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懂,艺术都是共通的。”林石嫌弃地看着她说道,“不论是小说家,画家,还是音乐家,大家其实都只是在用不同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内心世界而已。”
半夏受不了他这个文艺范,做了个甘拜下风的手势。
林石不满意她的态度:“难道昨天晚上,你没有听见隔壁的那首歌吗?你一点感触都没有吗?”
“什么歌?”半夏眨眨眼,“我睡着了,应该没有听见,我每天晚上都睡得很早。”
莫非自己昨天做了一晚上那样奇怪的梦,并不是因为小莲,而是受了学长新歌在潜意识里的影响?
林石露出为她惋惜的神色,“有机会你一定要认真听一次,那是一首凄美至极的情歌,一首在绝境之中,奋不顾身奔向爱情的歌。我本来不喜欢情歌,可是它实在太特别了。”
随后他又幽幽道,“听完这首曲子,我突然觉得自己或许也该去谈一次恋爱,我的读者总说我感情戏不行,把女主角写得像是纸片人。或许只有体会过爱情的人,才能写出真正深刻的作品。”
“这倒是啊,”半夏带着点得意笑了一声,“没有真正感情经历的人,光靠想象,是很难知道那其中的滋味有多美好的。”
林石红肿的眼睛就瞪圆了,一下从地上坐起来,“不可能,说得好像你体验过一样。”
他和半夏对着门住了一年多,知道这个女孩是一个和自己一样不谈恋爱的修炼狂魔。
半夏清了清喉咙,眼角透着得意,“当然,我现在已经是有男朋友的人了。”
“连你都有男朋友了?”林石浮肿的脸色更加难看了,憋了半天,才萎靡不振地叹了口气,“其实半夏,你的琴声也很动人,我有时候卡文卡得焦头烂额,听到你的琴声很快就能顺过来了。可惜你学得是古典,我接触了解得少,才相对没那么容易产生共鸣。”
“别,还是别共鸣了,我可不希望我一拉琴,对门的邻居就嚎啕大哭。”半夏从自己口袋里摸出一颗巧克力,留在门边的地板上,冲屋子里的胖子挥挥手,“这是我男朋友为我做的,勉强分你一点狗粮,吃完趁早振作起来哈。”
下到二楼的时候,英姐的女儿乐乐已经醒了,穿着睡衣自己一个人坐在楼道边的拐角沙发上玩。
租住楼上的一个男租客,一手夹着上班用的公文皮包,一手拿着一支粉红色的棒棒糖正在逗她。
那男人大概在附近的文创园上班,夹克衬衫,打扮得人模狗样。
手里的棒棒糖是一只粉色小熊形状的糖果,蓬蓬的裙子,甜腻的粉色,捏在这个男人的手指中转来转去,让人觉得有些不太舒服。
半夏走上前去,把乐乐从沙发里抱了起来,不太客气地用目光审视着那个男人。
那人大概想不到这么早的时候,就有人出门了,他讪讪摸了摸鼻子,什么话也没说,自行下楼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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