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林风现在要这储物袋也没用了,他已经不打算再逃了。
虽然他不擅长写感情戏, 但以他多年的写文经验来看,当故事主线就是两个人谈恋爱时, 其中一方一旦想逃,那么剧情安排势必就会让他陷入危机,这样另一方才能来营救,正好促成两人的感情。
哼,老套!他林风还不懂吗!这烂俗剧情他早就看透了!
所以他不会给菜鸟作者机会虐自己的, 从现在开始, 他就跟乜墨黏在一起了。
林风心里如意算盘打得飞起,他才不会给菜鸟作者撒狗血的机会, 只要他主动弯掉,直接进入主人公恋爱后的剧情, 那作者岂不就只能撒撒工业糖精了?
没有过程, 直接结果的恋爱, 还有什么好看的, 最好读者都看腻跑掉, 没了读者,作者也写不下去,这篇同人文就此断更,那他岂不是就自由了?
既然不用逃跑,林风又何必揣着一个装着尸体的储物袋。
可是你把他尸体装进来干什么?林风嫌恶地说,总不会是打算把他当储备粮吧。
乜墨笑道:父亲到时候就知道了。
他抱着林风,在合欢宗内如入无人之境。
乜墨挑了一座看起来最华丽的宫殿,带着林风进去,像逛后花园一般找到宫殿的活水温泉池。
父亲身上沾了血污,先在这里洗洗吧。乜墨将林风放下,便去解他身上的喜服。
林风这才想起,两人现在都穿着新郎官的喜服呢。
这身衣服本就因为款式问题,看着像一对新人,现在乜墨还帮他脱衣服,怎么看都像是送入洞房的节奏。
林风不由地按住已经被解开的领口,连带着把乜墨的手指也压住了,咳,要不还是我自己来吧。
乜墨轻轻拿开他的手,父亲不是说,穿衣束发不在亲i密行为里么。
乜墨的话倒是点醒林风了,就在今天,林风还信誓旦旦的要和乜墨约法三章,说什么决不能向同人文作者妥协。
可被时钧掐了一把脖子,在死亡边缘走了一圈之后,林风的心境已经完全变了。
搞基有什么啊,哪有活命重要。
想到这里,林风的手再次附到了乜墨手背上。
父亲?
乜墨看向林风,就见身穿喜服、面庞秀美的青年抬起头,眼皮奇怪地跳动着。
林风其实是想抛媚眼来着,但是,啊啊眼皮抽筋了!快快快,快给我揉揉,痛痛痛!
乜墨:
缓解了眼皮的疼痛后,乜墨还是帮林风解了衣服,只是这时候什么风花雪月的情i调都没了,林风半边眼皮微微红肿,活像被人揍了一拳。
好好的气氛没了,林风郁闷地埋进水里吐泡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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