就疯疯癫癫的。

她有时候会出现幻觉,也会臆想。

仿佛原父还在,和她是恩爱的一对,那时,她会对原狗蛋很好很好。

但更多的时候,她是狰狞如恶鬼般,随手拿起东西,比如扁担,石头,扫把等等,能一下又一下打在原狗蛋身上,她的力气很大,仿佛原狗蛋是她的仇人般。

每次都会把他打得皮开肉绽。

不仅如此,她还会饿着他,又让小小年纪的原狗蛋没日没夜地干活,直到她满意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