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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麦好笑:“才挣了钱,马上就要修房子啊?”

沈烈看了她一眼:“对。”

冬麦便觉得有些不对:“真要修?”

总觉得好像有什么事他没说。

沈烈:“当然要修,防贼。”

冬麦听了,自然是纳闷,不过想着明天去陵城的事,又说起这个,也就没提这个话茬。

第二天,沈烈带着冬麦去城里,出村时自然是碰到好几个村人,一个个都格外热情,那些曾经怀疑过的,同情过的,全都变了脸,笑容满面,羡慕地看着沈烈和冬麦。

冬麦还听到有人夸自己有福气,声音不大,小声嘀咕着说的,那意思是自己改嫁给了沈烈,这下子可是享福了。

冬麦听着好笑,心想最开始可不是这么说的,都同情她呢。

所以这人哪,你混好了,就是有福气,混不好,那就是倒霉,别人看你,就是两种目光,别人的嘴里,自然能变出两个说道来。

出了村,很顺利地上了客车,也许是因为心情好,冬麦竟然也没晕车,到了陵城后,沈烈先带着她找了一处招待所,这次住的陵城最好招待所。

这家招待所里还有热水壶,可以用电烧水喝,这就稀罕了,别的普通招待所哪有这个,都得向服务员要水,那水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一股子陈垢味儿,现在能自己烧就好了。

沈烈在外面买了一份包子,还要了一只烧鸡,就着热水,两个人在招待所里吃,吃饱喝足,休息了一会,这才出去逛百货商场。

以前坐了一路的车,兵荒马乱地过去,其实浑身累,逛起来也没意思,现在吃了东西休息了,从容不迫地逛,那感觉就不一样了。

“咱在这里玩几天?”

“想玩几天就玩几天,反正不急,再说我还想跑一下陵城的厂子,给咱那三台梳棉机找个销路。”沈烈给冬麦攥干了毛巾,递给她:“那三台梳棉机不着急,慢慢找销路,公社里开饭店的事,也不是马上要干的,贷款下周直接去信用社还了就行了,反正也没什么着急的事。”

冬麦听了,懒懒地往床上一躺:“那就再晚一会出去,晚上还想去电影院看电影。”

沈烈:“看。”

冬麦:“公园也得逛。”

沈烈:“逛。”

冬麦:“再买几件好看的衣服!夏天了,我想买新裙子。”

沈烈:“多买几条,每天穿,不带重样的。”

冬麦笑:“我喜欢粉的,桃红的,颜色好看的,可以吗?”

沈烈:“为什么不可以,你喜欢什么颜色就什么颜色?”

冬麦看着沈烈,她抿着唇,笑中有一丝不好意思:“我怕别人说我不正经,花枝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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