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鼻子特别挺,像山,冬麦下意识觉得,如果碰上去肯定咯人。
冬麦忍不住又想起昨晚,昨晚自己感受到的,属于男人的,真正男人的东西。
林荣棠没有,他有,会让女人疼得死去活来,但也能让女人喜欢得要死要活。
还能让女人生孩子。
冬麦想得兴奋,甚至轻轻握住了拳头,她想,如果医院检查自己没问题,那自己是不是就能和他生孩子了?
沈烈抬头,就看到她脸颊上浮现出那抹晕红。
这样很好看,就好像春天初初绽放的桃花,桃花瓣粉滟滟,却又质地轻薄剔透,薄软地贴在幼滑的肌肤上,能透出肌肤上的白润,也因为肌肤的白润,那抹粉艳更显娇媚。
冬麦感觉到沈烈的目光,觉得他的目光像是能看透自己的心思,顿时有些不好意思了,便扭过脸去。
“你的脚这么小,你看,和我手掌差不多。”他将她的脚放在手中仔细地看,五根脚趾头白净匀称,指甲盖圆润润的,像小贝壳。
“那是你自己的太大了,一般女的都这样!”冬麦的脚,比起其它姑娘媳妇,大小也就差不多,若说小,做鞋的时候鞋样子也就是略小一点点罢了。
“我哪知道一般女的什么样,我只知道你的。”沈烈细心地帮她穿上袜子。
他的声音清哑,动作又是那么体贴,冬麦膝盖软,腿也酥。
帮冬麦穿好了袜子和鞋子后,他起身。
他个子很高,哪怕她在村里媳妇间已经算是高挑的,他依然比她高出许多。
现在她坐在炕沿,他站在炕下,他依然几乎将她覆盖。
他身子微微前倾,凑在她耳边,低声说:“冬麦。”
冬麦听着他后面有话,心跳加速,默不吭声地等着他说。
沈烈:“我们现在过去陵城检查,等我们今晚回来——”
冬麦咬唇:“什么……”
沈烈:“等我们检查回来,晚上我们继续像昨晚那样,好不好?”
他望着她,低声这么说,但是眸中却是有迫不及待的火热。
冬麦便彻底羞了,那些羞成了一种愤愤的情绪,她软软地瞪了他一眼:“大白天的,晚上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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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两个都穿戴好了,沈烈也拿了钱在包里。
这次结婚花了不少钱,他手头也不多了,就两百多,全拿着了,想着万一有个事,可以好好给她检查检查,如果有多余,再带她陵城各处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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