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他呀!”
倒是也合理。林至恺回忆了一下那天两人合奏《波西米亚狂想曲》的情形,那默契,那氛围, 就跟世界上没别人了一样。他也是让后来那些事儿弄昏了头, 竟然这会儿才反应过来。
要说之前, 林至恺对江少珩这个“前男友”是有点儿意见的。说句不好听的,分是他要分, 吊又是他吊着, 这不妥妥渣男么?但现在知道是谁了, 也看见江少珩这没出息的劲儿了, 林至恺也就没什么可说的了。
“就这么喜欢他啊……”他怒其不争地直摇头, “图啥呀!”
江少珩实在不想跟他聊这个话题,头埋下去,手肘撑在厨房吧台上,双手抱拳朝他拜了拜:“饶了我。头疼。”
“该啊。”林至恺没好气地埋汰他,“让你糟践我的酒。”
说归说,还是转过去给他倒了杯解酒的牛奶。
江少珩毫无预兆地说:“老林,我去你那儿上班行不行?”
林至恺手一抖,差点把牛奶泼了:“什么?”
江少珩很平静:“我可以做常驻钢伴,也可以学着调酒。每个月你看着给点儿就成。”
林至恺手里还维持着牛奶瓶口微微倾斜的动作,目瞪口呆地看着他,确认他不是开玩笑的。
“卧槽。”他脸色变了,“咄”的一声把牛奶放回吧台上,“你有病啊!”
“不是……”江少珩声音微弱地试图解释,“我也不能坐吃山空。”
比起妹妹说独立就独立的洒脱,江少珩在这方面一直有些心虚。当然,兄妹两都当艺人那段时间,江楚比他红,也比他上心,那会儿赚的就比他多,本身就有不少积蓄,所以可以彻底跟家里划清界限。江少珩呢,光知道消极抵抗,成天当甩手掌柜。再加上拍的都是自己家的戏,那片酬就跟小时候收到的红包似的,就听见大人嘴里说“以后都会给你”,实际没见着几块钱。后来纽约那私立艺术学院的学费也不是他能够“独立”得起的,直到现在,他25了,也只是勉勉强强在金小敏给他在纽约付完房租的前提下能够养活自己罢了。
不过搞艺术的都这样,要么一点儿没有进帐,要么身价惊人。江少珩以前从来没有为此焦虑过,虽然他早就不主动问金小敏要了,但是金小敏怎么可能亏待他。身边的人也都对他有种盲目的信念感,觉得他早晚是要有大成就的。
但是现在既然决定留在国内了,江少珩可以想象金小敏的反应。他还是趁早向妹妹看齐,先从经济独立开始。
不过看起来,还不等金小敏发作,林至恺先不同意了。
“你还真打算不回去了?”他大呼小叫起来,“别呀!那可是纽约交响乐团!你……哎呀!”他一把握住江少珩的肩膀,也不管他宿醉头疼,咣咣一阵摇晃,“你可是我们华人之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