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以桃笑了笑,敛着眉眼,头也不回地往前走了。
陆朝还是那个陆朝,是那个没心没肺的小山匪。只要是他不愿意告诉别人的事儿,那便永远都不会宣之于口,就算是要他松开手,他也会红着眼照做。
这到底是好还不是不好,江以桃也不明白。
或许那件事儿于他来说确实重要,可是他也确实一次又一次地松开了自己的手。
江以桃突然停下脚步来,她没有回头,只是扬声道:陆朝,若是你此刻到我面前来,我还可以当这一切都不曾发生过。
你还是那个小山匪,我还是你的阿言姑娘。
陆朝红着眼,哑声应道:五姑娘,这里哪儿有什么陆朝,你怕是看错了罢?
是了,这里哪里有什么小山匪陆朝,只有盛京城的十三王爷宋知川。
江以桃鼻子一酸,眼前就跟着朦胧起来,她强忍着情绪还是勾了勾唇角,忽然间回眸看了一眼陆朝。
他说他不是陆朝。
是自己眼拙,看错了人。
江以桃与陆朝四目相对,隔着这一段距离她看不清陆朝的表情,只能看见陆朝也在定定地看着自己。
可他终究没有走上前来。
江以桃长长地呼出了一口气,又转身走了。
陆朝盯着小姑娘的背影看了好半晌。小姑娘今日穿了一身十分明艳的石榴裙,上身是鹅黄的小衫,走动时那红绿相间的裙摆便翩跹而动,像极了春日里振翅的粉蝶。
她是灵动的小鹿,是柔软的狸奴,是他心上高悬的皎洁明月。
直到江以桃最后一点儿翩跹的裙角都瞧不见的时候,陆朝才抬脚追了上去。
是他亲手将月亮送与别人。
他活该罢了。
*
说是踏青,实则也是一件没什么乐趣的事儿。
真要说起来,这庄子也不过是刚下了马车那一会儿,入目瞧见那一片又一片粉色桃林时,还有那么些有趣。
这桃林若是瞧腻了,这庄子便也觉着腻味了。
盛京城的姑娘家么,除了那几场来来回回都是那样客套的宴会之外,便也没有什么能够用以消遣的事儿了,能出来瞧一瞧这柳绿花红自然也是觉着有趣。
可江以桃本质上并不能称为是一个盛京城的姑娘。
她是在江南苏州长大的姑娘,虽也是常常不能出门,可对她来说,坐在回廊的葡萄架子下认真地看上一本闲书,都是比来看这漫山的粉红要有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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