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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瑾想到自己当初选择虎城县,除了地形开阔能摆开兵阵,方便打出城外,还有一原因就是旁边有座虎啸山,山高林密,便于藏伏兵。

要是他在山里藏一支伏兵,趁着博英郡侯攻城的时候,突然攻下来抄后方,包饺子,能打得对方大败。从山脚下跑到县城,也就五六里地,一会儿功夫就到了。他能想到在虎啸山藏伏兵,博英郡侯也能。

赖瑾咽下嘴里的饭,扭头喊了声:“阿福。”

阿福正在门口站岗,闻言立即调头进去,唤道:“将军。”

赖瑾说:“我记得我们之前路过的时候,收编过虎啸山的山匪是吧?”

阿福说:“对,三十来个人,主动投靠的。魏郡的山匪少,忠敬伯经常剿匪,别的地儿的山匪都活不下来,也就是虎啸山,山高林密地形复杂,那群山匪往山里一钻,找都没地儿找去。”

论起对虎啸山的熟悉,还真没谁比得过山上的那帮山匪。赖瑾说:“去找来。”

阿福领命而去。

过了小半天时间,阿福领着三十二个黑黑壮壮的汉子进来。这些汉子一个个煞气腾腾,一个脸上有伤疤,一个眼睛瞎了一只,其余的人长相普通,但眼神自有一股凶焰。

虽然他们经过操练,站姿已经是军伍中人的模样,但那气焰一看就是常年刀口舔血的,很不寻常。这群人中,职位最高的已经升成佰长,有两个什长,除了六个站在最后面的还是兵卒,其余的都升了伍长。

大军出征前,把派出去开荒的苦力都招回来扩过兵,选拔了一批伍长、什长、佰长,军中有不少人都晋升了。选拔比试的时候,山匪出身有拳脚本事又见过血的,比起单有力气的苦力,自是要升得快些。

众人齐齐向赖瑾抱拳行礼,唤道:“将军。”

赖瑾直接问:“如果有熟悉地形的人想从郡城翻过虎啸山来虎城县,有没有可能?”

佰长的脸上有一道伤疤,横过整个面部,鼻子都歪了,看起来又凶狠又恶又丑。

他以前是寨主,听说跟着镇边大军走有前程,想着同样是过刀口舔血的日子,不过去混军功,还能安稳些。他的功夫过硬,脑子也不错,学了些字和算数,回回比拼都得优,升得飞快。

如今打淮郡,攒了三个人头,将来能分得三十亩军功田。他觉得自己要是再立功,千总也是可以想的。这会儿一听便知晋升的机会来了,当即抱拳回道:“回将军,从这里翻过虎啸山去郡城,有小道。黑石县的那伙操蛋……呃,县兵总想剿我们,我们换着地儿躲,实在逼急了,往郡城方向一钻,就躲过去了。靠近郡城那边的山里有不少猎户,都知道这条道。”

赖瑾问:“山里有地方能藏兵吗?我是说几万大军。”