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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长风弄得有些不会了。

陆长风:“所以,你在他家干什么?”

苏眠平静地说:“打游戏。”

陆长风:“既然是打游戏, 你为什么要杀了他?”

苏眠:“我喜欢他很久了。”

陆长风:“······”

苏眠:“我想要他。”

苏眠抬起眼, 看行明堂,说道:“不是所有的喜欢, 都可以得到回应的。”

明堂知道他什么意思。

是在说他和邱少扬。

陆长风问:“你对他做了什么?”

苏眠平静地诉说着:“我想要他,所以就把他推到床上去了,但他不肯配合, 还威胁我说如果我不放开他, 他就大声地叫人了。我当时害怕他叫人, 就用枕头捂住了他的头。但我没想到我会把他给捂死了。”

他丝毫没有为他的行为感到有任何的不妥。

苏眠用手捂住自己的脸:“我是真的很喜欢他。”

这种变态行为的喜欢,是个人都不会接受的。

喜欢不仅仅是想和他上床。

上床的人, 不一定要自己喜欢的。

明堂没有说出来, 只是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玻璃。

他虽然什么都没有说, 但邱少扬都懂了。

这就是喜欢。

喜欢是心里有那个人, 想要对那个人好,看不的时候会想,看到了想亲近他,难过的时候想起他心里会好受却不希望他也难过,喜欢是想把自己觉得珍贵的东西送给他。

喜欢不仅仅是占有。

陆长风:“为什么要将他扔到湖里?”

苏眠看向陆长风,“他死了,我不把他扔到湖里,警方就会调查他的死因,到时候就会把我查出来。”

陆长风提醒他:“你现在也被查出来了。对于你捂死了曹乐,你就没有一点儿悔过之心吗?”

口口声声地说声声地说喜欢曹乐。

不仅捂死了曹乐,还把他扔进了湖里。

而今,也不觉得自己想要曹乐的行为有什么不妥。

这幅嘴脸好像曹乐的死和他一点儿关系都没有一样。

这样的喜欢,还真是,一点儿都不值钱。

苏眠道:“我悔过有用吗?他也回不来了。”

这话倒是从科学角度来说没一点儿错。

从道德和人性层面来说,直接背道而驰。

苏眠自我安慰式地说:“人死不能复生,活着的人,应该要好好的生活下去。”

明堂实在是忍受不了了,苏眠这种以自我为中心的人,让他觉得很不舒服,“活着的人,应该好好地活下去,这句话里,并不包括凶手。”

苏眠反问:“难道凶手就不是人了吗?”

明堂道:“凶手是人没错,当他选择剥夺了一个人的生命的时候,就意味着他也会被剥夺一部分人应该享有的权利,比如生命,自由。法律是道德的底线,而你的行为,已经严重的触碰了底线。”

苏眠无所谓的笑了笑:“那就杀了我吧。”

陆长风:“······”

明堂:“······”

苏眠没有一点儿悔过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