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意思?”
“不是买的,”应天说,“是他送的。”
他轻轻叹了一口气,似乎是有些不舍,但还是用手中的口琴碰了一下唐都的那把。在唐都瞪大眼睛的注视下,旧口琴就像是泡沫一样,眨眼间便消失在了空气之中。
“这就是时空法则。”应天言简意赅道。
唐都在原地呆了半天,才捋清楚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理论上不可能同时存在两个不同时期的人或物,所以当它们发生交集时,法则会自动补全消隐其中之一——而他手里的这把没有消失,或许是因为它在未来还有自己的“使命”?
他被绕的有些头晕,但有一点倒是可以肯定,应天手里的口琴,和他刚买的是同一把。
所以,他说的那个送他口琴的人,就是自己了?
唐都看着应天,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他总是会忘记,面前这个人和“过去”——或者是说“未来”的自己,是那种关系。唐都实在没有办法想象那种场景,倒不是说他多抗拒和同性发生关系,但是……
总之,感觉太奇怪了。
“如果我们真的是恋人,”最后,他低声问道,这也是他最不能理解的一点,“那你为什么不早点儿来找我?”
既然已经错过了那么多年,那你为什么还要躲着我?
“因为,”应天沉默了许久,低声道,“
我总是在想,如果没有我的话,你应该会过得更幸福一点。”
“你这叫什么话。”唐都狠狠皱眉,“现在已经不流行苦情剧那一套了,既然……”他咬了一下唇,还是硬着头皮说了下去,“虽然现在我还不知道爱人是种什么样的感觉,但既然我选择了你,那就说明跟你在一起时我是快乐的。”
“快乐也只是暂时的。”
“但并不是虚假的,不是吗?”唐都抬头直视着他的双眼,“告诉我,你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还有之前你说想死,其实也不是随口一说,对吗?”
那双烟灰色的眼眸深处翻涌着复杂深沉的情愫,面对唐都的步步紧逼,应天只是垂下眼眸,轻声问道:“你真的想知道吗?”
“当然!”
“我出生的时候,”应天慢慢开始诉说起来,他将视线投向远方的黑雾,似乎是在回忆着那些过去的往事,“作为总督的儿子,一生下来就拥有99的精神力,当时的人们都认为我是人类未来的救世主,包括我父亲,也是这样认为的。”
“但是我让他们失望了。我是一个很愚笨的人,直到六岁,我才学会开口说话,观测神秘对于我来说是与生俱来的本领,因此我感受不到正常人对它们的恐惧,我成了人类眼中的异类。”
唐都问道:“那后来呢?”
“后来,”应天继续说道,“那时玫瑰教团在帝国的地位并不低,甚至和皇室也有所关联,因为它还没有变成人人喊打的邪.教。我父亲是个极度沉迷于科学研究的人,对于道德和法律都并不多么看重,因此他选择了与他们合作,利用我的血液、毛发和身体组织,希望能研究出让全人类都提升精神力的方法。”
唐都皱了皱眉:“身为总督,居然带头做人.体实验?”
怪不得后来这个总督会良心发现,觉得自己对不起老婆孩子,居然拿自己亲儿子做实验,从这一点来看,确实是个混蛋。
“但是比起提升全人类的精神力,玫瑰教团显然对我更感兴趣,”应天淡淡道,“他们似乎觉得我是绝佳的祭品,能够吸引旧神甚至是旧神之主穿越世界屏障来到现世。你应该也明白,精神力越高的人,被污染后诞生的神秘现象就越强大。”
唐都突然想到了那个石碑上雕刻的图案,一群戴着兜帽的神秘人领着一个孩子走上通往彼岸的桥梁……难道说,那个孩子就是应天吗?
“所以你才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他神色凝重地问道,“但你看上去并没有被污染,我是说,平时和正常人似乎也没有什么区别。”
“只是表面而已。”
应天摘下手套,露出手背上泛着黑紫色、血管暴露在外的狰狞皮肤,看得唐都都不禁屏住了呼吸——因为那简直都已经不像是人类该有的身体了,神秘的腐蚀时时刻刻都在继续,正常人恐怕连一分钟都忍不下来。
“你……不疼吗?”
“还好。”应天并不在意地重新戴好手套,“我跟你讲这些,只是想告诉你,一旦我彻底堕落,这个世界就会被旧神之主阿撒托斯彻底吞噬,陷入无尽混沌之中,因为我每一分每一秒都在抵抗它的侵蚀。”
但唐都还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这简直是电影一样的情节,他想,身边的人既是默默无闻拯救整个世界的救世主,也是有可能毁灭世界的大魔王,一旦他失败了全人类都将万劫不复,天底下居然还真的有这样荒唐又合理的事情。
“我能帮你什么吗?”他问道。
虽然这样问,但唐都觉得以自己的本事,估计也是什么忙都帮不上的。只是他真的不想看到自己熟悉的人,就这样因为神秘接一连三地受伤、痛苦,早早地离开这个世界了。
他们至少都应该再健健康康地活上好几十年的。
“我也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应天坦诚道,“这些年,我和他们一样,都在收集《光辉之书》上的神秘文字,我是这世上唯一真正能看懂这些文字的人,但还差最关键的一个篇章。”
“有相关情报吗?”
“它最后一次出现,是在1633年的第一主星上。但当时我赶到交易所时,那
篇残章已经被人买走了,我一直在追查它的下落。”
“好。”
唐都只说了一个字。
他叹了一口气,又忍不住笑了。
“一次性说了这么多话,还真是辛苦你了啊,”他半是戏谑地说道,“其实你也不用说这么多的,我本来就打算今晚去黑雾里面看看。不过我倒是挺想知道的,从前的你是什么样子的?和现在有区别吗?”
“从前的我……”
应天想了想:“有这个标记在,他应该不会立刻对你动手。”
……听上去怎么这么凶残呢。
唐都都快忘记这位仁兄从前是做杀手的了,尽管应天告诉他自己只是顺便做个杀手,从来不对普通人下手,只是针对那些十恶不赦的神秘教团成员,奈何阿撒托斯这个名号实在是太过响亮,之前从那月嘴里听到过一次,唐都就一直记到了现在。
想起那月,他的眼神微暗,但还是好奇地问道:“既然是首席杀手,雇佣你一次的价钱是多少?”
“我已经不做这一行了,”前首席杀手纠正他,“而且我一般只要关于神秘文字的情报,报酬全部都寄回荒星Y011的总督府了。”
“没想到你还挺念旧的嘛。”
“不是念旧,”应天老老实实说,“那次我差点儿毁了整个星球,欠下的账单数字差不多有一十个零,干黑活比较赚钱。”
唐都:“…………”
敢情是为了还钱才当的杀手啊。
他开始觉得应天这人有意思了,和青年平时表现出来的寡淡不一样,对方的内心活动似乎还挺丰富的。
换句话说,是个闷骚。
而这份“美好的错觉”,也就导致了十个小时之后,在星历1633年,第一主星的地下交易所旁的小巷内,背上背着海神之剑和各种装备、加起来足足有两百斤的唐都,被短发的应天单手掐着脖颈,双脚悬空抵在了潮湿冰冷的墙壁上。
面颊上还沾着尚未干涸鲜血的青年穿着一身黑色的潜行服,腰侧别着一把反曲刀,他用那双熟悉的灰眸望着唐都,动作间却再无曾经的半分温柔,冷淡的眼瞳中倒映着白发少年因为窒息而逐渐涨红的脸庞,脸上的表情没有丝毫动容。
在第一主星冬日的蒙蒙夜雨中,他收紧五指,用平静无波、宛如机械一般的声音询问道:
“你是
谁,身上为什么会有我的印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